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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七局国际公司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主体劳务工程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发布日期:2023-06-25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6/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主体劳务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略)
日期:2023年月日

目录
一、招标说明
二、评标办法
三、投标注意事项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投标文件格式
七、合同范本











一、招标说明
(略)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主体劳务工程招标说明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略)
工程地点:(略)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略)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栋5层综合技术用房、(略)和1栋6层应急及备勤用房、相关配套设施包括安防监控、园林绿化、配套设施及场地、电房等。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1)招标方式:(略)
(2)招标联系人:(略)
(3)招标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4)工作内容:本工程建筑结构施工图所包含的除承包人及业主分包外的全部劳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工作内容:
1.主体工程劳务分包内容:砌体、混凝土浇筑、钢筋制安、钢梯、钢走道、预埋铁件、坡道、散水、混凝土地面(地1、地2、地4)、室内地坪、平整场地、路床(槽)整形、水泥稳定土、道路硬底化、测量放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计变更、工程指令(若有)、另行委托项目及承包人另行分包以外的所有工程,(略)覆盖。如因分包人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有权将已承包给分包人的工作内容另行发包,承包人只需出示书面指令,分包人需无条件接受。
(5)承包方式:(略)
(6)工期要求:必须满足招标人:(略)
(7)质量要求:
①分包人必须严格按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略)质量要求,并执行总包单位:(略)
②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地方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施工一次验收合格,无条件配合承包人质量安全巡检、周检、月度考核、确保云南省优质工程、市级示范工地、省级观摩工地,确(略)级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③安全文明施工目标:零死亡、零重伤、零职业病、零中毒、零火灾、零坍塌、零重大财产损失及负面影响事件、零群体性事件。
④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若因分包人不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除自行承担返工费用外,还需承担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处罚,工期不予顺延。若其总体验收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承担全部返工费用和给承包商造成的损失。竣工验收时,如发现存在不可修补的缺陷,承包人将对缺陷进行综合评价,并折合成相应的费用(费用由双方认可的独立第三方确定),此费用为分包人向承包人的赔偿金额。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7)施工要求:
①临时设施工程严格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的做法和承包人CI形象标准进行施工。
②在施工过程中,各工序未按要求施工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③严格落实中建七局“六个百分百”防治措施:施工工地100%围挡、(略)100%硬化、临建工程和拆迁施工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工地出入车辆100%冲洗、裸土及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
(略)域内做好每日保洁,配备洒水车、高压水枪、雾炮机、(略)等做好每日洒水降尘、夜间施工配备照明设施,每日施工结束后做到完工场清等工作。
若上述标准不一致的,则执行上述标准中最严格的标准。
3、投标方式:(略)
(1)投标保证金交纳与退还事宜:本次招标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文件领取事宜:(略)下载投标书,然后根据附后的《(略)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主体劳务工程分包合同》要求,进行报价承诺,一经报价即认为投标人对合同已作出实质性响应。
(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①招标文件的答疑:如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不清楚的地方或对内容有疑问,要求澄清和解答的,均应在距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通过“(略)”向招标人:(略)
②招标人:(略)
4、评标:
本次招标拟选出1名中标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合理低价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具体由招评标小组在开标会上商定,详见评标办法。

二、评标办法
1、评标依据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评标办法
2、评标小组
(1)评标小组成员:略。
(2)小组成员负责根据评标办法及标准开展开标、评标工作。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得进入评标小组。
3、评标原则
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突出质量优先、合理低价、综合实力较强、信誉度高的原则。充分(略)场的实际情况,对于明显低于成本、没有合理理由的投标人直接废标。
4、初步评审
出现以下情形的,评标小组有权判定投标文件无效。
Ø未按要求完成线上投标的,未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投标文件盖章扫描件,投标文件上传不齐全。
Ø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Ø主要内容、格式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的。
Ø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隐瞒误导招标单位:(略)
Ø投标单位:(略)
Ø投标文件未盖投标人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章或签字,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Ø投标价明显(略)场行情,经评标小组确定为废标的。
Ø投标单位:(略)
Ø招标文件或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5、详细评审
(1)资格审查要求:
①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③具备国家有关部门、(略)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略)无不良合作记录。
(略)(略)本级资源库及合格名册中的或入库分项不对应的或使用范围不对应的或无相关考察资料的投标单位:(略)
⑤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招标人:(略)
(2)唱标:(略)填报数据为准,线上线下不一致时招标人:(略)
(3)排名:对各有效投标单位:(略)
7、确定中标候选单位:(略)
最终按照排名顺序及调价响应情况,拟定有效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单位:(略)
7.1履约担保缴纳时限及退还
(1)履约担保的缴纳:按合同额3%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中标单位:(略)
(2)履约担保的返还: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在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且分包人提出书面退还申请书后,经承包人审批确认并扣除相关违约金等费用(若有)后30日内无息退还。
7.2最终按照排名顺序及调价响应情况,拟定有效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单位:(略)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中标资格:
①中标人在中标后拒签合同;
②中标人未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交履约保证金而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招标单位:(略)
8、其他事项
(1)投标单位:(略)
(2)评标过程如发现投标人有违规、欺诈行为的,经核实,将列入“不良行为”。

三、投标注意事项
1、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之任何内容有不理解之处,须立即联系招标单位:(略)
2、招标单位:(略)
3、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对本招标项的分包条件均已了解,投标即认为已详细了解。
4、招标单位:(略)
5、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方。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内容((略)需上传扫描件PDF文档)
1)投标函(规定格式,附后)
2)投标承诺书(规定格式,附后)
3)投标报价表(规定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规定格式,附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要求)(规定格式,附后)
6)被授权人本投标项截标前三个月社保缴交证明
2、投标文件的格式:
1)投标文件应是A4纸打印文件。对于招标文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不得予以修改内容。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和盖章。
2)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纸质投标文件应密封在不透明的封装中,包封应注明投标人名称:(略)
2、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应不迟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招标单位:(略)
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格式
密封包封







投标文件
年月日上/下午时之前不得启封



工程名称:(略)
招标名称:(略)
(略)
投标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略)
日期:年月日

(略)需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PDF文档)
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文件


招标名称:(略)
(略)
投标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请严格按以下顺序装订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承诺书
3、投标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
6、被授权人本投标项截标前三个月社保缴交证明
7、营业执照
8、资质证书
9、纳税人证明

1、投标函
致:(略)
1、经视察了本工程现场,并仔细研究了投标须知、合同协议条款、合同条件、招标图纸、工程规范、地质勘察报告、工程量清单、投标答疑、及其它有关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报价表中的含税综合单价,并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条件承包在规定工期内完成(略)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主体劳务工程的施工、竣工并补充其任何缺陷。
2、我们保证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且顺利通过各种相关部门的验收。
3、一旦我们的投标书被接纳,我们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贵司的要求开始施工,我们保证于承诺的工期内或双方议定的工期内完成并交付本合同中规定的整项工程。
4、我们同意在本标段的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署之前,本投标书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你们接受。
5、我们知道:本投标书及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部分构成我方向贵方的要约,贵方如发出中标通知书则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如果我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没有按贵方要求的时间签署正式合同或坚持提出附加条件,那么我方同意贵方有权另选中标单位:(略)
6、我们知道,你们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所收到的价格最低的或其它任何投标书。
7、本投标书已考虑了贵司向我们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相关答疑,补充通知(如有的话)
8、本投标书效力优先于同时提交的任何投标文件的其它组成部分。
9、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形式合同。
10、我单位:(略)

