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络暨一体化医防融合慢病管理体系建设咨询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
(略):GDS-CG-DY-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玖万捌仟元整(¥698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服务范围:对
(略)《标化绩效管理办法》《
(略)(略)络转诊细则》模块的关键功能进行相应修订;搭建“县乡村三级转诊体系建设”、“标化绩效管理”、“
(略)医防融合标化绩效实施方案”及标化绩效APP-慢病干预医防融合模块和居民健康小程序模块。
服务要求:将
(略)(略)络标化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病管理体系建设纳入标化绩效管理,
(略)(略)络。
服务时间:叁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略)搭建)。
服务标准:符合单一来源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
五、评审专家名单:柯正敏、潘瑞妹、庹厚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略)
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105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
(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
(略)
2.采购人:
(略)
3.被质疑人名称:
(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十、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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