(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被执行人高银地产(天津)
(略)名下石材一批的公告
(第二次拍卖)
(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4日10时起至2023年10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上(网址:https://
(略),户名:
(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高银地产(天津)
(略)名下石材一批
1、该批存货—石材,具体包括:4#矿荒料408.82立方米,5#矿荒料1509立方米;成品板若干(具体包括:30mm平板8742平方米(1145+7597)),弧形板559.21平方米(22.21+537),线条4990延米(1753+3237),宝瓶栏杆420根,花钵7个;30mm大板4819平方米;30mm料头杂板1300平方米。
2、上述存货为被执行人名下石材,
(略)仓库中。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所提供图片等仅供参考,拍卖存货—石材的完好性、材质、质量、规格尺寸、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具体明细详见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明细表。
3、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成交确认书,无法提供货物发票。交付方式:
(略)
4、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应实际看样,以移交时现状交付,拍卖人不对质量瑕疵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法院以现状拍卖,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凭本院出具的材料自行装卸、运输并承担仓储费、运杂费、拆装费、安装调试费等标的物实际转移中的费用。
6、接受安排统一看样,看样联系人:
(略)
特别提示:法院以现状拍卖,买受人需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需自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重新拍卖该标的物,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根据《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
(略)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起拍价为3,540,025元,保证金为700,000元,增价幅度为17,0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
(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
(略)
五、特别提醒: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应实际看样,以移交时现状交付,买受人需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人不对真伪、品质、规格、质量瑕疵等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1)买受人自行承担仓储费、运杂费、拆装费、安装调试费等标的物实际转移中的费用;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机器设备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基于标的物上的原欠缴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
(略)
3)有可能存在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
(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
(略)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
(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5日内缴纳,
(略)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
(略)
户名:
(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略):
(略)017063
(略):
(略)7
开户行:
(略)天津龙城支行
2、
(略)上支付方式:
(略)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
(略)查询,网址: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根据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
(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拍机构咨询电话:
(略)
执行法官电话:
(略)
淘宝技术咨询:
(略)
法院监督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9月21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孟娟 |
|
【联系电话】 |
19720413970 |
【客服微信】 |
197204139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