投标单位:(略)
日期:年月日
2、投标承诺书
致:(略)
(略)中建七局(略)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主体劳务工程招标的投标,我公司经研究决定,在此郑重承诺:
1、我公司在投标过程中已完全了解并掌握了招标内容、合同条件及施工现场等情况。(略)自己操作,(略)操作的情形,本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该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充分领会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述投标方应尽的实质性的权利与义务。我公司保证不会对招标文件产生不利于双方友好合作关系和将增加贵司招标范围内经济支出的重大误解。
3、我公司确认,贵司发出的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为不可割裂的整体。
4、我公司保证中标后不会对中标价格提出任何异议,更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贵司针对中标范围的价款要求额外补偿。不会以不了解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为由或曲解、片面理解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或割裂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断章取义,向贵司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在本分包工程的履约过程中,(略)的施工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成本控制等未达到贵我双方签署的合同中所约定的目标及贵司根据工程进展而做出的调整的要求时,我公司保证承担因此而给贵司带来的所有经济上的损失。
6、我公司将本工程作为重点项目对待,保证不会出现劳动力、资金、施工设备、项目管理人员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现象。为满足本工程业主及贵司在质量、进度、安全、环保上的要求,我公司将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各项施工资源满足贵司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因此而向贵司提出增加任何补偿要求。
7、我公司承诺无论本工程最终的成本状况如何,将不会违背合同基本原则而向贵司要求增加或补偿合同文件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8、我公司承诺在合同签署前招标文件要求向贵司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该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略)无违约情况发生,(略)(无息)。
9、我公司认为,贵公司可以就分包合同标的的体量、栋号、栋号数量进行调整,(略)的索赔理由。
10、我公司承诺春节等国家法定假日、农忙季节等特殊时期连续作业,因赶工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投标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2、投标报价表
工程名称:(略)
(略)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略)
项目特征
单位:(略)
计量规则
工程量
投标综合单价(不含税)元
投标分项合价(不含税)
增值税税率(%)
含税(元)
人工费①
材料费②
机械费③
管理费
利润
安全文明施工费
小计
综合单价
合价
1
砌体
2
加气砼砌筑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墙体类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不分内外墙2.墙体厚度:100~350mm3.砌块品种:参照图纸,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5.砂浆强度等级:参照图纸,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符合绿色建筑要求二、工作内容:单价不分内外墙、含拉结筋制作安装、拉结筋及二构植筋费用(不含钢筋材料费)、防潮层施工;零星砌体也执行此单价。洞口边配块工程量计入砌体工程量,配块材料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单价含场内所有垂直和水平转运费(包括地下室部分)。三、甲供材料及设备:加气混凝土砌块,钢筋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设备之外的所有材料及设备
m3
1、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为依据,以体积计算
3404.82
3%
3
(略)加固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名称:(略)
m2
1、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为依据,以面积计算
6895.33
3%
4
砖砌体砌筑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施工部位:砖基础(含砖胎膜)、实心砖柱、地下室顶板砖砌舞台、零星砌砖(含台阶)2.不明之处详见图纸二、工作内容:砂浆的拌合制作、运输;墙体砌筑,刮缝、浇水养护;各类小型洞口封堵、门洞木砖预埋、预埋件预埋、拉结筋安装;砌筑材料垂直水平运输(含二次搬运)、材料退库。价格已充分考虑砌体门垛及安装门窗水泥预制块。三、甲供材料及设备:砖砌体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设备之外的所有材料及设备
m3
1、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为依据,以体积计算
729.4876
3%
5
电缆沟、地沟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高(低)压电缆沟2.沟做法:详见大样图3.砌体采用Mu10砖M7.5水泥砂浆,符合绿色建筑要求4.砌体面抹灰:1:2水泥砂浆厚度10mm5.电缆进出口孔洞封堵二、工作内容:砂浆的拌合制作、运输;砌筑,抹灰、刮缝、浇水养护;砌筑材料垂直水平运输(含二次搬运)、材料退库。三、甲供材料及设备:砖砌体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设备之外的所有材料及设备
m
1、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为依据,以m计算
33.196
3%
6
混凝土浇筑
3%
7
地下室顶板及以下的混凝土浇筑(含后浇带、垫层,不含二次结构)
一、工作内容1.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2.(略);3.泵管与布料机的安拆、清洗;4.钢板止水带的制安;5.接茬凿毛、伸缩缝的处理6.底层平整、表面压光、(略)搭拆、新旧砼界面处理、(略)拦截、混凝土试块制作取样及送检、闭水试验、预留洞口、配合埋管等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算。二.甲供材料及设备:混凝土、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三.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m3
1、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为依据,以体积计算
7864.2
3%
8
地上主体结构混凝土(含后浇带,不含二次结构)
一、工作内容1.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2.(略);3.泵管与布料机的安拆、清洗;4.接茬凿毛、伸缩缝的处理5.底层平整、表面压光、(略)搭拆、新旧砼界面处理、(略)拦截、混凝土试块制作取样及送检、闭水试验、预留洞口、配合埋管等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算。二.甲供材料及设备:混凝土、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三.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m3
4704.77
3%
9
二次结构砼浇捣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分砼强度等级2.混凝土拌和料要求:综合考虑3.浇筑部位:不分部位、不分层高,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建筑规范等所有范围内所有二次结构(如砌体结构中的构造柱、圈(过)梁、墙垛、抱框柱、基座、反沿、反坎、压顶、挑檐、下挂板、设备基础等)所有范围4.养护:综合考虑5.输送方式:(略)
m3
450.5
3%
10
钢筋
11
钢筋制作安装±0以下
一、工作内容1.原材验收:配合原材验收、卸车、堆码2.钢筋制作:除锈、调直、切断、弯曲、钢筋连接下料、端头切割、磨角、预留钢筋防锈、半成品的分类码放、配合取样及试件制作、马镫筋、定位筋制作3.场内运输(含现场倒运):水平及垂直运输(含二次运转费)、钢筋安装部位核对4.钢筋安装:清理模板杂物、安放垫块、保护层塑料卡、钢筋安放、绑扎、焊接、马凳筋安放、调整、钢筋预埋、清理工作面。5.钢筋采用绑扎、焊接(含电渣压力焊、闪光对焊、双面焊及单面焊等)等连接形式不再另外计算费用(除套筒连接),统一在钢筋综合单价中考虑6.因施工需要铁件的支架,固定双层钢筋的普通铁马凳、长马凳(含地下室马凳筋),垫铁件、(略)(略)增加的费用分包人在分包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工程量7.楼梯植筋、砌体植筋及二次结构(构造柱、圈(过)梁、墙垛、抱框柱、基座、反沿、反坎、压顶、挑檐、下挂板等)按预留钢筋考虑,如发生植筋(清孔、钻孔、植筋用工、植筋胶等)费用不另计算,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8.验收报验:钢筋安装验收、报验二、甲供材料及设备:钢筋、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三、乙供材料及设备:等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t
1、钢筋抽筋软件计算设置:排布根数按四舍五入+1(非(略)箍筋/拉筋按四舍五入-1),中轴线计算(考虑弯曲调整值)2、钢筋的搭接(不论搭接方式:(略)
920.29
3%
12
钢筋制作安装±0以上
一、工作内容1.原材验收:配合原材验收、卸车、堆码2.钢筋制作:除锈、调直、切断、弯曲、钢筋连接下料、端头切割、磨角、预留钢筋防锈、半成品的分类码放、配合取样及试件制作、马镫筋、定位筋制作3.场内运输(含现场倒运):水平及垂直运输(含二次运转费)、钢筋安装部位核对4.钢筋安装:清理模板杂物、安放垫块、保护层塑料卡、钢筋安放、绑扎、焊接、马凳筋安放、调整、钢筋预埋、清理工作面。5.钢筋采用绑扎、焊接(含电渣压力焊、闪光对焊、双面焊及单面焊等)等连接形式不再另外计算费用(除套筒连接),统一在钢筋综合单价中考虑6.因施工需要铁件的支架,固定双层钢筋的普通铁马凳、长马凳(含地下室马凳筋),垫铁件、(略)(略)增加的费用分包人在分包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工程量7.楼梯植筋、砌体植筋及二次结构(构造柱、圈(过)梁、墙垛、抱框柱、基座、反沿、反坎、压顶、挑檐、下挂板等)按预留钢筋考虑,如发生植筋(清孔、钻孔、植筋用工、植筋胶等)费用不另计算,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8.验收报验:钢筋安装验收、报验二、甲供材料及设备:钢筋、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三、乙供材料及设备:等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t
1、钢筋抽筋软件计算设置:排布根数按四舍五入+1(非(略)箍筋/拉筋按四舍五入-1),中轴线计算(考虑弯曲调整值)2、钢筋的搭接(不论搭接方式:(略)
741.967
3%
13
机械连接
一、工作内容1.钢筋套丝2.套筒连接3.满足图纸及项目特征的全部工作内容二、甲供材料及设备: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三、乙供材料及设备:套筒等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按个计算(竖向构件根据图纸按软件设置计算,水平构件按现场点数计算)
22559
3%
14
金属结构工程
15
钢梯、钢走道
一、工作内容1.原材验收:配合原材验收、卸车、堆码2.预埋铁件制作安装:除锈、调直、切断、弯曲、下料、端头切割、磨角、防锈、半成品的分类码放、配合取样及试件制作、清理模板杂物、安放垫块、保护层塑料卡、安放、绑扎、焊接、马凳筋安放、调整、钢筋预埋、清理工作面。3.场内运输(含现场倒运):水平及垂直运输(含二次运转费)、安装部位核对4.验收报验:验收、报验5.不明之处详见图纸二、甲供材料及设备: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三、乙供材料及设备:等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t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按吨数计算
10.22
3%
16
预埋铁件
一、工作内容1.原材验收:配合原材验收、卸车、堆码2.预埋铁件制作安装:除锈、调直、切断、弯曲、下料、端头切割、磨角、防锈、半成品的分类码放、配合取样及试件制作、清理模板杂物、安放垫块、保护层塑料卡、钢筋安放、绑扎、焊接、马凳筋安放、调整、钢筋预埋、清理工作面。3.场内运输(含现场倒运):水平及垂直运输(含二次运转费)、安装部位核对4.验收报验:验收、报验二、甲供材料及设备: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三、乙供材料及设备:等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t
1、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为依据,以t计算
0.62
3%
17
其它
18
坡道1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20厚1:2水泥砂浆抹面,15宽金刚砂防滑条,中距80,凸出坡面2.200厚C25混凝土,每6米设缝,密封胶嵌缝二、工作内容1.地基夯实、铺设垫层、模板及支撑制作、安装、拆除、堆放、运输及清理模内杂物、刷隔离剂等、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变形缝填塞等。三.甲供材料及设备:混凝土、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m2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面积计算
4.55
3%
19
坡道1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100厚C15混凝土台阶2.80厚C10混凝土垫层3.素土夯实4.不明之处详见图纸二、工作内容1.地基夯实、铺设垫层、模板及支撑制作、安装、拆除、堆放、运输及清理模内杂物、刷隔离剂等、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变形缝填塞等。三.甲供材料及设备:混凝土、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m2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面积计算
2.88
3%
20
散水1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100厚C25混凝土随打随抹光,与墙体连接处,转折处及每6米设缝,缝宽20,密封胶嵌缝2.100厚C15素砼垫层3.100厚6%水泥石粉垫层碾实4.素土分层(每层250厚)夯实,压实系数≥94%5.不明之处详见图纸二、工作内容1.地基夯实、铺设垫层、模板及支撑制作、安装、拆除、堆放、运输及清理模内杂物、刷隔离剂等、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变形缝填塞等。三.甲供材料及设备:混凝土、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m2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面积计算
13.41
3%
21
散水2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名称:(略)
m2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面积计算
18.6
3%
22
混凝土地面(地1、地2、地4)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100厚C25混凝土随打随抹平(每6米分格浇注)2.C15素砼垫层100厚3.100厚6%水泥石粉垫层碾实4.素土分层(每层250厚)夯实,压实系数≥94%5.不明之处详见图纸三.甲供材料及设备:混凝土、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m2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面积计算
493.68
3%
23
室内地坪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地坪厚度8cm2.普通预拌混凝土碎石粒径综合考虑C203.100厚6%水泥石粉垫层碾实二、工作内容1.地基夯实、铺设垫层、模板及支撑制作、安装、拆除、堆放、运输及清理模内杂物、刷隔离剂等、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变形缝填塞等。三.甲供材料及设备:混凝土、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m2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面积计算
59.65
3%
24
平整场地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场地平整二、工作内容1.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地基夯实等。三.甲供材料及设备:无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m2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面积计算
24945
3%
25
(略)床(槽)整形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满足压实度要求的土基,压实度>94%二、工作内容1.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地基夯实等。三.甲供材料及设备:无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m2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面积计算
12482.7
3%
26
水泥稳定土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80mm厚水泥石粉稳定层,水泥含量6%二、工作内容1.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回填碾压水泥石粉稳定层,试验检测、现场安全防护、场地清洁等三.甲供材料及设备: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m2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面积计算
12482.7
3%
27
(略)硬底化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略)面厚度20cm实际厚度(cm):102.普通预拌混凝土碎石粒径综合考虑C253.缩缝4.(略)面养生水养生二、工作内容1.测量放线、标高抄测、模板制作安装,传力杆安装、混凝土浇筑、泵送、试验检测、现场安全防护、场地清洁等三.甲供材料及设备:混凝土、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m2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面积计算
12482.7
3%

单位:(略)
意见:年月日
备注:综合单价包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机械、包机械进出场、包质量、包工程验收、施工期(略)场及政策因素引起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价格变动风险、冬雨季施工增加费、降排水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防疫增加费、高空作业费、材料转运费(包含场内场外转运)、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施工管理费、临时设施费、检测费、试验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所有间接费、综合费率、保险费、利润、国家及地方规定的任何收费、税金、专利费、满足发包人及承包人工期进度要求所需的赶工费,包含为完成工程精益建造实施要求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满足当地政府安全文明施工要进行的相关工作及费用等
5.1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1.计量方式:(略)
2.工程量说明:工程量为招标图纸及招标清单固定工程量,除业主单位:(略)
3.进度款支付:
3.1月度中间计量办理与付款分离,分包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略)
3.2支付方式:(略)
3.2应扣款
在中间结算经承包人审核确认并扣除下列费用后,且分包人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天内支付给分包人:
(1)质量保证金5%;
(2)安全保证金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
(3)每次付款时应扣除的预付款(若有);
(4)分包人应缴纳的税费(如需要承包人代扣代缴);
(5)项目管理过程中对分包人的罚款(财务部门在每次付款时扣除);
(6)按合同规定每次付款时应扣除的其他款项和承包人垫付的其他款项。
3.3进度款支付方式:(略)
1.第一次付款节点:项目整体施工产值达到10%后,向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资料,所有请款资料经承包人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支付进度款。应支付价款为经承包人审核确认后的工程进度款的50%。
2.第二次付款节点:项目整体施工产值达到50%时(即承包人达到对发包人对应收款节点后),承包人通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资料,所有请款资料经承包人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支付进度款。应支付价款为经承包人审核确认后的工程款的50%。
3.第三次付款节点:项目整体施工产值达到80%时(即承包人达到对发包人对应收款节点后),承包人通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资料,所有请款资料经承包人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支付进度款。应支付价款为经承包人审核确认后的工程款的50%。
4.第四次付款节点:分包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后,分包人移交全部工程资料,且承包人与分包人完成最终结算后,支付比例为经承包人审核确认最终结算价的55%。
5.第五次付款节点: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通过审核满一年后六个月内不计息支付至80%。
6.第六次付款节点:满两年后六个月内不计息支付至100%。
3.4发票的约定
在每次付款前,分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的备注栏需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略)(市、区)、项目名称:(略)
付款至最终结算价的80%时,分包人必需提供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因国家增值税税率变更,由此导致合同税率发生变更的,按照相应文件执行税率变更并相应调整结算。
4.其他说明:本分包工程范围内工程完工后经承包人、监理、业主、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由分包人向承包人书面提交最终结算申请书(需加盖公章),最终结算资料应附承包人已经办理的所有中间结算的审核记录,承包人项目部及承包人总部相关部门按内部流程和规定进行审核,经承包人总经济师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最终结算和支付的依据。
分包人申请每月进度款时必须将加盖分包方公章的农民工花名册、工资表上报承包人进行备案,并作为进度款支付的前置条件。
5、对所有工序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整改、补损所含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所有工序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有权对分包人进行罚款或另派人员施工(所需费用在分包人总价中扣除)。所有制作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混凝土养护均需符合现行规范要求,所需报价已包含。报价包含现场内所有材料、机械的转运及二次转运。
6、甲供材料
甲供材料:无。
7、分包人在施工时应服从承包人安排,做好总平面图的施工安排,主动与其他施工单位:(略)
8、报价说明
8.1报价时增值税税率9%,其他相关税率附加等费用包含在不含增值税单价中。
8.2该综合单价为含税一次性包死价格,包括完成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承包单价不可调整,单价中包含处理地下障碍物等一切不可预见所发生的费用。
8.3投标人郑重承诺:本报价是在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经现场踏勘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报价,否则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8.4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无
单位:(略)
意见:年月日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略)
单位:(略)
地址:(略)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职务:电话:
系(投标人名称:(略)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略)
法人亲笔签名: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略)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略)

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中间加盖公章)及本投标项截标前三个月社保缴交证明。
















6、被授权人本投标项截标前三个月社保缴交证明
(盖章)














7、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8、资质证书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9、纳税人资格证明
(加盖公章)




