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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摘编》

所属地区:江西 发布日期:2023-09-12
所属地区:江西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业务项目
更新时间:2023/09/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立即查看)受业主单位:(略)
政策依据:《江西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略)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预算的通知》(赣财农﹝(略)﹞(略)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略)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略)﹞(略)号)。
政策辑编:主要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
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略)(市、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发包到户的耕地,补贴资金直接(略)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全省统一执行(略)/亩的补贴标准。
执行单位:(略)
2、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办计财﹝(略)﹞8号)等文件要求。
政策辑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原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实行“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
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补贴对(略)等5个成套设施装备。补贴标准总体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不超过(略)场销售均价的(略)%,插秧机、抛秧机、水稻机(略)等重点机具测算比例经备案同意提高至(略)%。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执行单位:(略)
3、一次性种粮补贴
政策依据:补贴依据当地纳入补贴种类的水稻、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略)年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一(略)发展再生稻的再生季面积可当作一季面积予以补贴。第一批资金下达时,鉴于当时粮食实际种植面积无法确定,要求各地可按照当年意向种植面积进行(略),但必须签订种植协议,(略)补贴后必须督促完成意向种植面积。但在(略)再次下达补贴资金时出现未完成意向种植面积的情况,请务必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务必将协议签订到位,确保补贴资金支持促进提高我省粮食种植面积。
政策辑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略),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从(略)年开始中央财政对实际种粮农民(略)一次性补贴(略),(略)年中央共(略)一次性补贴(略)。
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实施范围补贴(略)对象为(略)年实际种植粮食的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植粮食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植粮食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补贴(略)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植粮食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略)对象。补贴标准:此次下达的补贴资金(略)标准(略)(市、区)根据省里安排资金总量和当地纳入补贴范围的(略)年粮食种植面积进行测算,(略)域内统一的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存在结余(略),可与此次安排的一次性补贴资金一并统筹(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执行单位:(略)
4、轮作休耕补助
政策依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略)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略)﹞(略)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略)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略)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略)﹞(略)号)。
政策辑编:主要用于支持双季稻和冬油菜生产发展及油菜扩种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资金测算(略)配到(略)市,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执行单位:(略)
5、稻谷补贴
政策依据:《关于稻谷补贴的实施意见》(财建﹝(略)﹞(略)号)。
政策辑编:通过实施稻谷补贴政策,稳定和提高农民种粮收益,引导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加快粮食种植结构调(略),从更高次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补贴对象为全省水稻种植户(包括农户,以及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粮食加工及收购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谁种补给谁。各县(市、区)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及按户核实登记的水稻种植面积,测算每亩稻谷补贴标准。
执行单位:(略)
6、一村一(略)
政策依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纵深推进“一村一(略)”的实施意见》(赣农字﹝(略)﹞(略)号)。
政策辑编:每年在全省范围内招收和培养(略)名大专生(普通学历教育)、(略)名本科生(成人学历教育)。到(略)年,再培养2.5(略)名左右农民大学生,建立遵循乡村振兴带头人成才规律的涉农职业教育选才、育才、用才政策体系,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乡村振兴的"生力军”,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支持鼓励现职农村"两委”班子成员、退捕转岗渔民、赣鄱乡村好青年和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略))(略)”大专生毕业学员等符合(略)条件对象,(略)参加学历(略)”正式录取的大专生学员和本科生学员,个人免缴纳学费、书费、住宿费,在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和交通费等个人自理。
7、高素质农民培育
政策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明确要求,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略)。
政策编辑:培育对象:鼓励年满(略)周岁,从事(含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从业者,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和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等,均可自愿(略)免费参加培训。同等条件下,重点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返乡创业者、退役军人等主体对象。
培育内容:按照农业农村部科教司《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略)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等三类模块化课程,培训旨在培育爱农业、爱农村、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农业从业者。
培训方式:(略)
资金补助标准:培训期间所有费用由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略)、县(区)(略)统筹安排。
执行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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