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绿化管养更正公告一、
(略):2023ADDFN002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本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五、其他要求”“管理要求”中“1、办公场所:投标人在合同履行地有固定办公场所。”
更正为:“1、办公要求:供应商需要满足日常工作要求。”
2、本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中
2
供应商业绩(0-12分)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供应商具
(略)道路绿化或公园或游园或街头绿地养护业绩(住
(略)绿化、纯草坪养护除外),每一个得3分,满分12分。
注: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业绩均认可。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若业绩合同中不能反映出相应内容指标的,须另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补充证明材料。
更正为:
2
供应商业绩(0-12分)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供应商具有绿化养护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12分。
注:1、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业绩均认可。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若业绩合同中不能反映出相应内容指标的,须另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补充证明材料。2、供应商业绩和人员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3、潜在供应商询问本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中
3
人员业绩(0-6分)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项目经理:
(略)
注: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略)道路绿化和公园、游园、街头绿地养护业绩(含在管/已履约完毕的业绩)。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若业绩合同中不能反映出项目经理:
(略)
1、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
(略)
回复:因项目经理:
(略)
3
人员业绩(0-6分)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
(略)
注:1、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业绩均认可,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时间、人员信息、项目内容等关键信息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2、供应商业绩和人员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文件中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电话:
(略)5
附件信息:
23-246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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