七、合同范本
(略):GJZB-GMGA-A004/2023

(略)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主体劳务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甲方):(略)
劳务分包人(乙方):
签约地点:(略)
签约时间:
目录
合同协议书1
通用条件9
专用条件34
2工程概况34
3工作内容34
5质量标准34
6承包人权利及义务35
7分包人权利及义务36
8技术资料47
9环境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47
10材料及设备管理48
11检验、验收及完工53
12工程保修53
13合同价格54
14期中结算与合同价款的支付56
15变更59
17合同价款结算60
18违约61
19合同的解除63
20担保及保险64
21争议66
附件1:业主/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75
附件2:分包人提供的现场设备、设施及临时工程76
附件3: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77
附件4:消防安全协议书85
附件5: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90
附件6: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明细表95
附件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101
附件8:项目授权委托书102
附件9:分包人现场管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10
附件10:质量管理协议书113
附件11: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120
附件12:廉洁从业协议123
附件13:项目分包环境保护协议125
附件14:劳务实名制管理及农民工工资发放协议128
附件15:总承包管理配合协议书131
附件16: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协议书133
附件17:招标过程的重要函件135
附件18:投标报价书(单价确认函)136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工程承包人(全称):(略)(以下简称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王勇
住所:(略)5层A505-224房

劳务分包人(分包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略)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略)码:
(略)码:

鉴于分包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承包人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确保本工程的圆满竣工;另鉴于分包人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承包人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略)
分包工程地点:(略)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建筑结构施工图所包含的除承包人及业主分包外的全部劳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工作内容:
1.主体工程劳务分包内容:砌体、混凝土浇筑、钢筋制安、钢梯、钢走道、预埋铁件、坡道、散水、混凝土地面(地1、地2、地4)、室内地坪、平整场地、路床(槽)整形、水泥稳定土、道路硬底化、测量放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计变更、工程指令(若有)、另行委托项目及承包人另行分包以外的所有工程,(略)覆盖。如因分包人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有权将已承包给分包人的工作内容另行发包,承包人只需出示书面指令,分包人需无条件接受。
2.对承包人及业主分包配合服务范围: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拆除清运、生活及建筑垃圾(包括分包人自身(略)(略)及施工(略)域所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运至现场(总平面±0.00区域)承包人指定地点:(略)
3.其他为完成本工程施工所应承担的工作及后附分包工程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工作,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答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计价清单》为准,与本条分包工程承包内容互为补充。
4.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业主及承包人所发出的一切书面文件、通知、指令等。
5.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做出任何调整(包括增加、减少或取消分包人承包范围内任何工作内容),同时保留工程所用材料另行分包、承包人直接供应或承包人指定品牌由分包人供应的权利,并按合同约定增减工程款项,分包人承诺无条件服从,并承诺不向承包人主张任何费用。
二、分包合同价款
1.承包方式:(略)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合同□总价包干合同□其他单价形式:
2.合同价款:
本分包工程暂定合同价税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其中,不含税暂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为%,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不含税安全生产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其中,农民工工资占比标准为:(原则上农民工工资占比不低于以下标准:专业分包类20%(供货安装类、机电工程类可自行约定),劳务分包类70%,且工资支付表总额不超过工资占比额。桩基及支护类、钢结构类、装饰类、幕墙类人工费占比较小的,可另行约定。)
三、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年月日开工;
计划完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年月日完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488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合同工期包括星期六、星期日、中考、高考、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劳工假期、政府惯例性重大会议、政府有关部门日常检查、政府有关部门临时颁布之假期或停工指令、恶劣天气等情形。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承包人现场书面通知进场施工时间为准,无论实际开工日期与本合同约定计划开工时间是否一致,分包人均已在投标中考虑了该项风险,不得再就此向承包人提出任何索赔。
四、工程质量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分包人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略)质量要求,并执行总包单位:(略)
2.安全文明施工目标:零死亡、零重伤、零职业病、零中毒、零火灾、零坍塌、零重大财产损失及负面影响事件、零群体性事件,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月度安全检查评定得分不低于85分,且满足xxxx奖的评选要求。
3.环境管理目标:
(1)基本目标:
①杜绝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减少(控制)污染物(废物)的产生、排放(废弃)。
②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综合能耗(吨标准煤/万元产值)(略)的年初计划。
(略)上通报公示批评。
④施工现场环境控制达标合格率100%。
(2)创优目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各分包人必须协助总包完成以下创优工作,施工过程维持和维护创优成果。
确保级绿色施工现场观摩会。
确保级绿色施工示范工地。
若上述标准不一致的,则执行上述标准中最严格的标准。
五、组成本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招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双方明示纳入合同的投标书其他部分
5.本合同专用条件
6.本合同通用条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1.承包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
12.承包人与建设单位:(略)
除非另有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及其他文件,以及经确认的双方往来文件也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上述文件规定相互矛盾时,(略)在前的文件为准;同一序列的文件相互矛盾时,以生效时间在后的为准;序列、生效时间均相同的或在同一份文件规定相互矛盾的,由承包人负责解释,分包人承诺无任何异议。
六、本合同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解释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和安全文明与绿色施工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本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共同向业主承担履行本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本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九、发票
9.1分包人属于以下第种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2)小规模纳税人
9.2分包人提供以下第种发票。
(1)提供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提供税率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9.3分包人在向承包人申请付款前,应提供与承包人确认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发票。若分包人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分包人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的义务。如因分包人不能按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而导致付款延期的,由其自行承担后果,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4若分包人未能按承包人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或因分包人原因导致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承包人不能认证、抵扣的,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同时,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0.5%的违约金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分包人在增值税发票作废前必须先征得承包人同意。
9.5如果承包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则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分包人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9.6若分包人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承包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
9.7若承包人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分包人仍应按扣除前的合同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9.8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收款信息发生变化时,分包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如因分包人提供收款银行账户资料错误,导致相关款项无法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分包人承担。
1)承包人增值税开票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略)
(略)(略)(略)
单位:(略)
电话:(略)
开户银行:(略)广州桂花岗支行
银行账户:(略)6
2)分包人增值税开票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略)
(略)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地址:(略)
电话: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略)
(若使用物理印章请选择第一种描述,若使用电子印章请选择第二种描述,二者仅选其一)
第一种:1.(略)印章(公章或合同章)之日且分包人已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本合同约定需要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办理完财务结算手续且工程款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第二种:本合同采用电子签名签署,经双方加盖电子印章且分包人已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本合同约定需要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根据《民法典》、《电子签名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认可并接受电子签名,确认该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印刷字体内容若有修改变动(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增添、涂改等),必须经双方在修改处同时盖章确认方可生效,否则仍以原印刷字体内容为准。
合同一式肆份,承包人执叁份,分包人执壹份。

此页无正文,以下为签字页


承包人(盖章):

住所:(略)5层A505-224房
法定代表人:王勇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略)
开户银行:(略)广州桂花岗支行

