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为做
(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提高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济普查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略)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指导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
2.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热爱统计普查工作,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
(略)户籍;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应往届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统计、财务、计算机等相关专业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间的人员;
3.已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或目前正在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名下有营业执照的人员不纳入公益性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公示及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
(二)报名方式:
(略)
(三)资格审核:根据岗位要求,由县统计局、人社局对报名人员户籍、年龄、学历、专业、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等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四)考核面试:根据资格审核结果,由县统计局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考核面试,面试时间为2023年7月4日,面试地
(略))。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由县统计局根据岗位要求和面试结果进行择优聘用,聘用结
(略)统计局统一
(略)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
(略)
(二)待遇:被聘用人员综合工资
(略)/月,实行“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助”方式:
(略)
咨询电话:县统计局
(略)
县人社局0941—
(略)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信访室0941—
(略)
附件:
(略)统计局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
(略)
(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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