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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AD30358(北京牌BJ7000C5E4-BEV)等54台新能源车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3-06-29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6/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微信:(略)
(略)GR2023CQ(略)-2转让底价107.1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略)信息披露结束日期(略)
标的所(略)四川省>(略)>(略)资产类别机动车
转让方承诺标的简况转让方简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二、(略)码详见附件
转让底价(万元)107.1万元
(略)详见附件
车辆识别代码详见附件登记日期详见附件
排量(L)0实际车型详见附件
使用性质详见附件
保险险种详见附件保险期至详见附件
行驶里程(KM)详见附件
核定载人数详见附件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否
强制报废期止详见附件
是否转出/转籍限制否
(略)鲁道航价鉴字[2023]第007号/鲁道航价鉴字[2022]第048号
评估基准日
重要信息披露1、强制报废期以车管所核定为准;
2、(略)已变更,(略)为准;
3、本次转让部分车辆保单遗失;
4、本次转让部分车辆存在不同程度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略)故障、轴承故障、泡水车、模组问题,续航不足等);
5、本次转让部分车辆部分车辆涉及二次过户;
6、本次转让车辆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里程、车况等)均以现场勘察为准。
标的踏勘联系人:(略)
三、(略)
(略)
(略)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本项目系附件所列车辆整体转让,车辆相关信息详见车辆明细表。
2、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略)上报名操作指南(略))两种方式:(略)
3、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略)
4、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略)径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进行实地踏勘,现场接受踏勘时间为每周一、周二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等方式:(略)
6、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7、意向受让方须按照附件《承诺函》内容参与受让。
8、若车辆过户前存在交通违章,由转让方在过户前负责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缴纳罚款、滞纳金、处理扣分等),除前述费用之外,本次车辆交易及过户涉及的其它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违章处理费、物流费、提档费、年检费、落户费、补办证件、车辆修理、保险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1.26%收取。
9、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本次交易车辆过户手续完善后,转让方按实物现状移交。
10、(略)码。
11、受让方若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请自行缴纳有关税、费后办理。
12、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车辆明细表。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交易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32.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交纳方式:(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略)
(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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