(略)(略)6


分包人(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略)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词语定义
2.工程概况
3.工作内容
4.合同工期
5.质量标准
6.承包人权利及义务
7.分包人权利及义务
8.技术资料
9.环境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
10.材料及设备管理
11.检验、验收及完工
12.工程保修
13.合同价格
14.合同价款的支付
15.变更
16.索赔
17.合同价款结算
18.违约
19.合同的解除
20.担保及保险
21.争议
22.不可抗力
2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24.其他
1.词语定义
1.1建设单位:(略)
1.2监理:指建设单位:(略)
1.3.工程承包人(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被建设单位:(略)
1.4.劳务分包人(分包人):指在本合同中约定,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劳务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总包合同:承包人与建设单位:(略)
1.6整体工程: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1.7整体工程质量奖项:总包合同中约定整体工程需取得的质量奖项。
1.8实际开工日期: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中记载的日期。
1.9实际完工日期:完工验收报告中记载的完工日期。
1.10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设施及脚手架:指承包人为实施其整体工程租赁、搭设的垂直运输设施及脚手架,且搭设时间仅限于承包人为完成主体工程所需时间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时间。
1.11合同价款:指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并依本合同约定调整后的价格。
1.12罚款:本合同中所称“罚款”,性质皆属“违约责任”。
1.13日、天:本文所述之“日”、“天”均指日历日。
1.14项目经理:(略)
1.15分包人现场代表:指分包人派驻工地负责工程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
1.16项目部:承包人委派的在授权范围内管理本项目的临时机构。
1.17过程计量:指根据本合同具体规定,由分包人提出并经承包人审核认可的月度或节点已完工程量。过程计量只是过程付款的凭据,不作为双方本合同最终结算的依据。
1.18最终结算:指分包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后,按本合同约定方式:(略)
1.19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
1.20多层及中高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
1.21低层住宅(洋房及别墅):一层至三层。
1.22含周转料具:指模板、木枋、支撑钢管、扣件、对拉螺栓(含螺帽)、地下室止水螺栓、止水钢板、止水条、止水带、(略)、铁件、钉子、铁丝、粘胶带、双面胶、海绵条、隔离剂、木工施工机具、水管、末级箱、末级箱外电线、夜间照明灯具等。
1.23竣工验收:指单位:(略)
1.24竣工结算:指单位:(略)
2.工程概况
具体见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件中所述。
3.工作内容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分包人并应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具体见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件中所述。
4.合同工期
4.1开工
(略)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由甲乙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
(略)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承包人现场书面通知进场施工时间为准,无论实际开工日期与本合同约定计划开工时间是否一致,分包人均已在投标中考虑了该项风险,不得再就此向承包人提出任何索赔。
4.2阶段工期
(略)分包人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报送本分包工程进度计划,该计划应满足承包人整体工程总体进度计划要求。该计划经承包人审核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具备合同约束力,分包人必须遵守该计划中关于本分包工程的阶段工期及完工日期的要求。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之外,承包人无义务对分包人工期提前的行为予以奖励或支付任何补偿。
(略)分包人应根据承包人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提交阶段、时段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但承包人对月及阶段、时段等过程中施工计划的任何批准不视为允许改变总工期,不得作为分包人提出工期延长及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
4.3工程完工及延期
(略)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约定完工日期或依合同顺延后的完工日期前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通过验收。
(略)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略)工程的工期延误,分包人须在事件发生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承包人,并附上相应的证据资料。经承包人审核确认后,按承包人批准时间顺延阶段工期或总工期,但分包人无权要求因工期延长引起的合同价款的增加。若本条所述审核需建设单位:(略)
(略)除本条所述原因外其他情况导致的工期延误,及分包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向承包人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不影响本分包工程工期,也不涉及任何费用及利润的增加。
4.4违约责任
(略)在施工期间,若承包人认为分包人进度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安排赶工措施,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由此发生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略)承包人认为分包人施工能力不能满足承包人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可单方面减少分包人施工范围或工作内容,另行雇佣第三方实施,因此发生的费用直接从应付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无须通知分包人或征得分包人同意,扣除金额为承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额。
5质量标准
5.1质量标准及奖项
分包人应严格执行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规定,认真按照施工图、设计变更以及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符合国家或专业的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工程质量标准,并达到约定质量奖项的验评标准。
5.2返工、修理及整改
(略)无论分包人施工工程是否已通过验收,当承包人或监理发现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派驻承包人代表可要求分包人返工,除非分包人举证证明并非分包人原因造成,否则分包人应按承包人代表的要求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略)若整体工程质量标准及质量奖项未达到总包合同的要求,除非分包人举证证明此类影响并非分包人原因造成,否则分包人应负责其承包工程的返工、修理和整改,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5.3违约责任
(略)若承包人通知分包人后24小时内,分包人不能对缺陷进行修返工、修理或整改,或分包人返工、修理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或专用条件约定期限24小时后雇佣第三方进行修补,并直接从分包人的工程款或保修金中扣除因此发生的费用,扣除金额为承包人与返工、修理或整改的第三方签订的合同金额和承包人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无须通知分包人和征得分包人同意,同时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略)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出现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等重大质量事故时,分包人必须承担事故处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同时,承包人可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按本合同第18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承包人权利及义务
6.1派驻承包人代表
(略)承包人项目经理:(略)
(略)除承包人项目经理:(略)
6.2总包管理职责、权限
承包人负责工程施工指导和管理工作,行使总承包管理职责,对分包人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协调分包人同其他施工方的配合关系。对分包人不服从现场管理的行为,有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6.3现场施工条件的提供
(略)若承包人需提供垂直运输设施及周转架料,则承包人仅负责在其整体工程工期计划注明或专用条件约定时间内提供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设施及周转架料。分包人不得因自身施工便利要求承包人延长垂直运输设施及脚手架的搭设时间。
(略)考虑到需配合现场其他分包工程施工,承包人不承诺专为分包人提供任何设备及周转架料,分包人也不得因承包人不能完全满足分包人关于垂直运输设施及周转架料的要求,而提出任何工期及费用赔偿。
(略)(略)畅通,场地平整并提供进场材料临时堆放地点:(略)
(略)承包人还应负责向分包人提供除本款第1项所述的施工所需工作面。若因承包人提供工作面不及时导致分包人施工进度受到影响,分包人可按本合同第(略)条约定办理工期顺延,但不得就此提出任何经济索赔或费用补偿。
6.4支付工程款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
6.5其他
(略)其他权利义务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
(1)测量定位。
(2)沉降观测。
(3)检查和验收。
(4)提供(非)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略)(略)条所述其他权利义务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选择适用,若未选择则视为承包人无须承担。
7分包人权利及义务
7.1派驻分包人代表及管理人员
(略)分包人现场代表全权负责分包人施工现场管理,代表分包人行使与本合同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并与承包人保持通畅的通讯联系和现场配合,分包人对该负责人所有基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略)分包人必须按投标文件要求在施工现场派驻管理人员,且不得随意更换。管理人员每周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40个小时。若分包人未经承包人允许更换任何一位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驻现场时间未达到本合同要求,则分包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上述人员,分包人须事先向承包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承包人审查批准后方可更换。
(略)如果在履约过程中,承包人认为分包人的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则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分包人应在5天内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承包人批准后更换。如分包人在5天内未提交出新的人选,或两次提出的人选都不能令承包人满意,将被视为分包人违约,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分包人的违约责任。
7.2工程施工
(略)分包人需服从承包人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略)及项目部管理制度,按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略)的管理,做好自身(略)的治安保卫工作。
(略)分包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报送劳动力安排计划,并按本合同约定的阶段工程分别注明各工种最低人员数量。该计划一经承包人审批确认,即成为具备合同效力的文件。若分包人怠于报送该计划,承包人可单方通知或分阶段通知分包人其关于劳动力数量的要求,通知送达后,该要求即对分包人具备约束力。
(略)若分包人人员不足最低数量要求时,承包人可自行安排劳动力工作直至分包人调配足够劳动力之日止,并按本合同约定的零工或工日价格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略)分包人连续三十天不能满足上述人员数量要求时,承包人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其按合同第19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略)分包人须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做好冬雨季施工防护措施。
(略)分包人应及时清理现场丢弃的垃圾至承包人指定堆放地点:(略)
(略)分包人应按照承包人协调的工作面按工序进行施工,不得在施工中损坏其他分包人的工作成果,否则需按承包人与其他分包人签订的合同价格予以赔偿,并承担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略)分包人工作应满足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工作中的相关要求,如与其他分部分项(专业)工程施工相关的留孔、补洞、预埋、修补等以及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等施工时,分包人应按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本合同的合同价格的单价或合价中已包括此类的交叉、配合工作内容及其费用,并且因配合工作对施工工期的影响也已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分包工作期限内,不因此顺延工期。
(略)分包人应严格依照本合同及承包人指令施工,未经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略)
7.3成品保护
在本分包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前,分包人对自己完成的工作有责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发生成品损坏,其责任和修复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7.4临近建筑物、地下构筑物的保护
分包人须认真做好施工现场责任范围内的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设备、构筑物及交通要道、人行道等的保护工作。若此类建筑、设备、(略)发生了损坏,除非分包人举证证明其已尽到保护义务,否则因修复损坏及因此发生的赔偿等一切责任均由分包人承担。
7.5人员
(略)分包人应解决其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等问题,费用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略)分包人应与其使用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且保证工人持有上岗证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应约定工资标准及支付时间,并在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复印件(包括备案资料)交承包人备案。分包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若分包人违反法律规定不予缴纳或不足额缴纳,应自行承担因此导致工人提出的赔偿,及因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因此造成承包人损失,承包人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扣除金额为承包人实际支出金额,无须通知分包人或得到分包人同意。
(略)分包人应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服从及(略)县相关部门对农民劳务实名制的规章制度,实现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分包人每月要把“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原件(盖分包单位:(略)
(略)分包人所有参与本工程作业的人员包括施工管理人员,在进场前,须向承包人出示并递交进场人员的花名册及其身份证特殊岗位操作(合格)证,及按照建设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须出示的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并向承包人递交相应的复印件。每月3日还须提供上月的分包人盖章确认的花名册、考勤表及工资单。若不按本条约定提供相应花名册、考勤表及工资单,承包人可拒付当期工程款直至分包人补足相应资料。
(略)分包人严禁雇佣未成年人、残疾人及年龄未超过16岁的现场作业人员。每发现一例则按专用条件约定承担罚款。若因分包人雇佣未成年人、残疾人及年龄未超过16岁的现场作业人员,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分包人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7.6免除承包人责任
分包人应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时保证,承包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的实施、完工以及保修过程中免于承担(由于分包人原因造成的)与下述事项有关的任何责任、费用、索赔和诉讼:
(1)任何人员的伤亡。
(2)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3)由于分包人的疏忽、过失导致的连带责任。
如分包人在分包工程中造成以上事项或导致承包人因以上事项承担相关责任,分包人自愿按专用条件约定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承包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赔偿金、诉讼费、差旅费等。
7.7.禁止转包
分包人严禁将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否则承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根据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索取赔偿,担保金额不足以承担承包人损失时,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不足部分。
7.8其他
8技术资料
8.1图纸
承包人按专用条件约定时间及数量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图,并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向分包人明确施工技术、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等要求。
8.2技术交底
施工前,分包人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按照承包人要求施工工艺施工。施工过程中,承包人管理人员有权按规定进行检查。
8.3施工方案
(略)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承包人报送其编制的施工方案,并根据承包人审定的方案进行施工。若分包人未按时报送,则承包人自行编制并通知分包人后产生合同约束力,分包人应遵照执行。
(略)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有权针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修改施工方案,分包人应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不得以施工方案变更为由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8.4完工验收资料
工程完工后,分包人应在验收前十天,向承包人提交完工验收报告和完工资料,包括:
(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记录的原始技术资料。
(2)提供办理工程完工图的数据与资料。
(3)分包人提供资料数据并配合承包人做好完工验收各项资料,资料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4)其他。
8.5违约责任
分包人应随施工进度,按承包人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施工资料至承包人,如有关资料上报不及时或不完整,承包人有权暂停办理工程结算,直至分包人按要求交齐相关资料。
9环境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
9.1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分包人应严格遵守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本项目各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方案,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取得承包人审批同意,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足额、专职的持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2安全教育及事故处理
分包人应按工程所在地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包括为所属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除非分包人举证证明其已尽到安全生产管理的所有义务,否则在本合同期内,分包人应承担本分包工程范围内发生的所有人员伤亡事故的相应责任及费用,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按规定立即书面报告承包人及有关部门。
9.3安全生产
(略)分包人应与承包人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遵守工程建设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标准进行施工。除非分包人举证证明其已按规定实施了防(保)护措施,否则所有有关职工健康、污染环境、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略)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工程所在地有关消防、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凡因违反政府有关规定的引起的所有责任,均由分包人承担。
(略)若承包人授权人员要求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时,应予以拒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分包人明知或应当知道,承包人授权人员的要求或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设施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却不予拒绝,导致安全事故的,由分包人承担责任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9.4安全设备及要求
(略)甲乙双方依专用条件约定为分包人工人配备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设备及劳保用品。配备的安全设备及劳保用品应通过安全防护性能测试,符合有关规定,否则不得使用。未按约定配备安全设备及劳保用品的,按专用条件约定承担罚款。
(略)分包人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施工,进入现场的人员一律正确佩戴安全帽,如有违反,按照承包人管理制度处理;因施工违章造成的人员伤亡,其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全部承担。
(略)分包人人员在进行高空施工时应注意做好防护措施及人身保护措施,遇有同一作业面上立体交叉时,作业人员在垂直方向不得交叉作业。如有发生此类安全事故,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赔偿责任。
(略)承包人认为分包人工作中安全措施不力或安全设施不足,可要求分包人限期改正,若仍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承包人有权自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9.5噪声及扬尘
(略)工程实施全过程,要节约资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满足社会的环保要求,避免噪声扰民并严格控制粉尘污染,如有社会投诉或因为粉尘污染受到相关部门处罚,分包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略)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最大限度的控制扰民,并负责解决出现的扰民及民扰问题,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若分包人不能平息事件,则由承包人解决,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由分包人承担(非分包人原因造成的扰民事件除外)。
9.6排污
分包人因生产、生活造成的废弃物、污水等应按照承包人要求的指定地点:(略)
9.7防火、防电
在施工过程中,分包人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电源、电线的摆放与连接安全,严防发生火灾、触电事故。施工现场严禁有明火,现场施工人员不准吸烟,避免明火。如需明火施工,需提前到承包人处办理动火证。施工现场要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并备有灭火工具。若分包人于本分包工程范围内发生一切火灾事故,应赔偿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政府的处罚,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8体检
分包人进场施工人员须有一年内的体检记录,确保身体健康,无突发性及传染性病史。否则,因此导致的职工健康、安全或疾病事故等责任均由分包人承担。
9.9其他
若专用条件或承包人现场管理制度有更为详细的规定,分包人应遵照执行。
10材料及设备管理
10.1辅材及中小型机具
(略)材料、设备进场的时间及程序
分包人应及时组织符合本合同约定、施工生产需要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工程需要的材料进场,分包人应遵守承包人材料进出场规定和其他材料的相关制度。原材料购买前七天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样品,并按经承包人确认的样品采购材料。
(略)提供材料的产品资料
分包人应随进场材料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资料,否则,承包人将拒绝材料进入现场。
(略)材料的质量与检测
