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略)
通信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略)项目名称:
(略)
(略)新建移动式X射线探伤项目探伤机贮存场所:
(略)因业务发展需要,
(略)(
(略)仅用于贮存X射线探伤设备,公司在租赁厂房内不使用、不调试X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每周出束时间不超过1.8h,每年出束时间不超过90h。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在使用过程产生的X射线对辐射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造成外照射影响。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在开展移动X射线现场探伤作业时,拟提前与委托单位:
(略)
(略)成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定辐射防护规章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辐射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操作。每个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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