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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金陵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第三方测绘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 - 宝鸡 发布日期:2023-09-07
所属地区:陕西 - 宝鸡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9/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陕西省金陵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第三方测绘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陕西省·(略))】((略))平台获取:(略)
一、(略):ZDYR-Z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5,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金陵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第三方测绘设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300,000.00元
(略)品目名称:(略)
1-1工程设计服务编制完成陕西省金陵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测绘、设计方案,提供初步设计及经评审后的施工图,满足建设方对金陵河沿岸生态治理的需求,为项目建设提供技术依据,并通过相关组织的审查1(项)详见采购文件5,300,000.005,300,000.00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通知后30个日历日完成全部测绘设计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金陵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第三方测绘设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金陵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第三方测绘设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风景园林设计工程专项乙级及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工程测绘(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3)人员资格: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略)(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5)单位:(略)
三、获取:(略)
途径:【(略)(陕西省·(略))】((略))平台
方式:(略)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略)(略).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略)时,请先阅读【(略)(陕西省·(略))】((略).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略)〗中的《陕西省省级单位:(略)
3.办理CA认证:(略)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略),(略)、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
4.(略)(陕西省·(略))((略).cn/),选择“(略)(略)—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请供应商务必及时下载项目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略)〗、【(略)(陕西省·(略))〗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略)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7.若联合体投标,需要联合体牵头单位:(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
(略)
2023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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