(略)分包人采购的材料应按工程所在地的检验试验规定自行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并承担材料检验试验的全部费用。检验试验结果收集整理后随完工资料移交给承包人。
(略)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须与整体工程所用材料的材质、颜色、外观、性能配套。
(略)不论分包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经过承包人检验,均不减轻分包人的责任,承包人也不对其检验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略)违约责任
(略)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承包人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更换材料用于本分包工程施工。否则,承包人将视为分包人擅自降低材料标准而违约,分包人将为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包人要求改正的,应立即改正,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若因此造成承包人损失,分包人应负责赔偿。
(略)因材质不配套或材料进场不及时等特殊情况,承包人可自行采购分包人分包工程范围内部分材料用于本分包工程,发生的费用按承包人的采购价(依承包人采购合同确定)从分包人工程当期付款中扣除。
10.2承包人供应材料
(略)计划
(略)分包人若需使用承包人供应材料(具体材料规格及数量见专用条件约定),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报送需求计划给承包人,该计划应包括材料的需求数量。承包人按专用条件约定审核确认后,该需求计划生效。除设计变更外,承包人仅按该需求计划的材料种类及数量提供,但该计划并不作为分包人完成实物工程数量的依据。设计变更所需甲供材在承包人通知分包人后三日内报送需求计划。
(略)分包人在材料使用前十五天报送详细的需求报告,以确保承包人及时供货给分包人使用。因分包人计划或报告提供不及时导致甲供材不及时,由分包人承担相应的工期责任及相关损失。
(略)使用
(略)在施工过程中,甲供材料及甲供设备到场后即由分包人专职材料人员负责验收,承担保管、保养、维护等责任。发生的卸车、清点、保管、保养及维护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
(略)承包人对现场使用的甲供材料及甲供设备有优先的占有控制、管理权,如发现分包人浪费材料、损坏设备,分包人应按照承包人现场管理规定支付违约金。现场剩余的材料及废料由分包人负责及时清理运至指定地点:(略)
(略)若分包人使用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超过承包人审定的需求计划,其超过部分由分包人自行采购,且采购的品牌、质量、颜色、外观应与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及设备保持一致,或由承包人供应,按承包人采购价(依承包人采购合同确定)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略)分包人严禁擅自使用承包人物资,同时应严格遵守承包人各项物资管理制度,进出场物资必须先向承包人申报,待承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进场或退场。擅自使用的,除返还原值外,还应承担专用条件约定的罚款。
(略)所有应由承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半成品,即使由分包人采购供应被用于工程,但若未经承包人项目经理:(略)
10.3承包人供应设备
(略)甲供设备种类、数量及提供时间见专用条件约定。
(略)分包人在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将甲供设备退还给承包人,并办理退还手续。退还时其回收率不得低于专用条件约定的回收率,因分包人保管、使用不善造成的丢失、损坏或低于该回收率的,由分包人负责按此类周转机具/材料的原值赔偿不足部分,或由承包人在应付分包人工程价款中扣除承包人提供的现场照明灯具、灯泡(管)在施工过程中更换时应以旧换新。
10.4对承包人供应材料的加工、管理
(略)分包人工作内容若包括对承包人供应材料的加工、管理时,分包人应编制材料加工方案,计算材料需求数量及可退还材料数量,在本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报承包人,承包人应依据专用条件约定的计算规则进行核实。经承包人核实后,该加工方案、需求数量及退还数量成为本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分包人未及时报送的,承包人可自行编制方案并通知分包人,通知后即成为具备合同效力的文件。
(略)分包人在退还承包人材料时,应将其返回原状,并在与承包人核对退还数量及质量后,完成退还工作。若退还材料少于约定退还数量时,由分包人负责按承包人采购价格的原值赔偿,或由承包人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材料复原及退还材料发生的费用承担等具体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无约定时视为由分包人承担。
11检验、验收及完工
11.1验收程序
(略)分包人应在每个分项样板工程施工完、每一道工序施工完,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完后进行自检后,依本合同约定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进行验收。
(略)上道工序未自检、承包人和监理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中分包人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隐蔽验收制度。
(略)如因承包人未按分包人通知时间及时进行验收,造成工期延误,按本合同第4.3条约定处理。
11.2隐蔽工程检验、阶段检验及完工检验
(略)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分包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承包人代表进行验收。通知包括分包人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略)
(略)分包人在工程完工后应通知承包人办理完工验收,并向承包人提交完工验收报告及有关资料施工技术基础资料(包括施工日志),承包人在收到上述资料后的14个工作日内应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需要修改的,分包人按承包人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在承包人、监理在完工验收单上签字,明确表示本分包工程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之日,为工程完工时间。
(略)分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整体工程完工验收,及时完成验收提出的整改内容;并负责向承包人提交产品合格证、完工报告及符合地方标准的资料。如有缺项、漏项或资料不合格等情况,承包人有权不办理工程结算,不支付剩余工程价款及保修金。
11.3重新检验
(略)检查检验合格后,发现因分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分包人承担返修责任及费用,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并不为其检查检验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若分包人拒不返修或整改,则由承包人自行聘请第三方返修,并按其与第三方实际发生费用从分包人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略)无论是否进行验收,当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分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和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后,由发出重新检验指令一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分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且分包人不能证明非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分包人承担检验、返工、修理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顺延。
12工程保修
12.1保修期
保修期及保修金比例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12.2保修责任
(略)保修期内,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如分包人不在规定的期限内派人修理,承包人可委托其它单位:(略)
(略)如发生需要分包人紧急抢修的事故,分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通知12个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12.3保修金的返还
保修金在专用条件约定时间内无息支付给分包人。
13合同价格
13.1合同价格模式
下列合同价款的方式:(略)
(1)固定合同总价。
(2)固定综合单价,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计算和变更价款的调整依据本合同第13.4条及专用条件的约定执行。
(3)固定综合单价+措施费包干,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计算和变更价款的调整依据本合同第13.4条及专用条件的约定执行,措施费总价包干。
(4)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5)其他方式:(略)
13.2合同价格内包括的风险及费用
(略)本分包工程的第(1)种计价方式:(略)
(略)除非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否则下述风险及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价款内,不予调整:
(1)分包人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与分包人标价的清单内工程量的差异(仅为固定合同总价包括的风险范围)。
(2)经过分包人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分包人投标报价)各分项工程、各子目中的计算、价格错误及组价的漏项。
(3)分包人为完成本合同所述工作范围内及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发生的费用。
(4)分包人施工范围或施工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导致价格的变化。
(5)材料价格及人工价格上涨或下落。
(6)税率及费率的变化。
(7)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
(8)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各种价格调整。
(9)其他。
13.3工时或工程量的计算
(略)采用固定合同总价方式:(略)
(略)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模式的,甲乙双方按专用条件约定的计量规则,按图计算工程量。
(略)采用劳务计时单价模式的,由分包人每日统计其用工数量,报承包人审核确认工时数量。
(略)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13.4合同价格的调整
(略)价格调整的程序
若发生影响本合同价款的事由,分包人需在七天内向承包人提出调整本合同价款的请求并附所有证明资料。若分包人未按本条所述时限和方式:(略)
(略)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略)
因设计变更发生的价格调整,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按照已有项目填报单价调整;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填报单价调整;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14期中结算与合同价款的支付
14.1期中结算
分包人每月25日向承包人报送中间计量申请,随附已完工程项目任务单、材料设备单据等资料.分包人的已完工任务单应由工程部、技术部、安全部、材料部、项目生产经理:(略)
14.2预付款
见专用条件约定。
14.3进度款的支付
(略)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由分包人向承包人报送已完成工程量,该报告应完整、准确的统计当期工作量完成情况,并包括中期结算价及明细表及上期农民工工资已发放的工资单据。
(略)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送工程量后,对其进行审核确认,承包人在进行审核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当期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略)承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抵扣工程预付款及其他应扣除金额,并在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略)
(略)分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式:(略)
(略)承包人依本条约定确认的工程进度款仅为中期付款依据,对双方不产生任何合同价款确认方面的约束力,且并不视为对因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的确认。
(略)因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索赔价款或费用及其他依本合同约定追加的合同价款由双方确认后在最终结算时一并支付。
14.4工程尾款的支付
分包人承接本分包工程完工结算完毕后,除保留保修金外,承包人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剩余工程尾款。分包人在申请除质量保留金之外的最后一次工程款时,应提交全部工程资料、双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后承包人方会支付。
14.5代扣款项
依规定应由承包人代扣代缴的已计入合同价格中的各类款项,由承包人在向分包人支付款项时直接扣除。
14.6拒绝付款
除本合同其他约定外,承包人有权自在以下情况发生当期起,拒绝支付分包人工程款,直至分包人整改完毕,符合本合同约定后再行支付,延付期间承包人不承担任何利息及违约责任,并且分包人需对其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1)分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完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材料检验、成品保护、资料提交、农民工工资发放等所有本合同约定的分包人义务)的。
(2)分包人未在提出每期付款请求前提供足额税务发票的。
15变更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可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变更:
(1)缩小分包人工作范围或取消合同中的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特性。
(3)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5)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6)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5.2变更的指令
(略)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略)
(1)建设单位:(略)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直接做出的变更指令。
(略)分包人不应执行从建设单位:(略)
(略)施工中分包人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因分包人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承包人的全部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5.3变更的计价和对工期的影响
(略)发生工程变更后,按本合同第13.4条及专用条件的约定调整合同价格。
(略)变更工作影响工期的,按本合同第(略)条约定办理。
(略)因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及顺延工期。
16索赔
16.1协助索赔
在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按总包合同可进行索赔时,则分包人应尽其最大可能,以书面形式提供分包工程方面的相关情况或其它资料,出示同期施工记录等有效证据,协助承包人索赔成功。任何此类分包人索赔的款项均应在承包人业已从建设单位:(略)
16.2索赔的程序
分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将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上报承包人。若分包人未按时报送索赔事项,视为分包人放弃其索赔权利,在此时间后提交的任何补充索赔请求均不予批准。
17合同价款结算
17.1结算的计价方式:(略)
(略)若采用固定合同总价模式,则最终结算价款为本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总价与合同确定的调整金额之和。
(略)若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计时单价合同模式,最终结算价款均为其单价与依合同确定的工程量、工日、数量之乘积,加上合同确定的调整金额。
17.2结算的程序
(略)分包人应在本分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之日起28天内向承包人上报其结算资料,结算资料应包括其结算总价及明细表。承包人在收到该结算资料后予以审核,并经承包人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承包人未对该结算资料提出意见不能视为默认,仅在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后,结算资料方视为认可。
(略)若分包人未在该期限内上报结算资料,或结算资料不符合本条约定,则被视为分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根据承包人现有资料,单方面进行计算,并确定结算价格,分包人应无条件接受,且不得提出异议。承包人并有权扣留本合同约定结算完成后应付的任何款项,直至结算最终办理完毕,且分包人无权要求承包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利息。承包人前期依据本合同已支付的款项被视为已满足分包人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需要,若因此发生分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聚众闹事等情况,分包人将承担结算价款的10%/次的违约责任。
17.3配合承包人与建设单位:(略)
承包人若要求分包人就总包合同工程结算事宜,与工程监理、建设单位:(略)
18违约
18.1分包人违约责任
(略)分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完工时间完工的,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按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比例承担违约金。
(略)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分包人除按本合同约定进行修复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略)分包人违约后,如承包人要求分包改正,而分包人没有在承包人要求期限内及时改正,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退场,且分包人必须在承包人要求的期限内退场;如在上述期限内分包人没有退场,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人民币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在本合同的专用条件中约定,承包人有权从分包人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里扣除。
(略)其他违约责任在其他通用条件及专用条件中约定。
18.2承包人违约责任
若分包人完全履行了本合同的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而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未尽支付价款义务时,承包人按合同专用条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分包人对此无权再获得任何其他工期延长或费用、利润的增加。
18.3违约金的扣除
(略)承包人可直接依据本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而不需得到分包人的确认。
(略)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时,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9合同的解除
19.1因分包人违约而解除合同
分包人存在违约行为,或承包人认为分包人没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时,承包人可向分包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分包人时合同解除,由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全部损失。承包人也可选择向分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整改,分包人不能按照整改通知进行整改或者整改结果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的,承包人可将本合同约定的分包人工作内容的一部分或全部,自行组织实施、整改或委托第三方实施、整改。由承包人自行组织实施、整改或第三方实施、整改的,除相应工程量不进入分包人的合同结算价款外,由此所造成差价及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均应由分包人承担。
19.2因建设单位:(略)
如因建设单位:(略)
19.3合同解除后的移交和撤场
本合同解除后48小时内,分包人应将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全部移交承包人,按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承包人应为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所产生的费用按专用条件约定承担。若分包人不按规定时间离场,承包人向分包人收取占住费,该笔费用直接从本分包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同时要求分包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占住费及违约责任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分包人应根据实际工程量与合同价格及时与承包人办理结算支付手续。合同的解除并不免除分包人对已完工作所需承担的全部责任(包括不限于安全责任、质量保修责任等)。承包人有权待分包人按承包人的要求退场后再予以支付结算价款。
20担保及保险
20.1履约担保
分包人在本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按专用条件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有效期至整体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承包人在未收到分包人提供的合格的履约担保前,有权不向分包人支付任何工程款或工程进度款。
20.2保险
(略)承包人已购买工程保险(具体见专用条件所述),分包人应视其需要自行购买保险,保险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若发生承包人购买保险保赔额以外的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略)若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分包人承担工期延误责任时,因此导致保险期延长的损失,也应由分包人承担。
21争议
如果在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产生由于分包工程的施工的任何争议,无论是在分包工程施工期间或竣工之后,也不论是在分包合同有效或终止分包合同之前或之后,承包人或分包人可就此类争议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在此情况下,双方应设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或由第三方进行调解;当协商不成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以下一种作为争议的解决方式:(略)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应由双方在本合同的专用条件中约定。在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各自的权利义务不因正在进行仲裁为由而改变。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双方也可在本合同的专用条件中约定选择。在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各自的权利义务不因以正在进行诉讼为由而改变。
22不可抗力
22.1不可抗力事件定义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
22.2减少不可抗力的损失
(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略)
(略)承包人项目经理:(略)
22.3不可抗力责任承担
(略)本分包工程本身的损害、因不可抗力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承包人承担。
(略)甲乙双方人员伤亡引起的全部责任各自承担。
(略)分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略)停工期间,分包人应承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略)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略)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23.1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乙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经承包人确认后,按专用条件约定处理。如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3.2施工过程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同时提出处置方案,承包人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方案,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经承包人确认后,按专用条件约定处理。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略)
24其他
24.1禁止转让合同权利或义务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转让合同权利或义务,若确需转让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取得合同另一方明确的书面同意意见;
(2)签订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
24.3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完工结算办理完,分包人将工程交付承包人,承包人支付约定的工程款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自行终止。
24.4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件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件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注:(略)与通用条件一一对应)

