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苏州市吴中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学校关于食堂食材磋商采购公告(SZTMD2023-WZ-C-008)(SZTMD2023-WZ-C-008)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发布日期:2023-06-30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6/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学校关于食堂食材磋商采购公告(SZTMD2023-WZ-C-008)项目概况
(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SZTMD2023-WZ-C-008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对食堂食材采购,包含新鲜蔬菜、净菜、水产及海鲜、酱菜、水果、面粉、食用油、杂粮、面点、大米、豆制品、猪肉、蛋类、活杀家禽及冻品等食材进行统一供货、配送。
2、项目服务内容:餐厅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包括水果、冷冻、粮油等;
3、质量标准要求:
3.1供货食品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及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所有食材均为非转基因产品。
4、验收标准及其他要求:
4.1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国家标准执行。原材料验收由管理方、供应方、食堂使用方,三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三方签字,各自留存。
4.2数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单位:(略)
4.3质量要求:在供货期间,若采购方对成交单位:(略)
4.4成交单位:(略)
4.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具有GPS的冷藏车。
4.6本项目要求服务人员不低于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团队成员不少于7人。
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为期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或“(略)”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略)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略)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
(二)报名方式:(略)
(略)办理
(略)已有CA(略)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略)级政府采购模块;
(略)已有CA(略)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略)级政府采购模块;
(略)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略)级政府采购模块。注册咨询:(略)6,CA办理咨询电话:(略)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略)”—“政府采购((略)上报名)”—“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略)(略)(系统问题咨询):(略)
(略)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略)
3.5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略)上招投标,请使用“(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略)(略)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解密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6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略)
注册咨询:(略)6;
CA办理咨询电话:(略)6;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略)
(略)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略)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磋商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上传)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六、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
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磋商文件视为无效。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略)
(一)磋商时间:2023年7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二)磋商地点:(略)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略)(略)财政局综合处监督电话:(略)7。
3、(略)(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2
(略)
2023年6月30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