2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略)
分包工程地点:(略)
3工作内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建筑结构施工图所包含的除承包人及业主分包外的全部劳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工作内容:
1.主体工程劳务分包内容:砌体、混凝土浇筑、钢筋制安、钢梯、钢走道、预埋铁件、坡道、散水、混凝土地面(地1、地2、地4)、室内地坪、平整场地、路床(槽)整形、水泥稳定土、道路硬底化、测量放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计变更、工程指令(若有)、另行委托项目及承包人另行分包以外的所有工程,(略)覆盖。如因分包人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有权将已承包给分包人的工作内容另行发包,承包人只需出示书面指令,分包人需无条件接受。
2.对承包人及业主分包配合服务范围: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拆除清运、生活及建筑垃圾(包括分包人自身(略)(略)及施工(略)域所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运至现场(总平面±0.00区域)承包人指定地点:(略)
3.其他为完成本工程施工所应承担的工作及后附分包工程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工作,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答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计价清单》为准,与本条分包工程承包内容互为补充。
4.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业主及承包人所发出的一切书面文件、通知、指令等。
5.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做出任何调整(包括增加、减少或取消分包人承包范围内任何工作内容),同时保留工程所用材料另行分包、承包人直接供应或承包人指定品牌由分包人供应的权利,并按合同约定增减工程款项,分包人承诺无条件服从,并承诺不向承包人主张任何费用。
按照附件《分包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工程,以及今后业主和/或监理工程师可能增加的新工程。
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做出任何调整(包括增加、减少或取消分包人承包范围内任何工作内容),并按合同约定增减工程款项,分包人承诺无条件服从,并承诺不向承包人主张任何费用。
4合同工期
4.2阶段工期
(略)分包人需在进场工作后7日内报送本分包工程进度计划,并说明其采取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法、施工次序等。分包人应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如在施工期间有特殊情况出现或者在承包人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已经同意的进度计划时,分包人还应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
(略)在施工期间,若承包人认为分包人进度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安排赶工措施,由此发生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5质量标准
本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为合格,要求获得的质量奖项或需达到的质量评定标准为一次性验收通过。
6承包人权利及义务
(略)承包人人员
姓名:唐瀚森职位:项目/执行经理:(略)
职责范围:在事先未获得承包人的书面同意、确认或批准前,就下述工作仅负有基础性审查建议职责,而不具有最终决定权(其职责权限详见附件《授权委托书》):
(1)下达开工指令或通知;
(2)认可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及确认或同意分包商;
(3)批准任何工期顺延及任何费用索赔;
(4)对工期、工程造价有任何影响的变更指示、工程洽商、工程签证文件的签署;
(5)确定变更、签证估价;
(6)决定暂列金额、暂定项目、选择项目的使用或不使用;
(7)重要设备、材料的审查确定及定价;
(8)发出接收证书或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9)工程款及工程尾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
(10)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以上职权的行使,项目经理:(略)
姓名:张宝瑞职位:商务经理:(略)
职责范围:在事先未获得承包人的书面同意、确认或批准前,就下述工作仅负有基础性审查建议职责,而不具有最终决定权:
(1)中间计量的审核
(2)项目招投标事宜的审核
(3)审核任何费用索赔;
(4)对工程造价有任何影响的变更指示、工程洽商、工程签证文件的签署;
(5)审核变更、签证估价;
(6)重要设备、材料的审查确定及定价;
(7)工程款及工程尾款支付的审核;
(8)结算的确认权与否决权。
以上职权的行使,商务经理:(略)
(略)承包人其他权利义务包括通用条件中列举的第6.1~6.4项。
(略)(略),联系电话:(略)
其中,分包人擅自更换管理人员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
(1)分包人必须按投标文件要求在施工现场派驻管理人员,且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分包人实际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略)
(2)分包人项目经理:(略)
(3)分包人项目经理:(略)
(略)承包人认为分包人的项目经理:(略)
(略)民工(略)临时用房由承包人统一搭设,房内设施、床上用品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分包人施工期间支付押金给承包人,其押金暂为500元/间(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全部完工,人员退场时,由分包人提交申请资料报承包人审核后退还押金),每间房屋居住人数不少于6人,若发现分包人所租的房间未按承包人项目部要求住满规定人数以及发现有使用花线、大功率烧水煮饭电器设备等违规现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没收花线、大功率烧水煮饭电器设备,所交押金不予退还。
分包人应为工人配备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设备及劳保用品,安全帽、反光背心、安全带、由承包人统一代买,所产生的购置费由分包人承担。安全帽38元/个((略)费),反光背心30元/件、安全带65元/副,费用从每次的中间结算中扣除;进场工人必须按承包人要求凭人脸识别进出场。其他安全设备及劳保用品由分包人按承包人要求购买,如需承包人代购的,由分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如分包人自行购买经承包人查验未按本合同约定配备安全设备、安排安全措施的,每发现一例,应承担违约金或罚款(略)
(略)若分包人人员不足最低数量时,承包人可自行安排劳动力工作直至分包人调配足够劳动力之日止,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双倍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略)分包人损坏其他分包人的工作成果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对损坏部分进行修补和维护,若分包人不能及时进行维修,承包人有权指定专人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包人全部承担。分包人除承担维修费用外,还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略)/次。
(略)如承包人提供工人(略)板房,则分包人负责工人(略)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卫生清理工作。分包人至少指派一名专职清洁工由承包人管理,负责清理承包人(略)(略)垃圾,(略)(略)垃圾清理早、晚各一次。若分包人未按要求清理,每少一次处违约金500元。再有遇到检查时,被检查人员提出办公及(略)卫生情况不良时,每被提出一次处违约金(略)
(略)分包人保护成品时应注意巡查,如分包人无证据证明自身成品被破坏为其他单位:(略)
(略)分包人人员应服从承包人现场管理,若分包人人员在现场打架、闹事者,扰乱工地现场生产秩序,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分包人(略)/次的违约金,由此造成承包人的一切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围攻承包人及业主办公室,否则,每出现一次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10万元违约金。
(略)分包人工资(其中高温补贴单列)发放应拍照、按手印等并存档,同时接受承包人监管;每发生一次聚众讨薪、扰民事件,承包人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分包人扣除1-30万元/次的违约金;分包人劳务管理人员应配合承包人每月提供分包人工人和管理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考勤表、平安卡、工资发放表等实名制信息,分包人应确保现场人员资料信息真实有效且一一对应;分包人人员退场时需按承包人项目部要求签订退场承诺,并上交与该项目相关的所有物品及资料。分包人入场前必须提前7天按照职业健康管理要求提供施工从业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确保无老弱病残者进入施工现场发生突发疾病。
(略)分包人应严格执行人社部、地方人社厅发布的有关国家、省级、承包人的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通知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工人工资分账专户开户,在用工之日起15日内为每个工人办理个人工资账户,对工人工资支付实行专户管理,以银行转账方式:(略)
(略)分包人人员的吃、住、行由分包人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费用。其提供的生产、生活设施包括:房内设施、生活用品、生活电器等,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略)若分包人违反本条约定,每发现一例,分包人应承担违约金或违约金为: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暂定金额5%的违约金,此金额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情况严重的另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并清退出场。
分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承包人要求进行支付工人工资,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任何形式(施工工人上访、拉横幅、阻碍施工等)围堵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工程局、业主及政府等事件,如发生此类事件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若合同额为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请选择第一种描述,若合同额为500万元以下请选择第二种描述,二者仅选其一)
第一种:
(1)对于出现聚众围堵项目部或者阻碍项目施工的每次支付违约金10万元,此金额直接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延迟支付1个月;
(2)对于出现聚众围堵、(略)的每次支付违约金20万元,此金额直接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延迟支付2个月;
(3)对于出现聚众围堵、(略)总部的每次支付违约金30万元,此金额直接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延迟支付3个月;
(4)对于出现聚众围堵、上访工程局总部的每次支付违约金50万元,此金额直接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延迟支付6个月;
(5)对于出现聚众围堵、上访业主及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每次支付违约金100万元,此金额直接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延迟支付6个月;
(6)如分包分供商多次发生上述规定,将加倍支付违约金情况,另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并清退出场,若触犯相应法律法规的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种:
(1)对于出现聚众围堵项目部或者阻碍项目施工的每次支付违约金为本分包合同总价的1%,此金额直接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延迟支付1个月;
(2)对于出现聚众围堵、(略)的每次支付违约金为本分包合同总价的2%,此金额直接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延迟支付2个月;
(3)对于出现聚众围堵、(略)总部的每次支付违约金为本分包合同总价的3%,此金额直接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延迟支付3个月;
(4)对于出现聚众围堵、上访工程局总部的每次支付违约金为本分包合同总价的4%,此金额直接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延迟支付6个月;
(5)对于出现聚众围堵、上访业主及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每次支付违约金为本分包合同总价的5%,此金额直接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延迟支付6个月;
(6)如分包分供商多次发生上述规定,将加倍支付违约金情况,另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并清退出场,若触犯相应法律法规的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略)
(1)分包人应在农民工进场施工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制登记;
(2)分包人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交由承包人进行备案;
(3)分包人对所招用的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全部责任。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用工及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4)分包人应当按月对农民工进行考核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分包人公章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由承包人审核;
(5)若分包人需要采用农民工工资代发方式:(略)
(6)若因分包人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承包人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人应返还承包人垫付的农民工工资,并向承包人支付1万元/次的违约金。
(略)分包人严禁雇佣未成年人、残疾人、年龄未超过16岁或超过50岁(女性)以及超过55岁(男性)的现场作业人员。每发现一例,分包人应承担违约金(略)。若因分包人雇佣未成年人、残疾人、年龄未超过16岁或超过50岁(女性)以及超过55岁(男性)的现场作业人员,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分包人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7.6若发生通用条件约定事项,每发生一次,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暂定金额0.5-2%的违约金,并赔偿承包人因此索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7.8其他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分包人应成立新冠肺炎防控小组,设置疫情防控专员,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方案。分包人应积极主动配合承包人完成各项防疫工作,若因分包人原因造成项目部疫情扩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2)分包人应保证疫情防疫期间劳动力满足承包人需求,并且确保所属单位:(略)
(3)分包人为工人提供口罩,每天测温不少于两次,疫情严重时,需提供进场工人48小时核酸证明,并提供影像资料及书面记录,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防疫物资费用及防疫相关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包含在报价之中。分包人无条件配合政府、承包人等所有防疫政策、要求。因防疫工作造成的误工、停工、隔离等相关费用分包人自行承担。
(3)分包人应按合同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对于承包范围内的遗留工程、返工工程及零星工程等,若分包人未能按承包人要求的进度和质量完成施工的,承包人有权另行发包,承包人另行发包金额及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由分包人承担,从分包工程价款中扣除,分包人予以认可;承包人有权向分包人再收取发包金额10%的工程管理费,上述费用承包人有权在分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分包人仍应对其施工内容承担保修责任。
(4)分包人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劳资管理员,建立健全劳资档案,分包人必须在进场当天填报进场工人情况,并根据劳动法的要求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保证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保证合法用工。劳动合同内容必须明确计酬方式:(略)
(5)分包人对其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分包人应接受承包人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监督管理。分包人应依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周期、支付日期足额向农民工本人直接支付工资,不得以分包款结算纠纷等理由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
承包人有权根据情节、后果的严重程度,对分包人作出书面告诫、要求限期整改、收取违约金、没收履约保函(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保证金)、暂停投标资格、清出合格供应商名录、录入不良行为名录等处理措施。
(6)当实施分账制和承包人代发农民工工资时,分包人应及时向承包人出具代发农民工工资委托书,约定农民工工资总额或占分包款的比例以及分包人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标准,承包人有权利审核分包人提交的工资支付表。每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中的工资总额不能高于该期应付分包款中人工费用总额。
(7)承包人每次代发分包人农民工工资的同时,分包人应向承包人出具当期农民工工资已经全部支付、不存在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农民工当期工资支付完毕声明书》,承包人收取分包人声明书后,分包人如果不认可该声明书的内容,则按严重不遵守分包合同约定的情形处理。
(8)分包人须履行保密义务,对于在本合同履行过程获取:(略)
若分包人未能遵守本协议保密条款,承包人有权终止与分包人的合作,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若因分包人违约行为导致承包人蒙受经济损失、名誉损失,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赔偿承包人全部损失。
(9)若在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后,总包、监理、业主因种种原因未及时验收或者因分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进度不满足要求等,导致业主拖延对承包人付款,则承包人向分包人付款亦相应拖延;分包人不得停工、怠工,承包人视情节轻重,有权扣除相应款项。
(10)对分包人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略)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后,分包人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在承包人项目部办理门禁卡,进出施工现场必须刷卡。没有门禁卡的劳务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不按项目要求刷卡进出的按20元/人/天违约金((略)刷卡记录与分包人上报当月考勤对照为准),违约金直接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11)工程完工后的7天内,分包人应清理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所有分包人设备、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保持现场整洁。
(12)分包人应根据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对工程进行准确的放线,并提供一切必要的仪器、装置和劳务。监理或承包人对任何放线工作的核查,均不应在任何方面解除分包人对上述各项工作准确性所负的责任。
(13)材料、设备供应与保管
乙方对自购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承包人对分包人自购的材料设备不负有保管责任,乙方自购材料的丢失或损坏甲方概不负责,乙方需根据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需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准用证等证件的,证件必须随货同行,货到后将有关证件提交给甲方,据以进行质量验收,证件齐全、质量合格的材料方能用于工程。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乙方负责运出现场调换合格品并承担因材料不能及时到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4)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施工工人上访、拉横幅、阻碍施工等)围堵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工程局、业主及政府等事件,如发生此类事件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对于出现聚众围堵项目部或者阻碍项目施工的每次支付违约金10万元,此金额直接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延迟支付1个月;
2)对于出现聚众围堵、(略)的每次支付违约金20万元,此金额直接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延迟支付2个月;
3)对于出现聚众围堵、(略)总部的每次支付违约金30万元,此金额直接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延迟支付3个月;
4)对于出现聚众围堵、上访工程局总部的每次支付违约金50万元,此金额直接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延迟支付6个月;
5)对于出现聚众围堵、上访业主及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每次支付违约金100万元,此金额直接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延迟支付6个月;
6)如分包分供商多次发生上述规定,将加倍支付违约金情况,另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并清退出场,若触犯相应法律法规的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15.1)分包人应在农民工进场施工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制登记;
2)分包人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交由承包人进行备案;
3)分包人对所招用的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全部责任。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用工及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4)分包人应当按月对农民工进行考核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分包人公章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由承包人审核;
5)分包人必须采用农民工工资代发方式:(略)
6)若因分包人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承包人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人应返还承包人垫付的农民工工资,并向承包人支付1万元/次的违约金。
(16)分包人保证,其施工过程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所在地政策的强制性规定,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知名商品的名称:(略)
(17)分包人应与其在本项目使用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且保证工人(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等)持有上岗证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包人应当按照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若分包人违反法律规定不予缴纳或不足额缴纳,应自行承担由此导致工人提出的赔偿,及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若因分包人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承包人损失,承包人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扣除金额为承包人实际支出金额,无须通知分包人或得到分包人同意。
(18)分包人应为进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并购买人身伤害保险,工人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情况下,分包人应按照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如有)施救,并自行处理工伤补偿及保险待遇申请事宜,如分包人处理不及时导致伤者对承包人造成滋扰或面临诉讼、仲裁等负面影响的,分包人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分包人除赔偿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外,每次尚需赔偿承包人(略)违约金。(19)工人入场前,分包人负责收集本单位:(略)
(20)工人入场前,分包人应提供施工人员岗位技能证书,工人身份证复印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花名册、劳动合同等实名制资料到承包人进行备案,并动态更新。未与分包人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21)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人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分包人应当予以配合。同时分包人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
(22)分包人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若发生分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聚众闹事等情况,或者承包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有权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相应金额视为对分包人支付的工程款,从其应收工程款中扣除,分包人将承担结算价款的10%/次的违约责任。
(23)除满足承包人实名制相关管理规定外,同时要求符合当地政府相关要求。
(24)分包人应配备完全胜任本工程各项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并在进场前向工程承包人提供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管理人员必须按投标文件安排或其他承诺及时到位,施工期间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时应提前通知工程承包人,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整,否则应按专用条款附件的约定进行处罚。调离人员必须在接任者到位办理交接后方可离任。承包人认为分包人投入现场施工人数无法满足现场施工时,有权要求分包人增加施工人数,相应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取,其中管理人员详见专用条款附件。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规定要求的岗位证书,特殊工种必须具有相应的上岗证书,分包人按工程承包人项目管理计划对相应施工范围要求的人员工种、级别和人数安排进场。
(25)分包人应按照合同的各项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分包人应提供按本合同约定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
(26)分包人应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
(27)分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职、兼职质检员,认真执行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完善检验手段,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配合各项验收工作。
(28)分包人应遵守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条例和安全操作规则,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在必要的地方提供照明、警卫、围栏、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分包人应承担由于其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人身伤亡、违约金、索赔、诉讼等费用及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9)分包人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环境,防止渣土洒落,控制粉尘飞扬,妥善处理废弃物,降低施工噪音,严禁泥浆、污水排向农田或河流。分包人应对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30)分包人应根据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对工程进行准确的放线,并提供一切必要的仪器、装置和劳务。监理或承包人对任何放线工作的核查,均不应在任何方面解除分包人对上述各项工作准确性所负的责任。
(31)分包人应按合同文件规定或承包人的要求及时提交各类报表、施工记录、试验、质量检验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2)分包人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避免损坏邻近的建筑物、道路、光缆、水电管线及其他公共设施。如果引致任何损坏,分包人需负责修复的所有费用及可能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33)负责自用临时设施的建设、配套、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4)在工程施工期间,分包人应妥善存放和处置设备和材料(含承包人提供设备和材料(若有)),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以保持现场的清洁有序。
(35)分包人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并提供足够的排水设备保持工地在施工期间的任何时间内不得有积水。
(36)工程完工后的7天内,分包人应清理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所有分包人设备、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保持现场整洁。
(37)分包人应全面负责照管与维护所有已完成的合同工程。
(38)按(略)标化工地和文明施工现场施工,发生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39)分包人应服从承包人对现场的统一调度,接受承包人的监督和检查,遵守承包人、发包人制订的有关本工程的管理制度。
(40)分包人应根据国家、地方法规及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本分包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合格证、检验证等原件或复印件。
(41)分包人应无条件配合承包人完成检测工程,如因分包人质量原因导致发生复检费用的由分包人承担。
(42)分包人进场后必须将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三证”复印件和施工人员名册(需加盖分包人印章)交承包人项目部。分包人的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将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交由承包人项目部备案;对于无证上岗和违规、违章操作,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处于(略)元/次的违约金,且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及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在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之前,分包人不得随意调动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遇特殊情况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并经承包人同意。
(43)对分包人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略)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后,分包人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在承包人项目部办理门禁手续,进出施工现场必须刷脸。没有进行门禁手续备案的劳务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不按项目要求刷脸进出的按20元/人/次违约金((略)刷脸记录与分包人上报当月考勤对照为准),违约金直接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8技术资料
8.1图纸
8.1图纸
承包人于分包人进场前7日内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并于x个工作日内组织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复制、重新绘制、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责任由分包人自行负责。
8.5违约责任
分包人应随施工进度,按承包人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施工资料至承包人,如有关资料上报不及时或不完整,承包人有权暂停办理工程结算,直至分包人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9环境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
9.2在施工期间,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如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有协助紧急抢救的义务。对其善后处理由分包人对伤亡职工全面负责,所涉及的费用由分包人全面解决。若发生事故死亡一人,除费用全部由分包人承担外,分包人另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若重伤一人,除费用全部由分包人承担外,分包人另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若有人员轻伤情况发生,分包人需向承包人缴纳10万元/人/次的违约金;若无人员伤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全部损失并承担2万元/次的违约金。
(略)分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配备安全设备、安排安全措施的,每发现一例,应承担违约金或罚款承包人有权直接代为购买,相关费用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并由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处以(略)元/次的违约金。
9.9其他:
(1)分包人进场时必须提供所签订的合同、进场指令,配合承包人对所进场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同时分包人必须与进场的每个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好教育并记录完整、施工过程做好安全现场管控,确保自身及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
(2)分包人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所施工现场安全费用投入,如投入低于国家标准,承包人有权扣除。
(3)施工现场分包人所用的配电箱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分包人必须按要求更换。否则,承包人有权利为分包人更换出问题的配电箱,产生的费用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10材料及设备管理
10.1非分包人承包范围内材料(详工程量清单):
钢筋工程:钢筋
混凝土工程:商品砼
砌体工程:加气块
(略)分包人专职材料员:姓名:,(略)码:,联系电话:(略)
(略)中标后分包人须在一个月内上报工程材料进场及使用计划,每延迟一天分包人支付承包人(略)违约金,在材料进场前提前一周通知承包人准确进场时间,经承包人批准后作为考核分包人的时间节点,每延迟一天分包人支付承包人(略)违约金。
(略)分包人自行采购所使用周转材料、施工工具必须至少提前一周报承包人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如分包人未按承包人要求进行报审擅自安排进场,则分包人须承担5万元/次违约金,且如分包人未按承包人要求对报审不合格的周转架料、施工工具进行清退置换,承包人有权自行安排置换,所产生一切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略)分包人在使用甲供材料时,需在材料使用前15天报送详细的需求报告,以确保承包人及时供货给分包人使用,承包人审批后安排材料进场,分包人必须参与验收、负责存储保管及过程盘点,分包人负责现场内材料装车、堆码等。因分包人计划或报告提供不及时导致甲供材不及时,由分包人承担相应的工期责任及相关损失,每发生一次计划外采购,分包人需承担1万元/次违约金。分包人应在1个月内对周转材材料进行成本锁定,若不配合承包人有权视情况处以(略)元/次的违约扣款。
(略)分包人必须按照承包人的要求,组织好施工现场的材料用工。具体内容包括:材料上车、卸车、吊装、搬运、堆码、维修、保养、归还等,满足现场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到场当天分包人须完成卸车工作,承包人不提供塔吊进行卸车,卸车方式:(略)
(略)甲供材料计量规则及消耗量标准
(1)钢筋消耗标准及废材处理:现场施工翻样料表量加1%损耗率作为分包人消耗控制量,钢筋废材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废材费用归承包人所有。
(2)钢筋制安结算量:按现场施工翻样料表计量,200mm厚以上的板马凳钢筋材料由承包人提供,计入消耗总量,不计取制安费,200mm(含)厚以下的板马凳钢筋由分包人提供,使用成品马凳。
(3)砼消耗标准:按施工图图示体积的99%作为分包人消耗控制量,(略)交接部位隔离,减少高标低打行为,(略)超耗超过4%时,超耗部分按1.3倍材料价差补偿承包人。
(4)灰砂砖、砌块消耗标准:按施工图图示体积加1.5%作为分包人消耗控制量。
(5)标准化防护件消耗标准:标准化防护件总量加3%作为分包人消耗控制量,过程中分包人需负责保管、维护工作,分包人拆除返还承包人时,双方进行清点,凡缺失、损坏、污染的皆视为损耗,责任由分包人承担。
(6)模板、木枋分包人应按照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方案报送配模方案,按审核的配模方案使用,不得私割乱锯,随意浪费,每发现一次分包人承担违约金(略),木模板达到设计周转次数后的回收量视现场情况具体确定,办理书面资料;木枋50×100(单位:(略)
(7)钢管、扣件、盘扣、顶托由承包人提供给分包人使用,钢管、扣件、盘扣、顶托供应量由分包人根据施工方案及周转方案编制钢管、扣件、盘扣、顶托的配制方案(含长度、数量、规格)并报承包人审核,审核完成后,分包人应委派专职材料员共同清点领用材料,并对捆绑用的钢丝绳(含附件)负有保管责任,如丢失按原值赔偿。钢管年损耗率控制在1%、扣件2%、盘扣0.5%,超过部分按照材料采购清单价进行原值的1.3倍赔偿,所扣款项从工程款中扣除。分包人割据钢管必须报承包人批准,严禁私自割锯钢管,违者每次向承包人交纳(略)违约金。分包人不得随意切割工字钢,每发现一次分包人承担违约金(略)。钢管、扣件年损耗=(累计进场-累计退场)*12/(累计进场*使用月数)
(8)分包人进场后30个日历天内与承包人完成周转材料需用总量的核对工作并进行确认锁定。如发生实际进场数量超出的总需求量的,超出部分的租金、损耗及进出场等相关费用由分包人承担;(略)其他甲供材料消耗标准:按当地定额损耗率或根据施工方案计算后包耗(可另行签订包耗协议)。
(9)套筒消耗标准:套筒以钢筋料表为依据,机械连接套筒实际消耗量超出料表理论数量3%的部分由分包人承担。
(略)甲供材料消耗约定:超耗约定:分包人包耗材料超耗全部由分包人承担费用,按承包人采购价计算,并另处承包人采购价金额的30%作为超耗违约金,从分包人当月结算款或最终结算总价中扣除;
(略)分包人接收承包人提供的袋装水泥后需承担现场保管责任,堆放位置要求使用废旧木方模板垫高20cm,并使用彩条布进行覆盖。如发现现场保管不力导致材料失效报废,则按照该部分材料采购原值的2倍扣除违约金;
(略)材料回收标准:钢筋长度不小于0.5米、砌块边角无破损且长度不小于原材的50%、瓷砖需完好无损,不足均视为消耗量,单张模板面积不小于0.2m2。
(略)分包人未完成以下工作内容,按以下标准从分包人进度款中扣除:钢管调直0.7元/根,扣件油洗0.07元/套,顶托油洗0.5元/套,拆卸钢管上的扣件0.3元/套,装、卸车6元/吨(钢管260米/吨,扣件800套/吨,顶托200套/吨)。
(略)材料退场:
(1)周转材料退场前由分包人负责维修保养(包括钢管调直、剔除砂浆和混凝土附着物、模板和木枋表面清理、拔铁钉;大钢模、碗扣、扣件、可调丝杆、快拆头等的调直及维修维护工作)。分包人按照要求将维修保养的周转架料堆码整齐,向承包人办理移交手续。
(2)分包人负责材料退场时的材料保养、堆码。若分包人无故拖延怠工,或以此要求增加费用,承包人将委托其他劳务方进行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分包人结算款中扣除,并将处以每次(略)的罚金。
(3)材料退场时,分包人应指派负责人及时与承包人交验退场材料的数量、质量。若分包人未及时与承包人交验退场材料的数量,则材料盈亏数额以承包人材料员统计数额为准。
(4)所有进场材料,办理了交接手续的,按照本合同约定办理材料盈亏结算。对不符合承包人质量管理要求的材料,应进行维修并达到要求后退还,否则,应由分包人负责赔偿。
(5)施工过程中发生其他分包单位:(略)
(6)分包人负责对承包人提供的旧模板、旧木枋等材料进行清理、拔钉、上车、搬运、堆码、维修、等工作。
(7)现场材料、周转材料要按承包人的要求随时清理干净,码放整齐、分规格标识清晰,同时办理材料入库登记手续,并刷好各种标志。若分包人原因做不到,或认为应增加费用而耽搁了时间,承包人将委托其他劳务方进行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分包人结算款中扣除,且分包人承担500元/次的违约金。
(略)措施钢筋约定:模板内支撑、(略)、螺杆及止水螺杆(含三段式止水螺杆)、悬挑工字钢及锁卡等措施钢筋由分包人购买并承担费用;如分包人擅自使用钢筋,按承包人采购价的1.2倍扣除。成品钢筋混凝土支撑、马凳、板厚控制器(为达到业主第三方评估要求需采取的马凳、板厚控制器)及砂浆垫块由分包人购买并承担费用。(略)分包人生活用水电消耗标准:按照以下两种方案:
方案一:(略)(略)/间*天向分包人收取房租水电费,从分包人的结算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将临建搭设完成,分包人参与验收,双方确认合格后移交分包人,分包人需负责日常维护(含板房、水电、排污、灯具等),如使用过程中造成临建损坏,由分包人按承包人要求进行维修,相应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如分包人拒不维修,承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略)
方案二:承包人不提供工人(略)(略)/间*月计取,(略)住房按(略)/间*月计取((略)分是否配置空调,分别计取租金,若安装空调,则电费按16小时使用计取,设施费进行摊销),以上价格包括水电费用,使用时间按承包人分包人移交签收记录为准,该笔费用承包人在支付分包人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除。禁止分包人所属人员在宿舍内做饭,否则每发生一次分包人需向承包人缴纳违约金贰仟元。如因分包人所属人员违规用电导致火灾发生,则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分包人需承担合同金30%的违约金,同时分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所遭受的所有损失。
(略)分包人应负责对自行提供的所有材料进行检测,并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1检验、验收及完工
(略)分包人应提前5天向承包人申请报验。分包人应在每个分项样板工程施工完、每一道工序施工完,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现场工程师组织技术、质量、安全部门联合验收,必要时商务部参与,任何一个部门验收不通过均为不合格。验收是否合格以承包人参与验收人员在验收表上签字确认为准。
(略)相关所有工序如模板及支撑体系、装饰工程、墙体砌筑、抹灰等需在全面施工前做出施工样板报业主及监理验收合格,分包人需配合承包人在全面施工前做出施工样板(样板须有小样或排版图等)。
(略)本工程进场后分包人需按承包人要求进行样板(略)及样板展示层的布置((略)内至少包含钢筋绑扎,模板支设等结构样板,砌体,抹灰等粗装修样板,屋面工程,防水工程等节点样板,具体以样板施工方案为准),承包人项目部将对样板层进行专项考核验收。
12工程保修
12.1本工程保修期为:本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保修金比例为:本分包工程结算金额的3%。
12.2保修责任
(略)分包人应在承包人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分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分包人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承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的,则承包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修复费用、向业主支付的赔偿费用等造成承包人的损失等,并处以该部分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可以从承包人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如分包人的剩余款项或保修金不足扣除的,由分包人对承包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承包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并不解除分包人的任何应负的责任,且工程保修期相应顺延。
12.3保修金返还的时间:自保修期满且分包人提出书面退还申请后,承包人在扣除维修费用、违约金等费用后30天内无息返还。
如果质量保修金不够扣除相关维修、鉴定费用的,则超出质量保修金部分金额由分包人在保修期满后十日内支付给承包人。
具体保修要求详见附件《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与合同其他约定不一致的,按照较为严格的标准执行。
13合同价格
13.1本工程分包合同约定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执行。含税综合单价中已包括X%的增值税,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增值税税率,不含税综合单价不变,含税综合单价依据增值税税率调整而调整。其中包含%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填写)。其中:房建类3%,市政1.5%,机电安装工程按1.5%,具体比例按国家标准提取,详情可向安监部咨询。
不论本合同是否有任何其他规定,若因税收制度变化而导致就本合同项下分包人向承包人收取的合同价款或任何其他款项开增值税,则在该税制变化正式实施后,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该等款项的发票应相应变为增值税发票,本合同价款不受影响。承包人不能保证提供给分包人的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分包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工地位置、地形地貌、周边环境、道路、(略)、地质情况、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其它任何足以影响施工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不获批准。
(略)本程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及费用范围有:详通用条款。
零工价格为砌筑工:350元/工日;抹灰工:350元/工日;钢筋工:350元/工日;混凝土工:350元/工日;木工:400元/工日;普工:200元/工日。
(略)分包人对承包人与业主分包工程的协调配合服务工作;
(略)分包人向承包人与业主分包工程提供施工所需的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门窗进出位线、室内外水平及垂直控制墨线并应有明确的标示,并对其提供结果的正确性负责,该项内容须达到承包人要求的数量和质量;
(略)分包人须与承包人组织办理中间工序的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上签字,并做好移交过来后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略)本工程施工期间外脚手架上所有建筑垃圾须由分包人按承包人要求及时清理、收捡、运输到指定的地点:(略)
(略)安全用的标语牌、警示牌由承包人提供,分包人负责卸车、场内转运、安装,完工后拆卸、清洁后搬运到承包人场内指定地点:(略)
(略)(略)制度,样板制作费用已包含在相应清单项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
(略)楼层(包括外墙部分)需在拆模后3天之内完成打凿及修补,混凝土天棚、墙面等移交前需达到平整度要求,并具备直接进行腻子、涂料等工序的施工条件,建筑垃圾需在拆模后2天之内完成清理,临边洞口防护措施必须及时完成,现场平面(所有(略)域,不限于围墙内)安全文明施工需每天安排人员打扫,确保无扬尘无垃圾无积水,材料堆码整齐、分类摆放有序。
(略)分包人已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如工人进场前现场临建未搭设完成,分包人应提前7天提供工人进场计划报承包人用以提供住宿条件。
(略)配合观摩会、各类检查、视察及开放日等工作,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完成现场清理等工作(若有)。
(略)甲供材料进料或退料车辆到现场围墙外周边200m范围内停放,分包人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材料(含甲供材料)的堆码、保管、维修、保养、二次转运、收集堆码整齐、退场装车等均由分包人负责,其费用已包含在分包人的合同综合单价。
(略)价格调整原则:施工周期较长,(略)场或其他原因引起价格波动较大,确需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的,以承包人发布的调整文件为准。
(略)采用综合单价模式,不含税综合单价不变,增值税税率按3%记取,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增值税税率,不含税综合单价不变,含税综合单价依据增值税税率调整而调整。
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辅材费(非分包人承包范围材料除外)、机械费、工期费用、质量费用、工作面抽排水费、施工期间的维修和服务、竣工后的保修、综合费、现场运输及多次转运费、保管及成品保护费、检测检验试验费用(非分包人承包范围材料除外)、甲供材料设备取样、送检配合费(包含送检用车(配司机)及甲供材专人进行取样送检用工)、工程各项检测检验试验配合、绿色施工各项配合费、间接费、必须的加班费或汇率变动费、工具用具费、管理费、保险、利润、国家与地方政府各种税费(不含增值税)、预(略)场价格涨跌、汇率变动、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变动等。除按合同协议书约定可以调整外,全部材料、机械及人工等一切费用的价格发生任何幅度的涨跌变化均不调整工程量清单合同综合单价;
(略)因设计变更发生的价格调整,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按照已有项目填报单价调整;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填报单价调整;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能超过承包方的控制价。
14期中结算与合同价款的支付
14.1期中结算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付款周期内工作内容后,每月月底前双方办理上月月度中间结算,分包人应将书面的中间结算申请书签字盖章后上报项目商务合约部,项目商务合约部按分包合同约定及实际完成情况办理中间结算;项目商务合约部依据分包工程量收方单、分包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分包施工领用材料节超对比表、奖罚费用等进行计算审核;项目商务合约部审核后发起分包中间结算初审流程,经项目商务经理:(略)
分包人应在每月的20日前按承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一式两份的月度中间结算报表,包括依据合同计量规则的工程量计算单及计量所需的一切证明资料,如截止到当月27日分包人仍未报送月度中间结算报表,则该月计量以承包人办理的为准。
合同外增加、设计变更修改、现场签证等增加的工作内容在得到发包人确认的前提下,必须办理《现场签证工程指令》和《分承包(供)单位:(略)
14.3进度款支付
(略)月度中间结算办理与付款分离,分包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略)
每次支付时,分包人应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单位:(略)
支付方式:(略)
(略)应扣款
在中间结算经承包人审核确认并扣除下列费用后,且分包人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天内支付给分包人:
(1)质量保证金/%(如有);
(2)安全保证金/%(如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有);
(3)每次付款时应扣除的预付款(如有);
(4)分包人应缴纳的税费(如需要承包人代扣代缴);
(5)项目管理过程中对分包人的违约金(财务部门在每次付款时扣除);
(6)按合同规定每次付款时应扣除的其他款项和承包人垫付的其他款项。
(略)支付方式:(略)
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略)
2、按节点支付,匹配总包合同节点支付(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可视情况增加农忙、秋收、春节等节点)
(1)支付节点的约定:
1.第一次付款节点:完成合同规定工程量的10%后,向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资料,所有请款资料经承包人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支付进度款。应支付价款为经承包人审核确认后的工程进度款的50%。
2.第二次付款节点:项目整体施工产值达到50%时(即承包人达到对发包人对应收款节点后),承包人通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资料,所有请款资料经承包人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支付进度款。应支付价款为经承包人审核确认后的工程款的50%。
3.第三次付款节点:项目整体施工产值达到80%时(即承包人达到对发包人对应收款节点后),承包人通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资料,所有请款资料经承包人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支付进度款。应支付价款为经承包人审核确认后的工程款的50%。
4.第四次付款节点:分包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后,分包人移交全部工程资料,且承包人与分包人完成最终结算后,支付比例为经承包人审核确认最终结算价的55%。
5.第五次付款节点: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通过审核满一年后六个月内不计息支付至80%。
6.第六次付款节点:满两年后六个月内不计息支付至100%。
(2)承包人应在分包人履约过程中积极通过向发包人请款筹措工程所需资金,分包人应保持本工程履约的连续性。若因发包人资金筹措确有困难致使承包人未能足额请款,导致承包人不能按约定的时间支付分包人工程进度款时,在承包人现场项目经理:(略)
(3)分包人施工的进度、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或承包人对分包人的现场管理及任何工作的执行情况不满,承包人有权延缓付款或在付款申请书中删减部分金额。如分包人未能完成合同清单项目或约定的某项工作内容,承包人将扣除未完成项目合同价款3倍的违约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略)在每次付款前,分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的备注栏需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略)(市、区)、项目名称:(略)
付款至最终结算价的80%时,分包人必需提供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
因国家增值税税率变更,由此导致合同税率发生变更的,按照相应文件执行税率变更并相应调整结算。
(略)分包人施工的进度、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或承包人对分包人的现场管理及任何工作的执行情况不满,承包人有权延缓付款或在付款申请书中删减部分金额。如分包人未能完成合同清单项目或约定的某项工作内容,承包人将扣除未完成项目合同价款3倍的违约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注意: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以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为前提,甲方在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向乙方支付应得工程款.
如果业主方(即建设单位:(略)
15变更
15.3除通用条件约定外,发生变更时还应按以下原则计价:如果经过计量和计价的单项变更(所谓单项变更是指在同一份洽商变更中提及的工程量清单单个子目,(略)栋的变更指令。特别要求应将单项变更(略)分于单张洽商变更单,如果同一张变更单中同时出现多个不同事件的变更指示,则这些同时出现在同一张变更单中的多个变更指示不得合并理解为本款所定义的单项变更)的变化金额在免赔金额内(该单项变更的计价涉及清单中多个子目时,各子目之间不可以合并进行增减计算,各单项变更之间的变化金额不得累计计算,无论这些单项变更是否属于同类性质的变更,或属于同时出现的变更,或属于出现在同一张单中的变更)时,则只由分包人实施工程变更而不做合同价格的变更。
15.4工程变更签证
(略)因合同外增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原因须增加的工作内容,必须坚持“先有工程指令单,后有内部签证单”原则。签证事项计划实施前,承包人应向分包人下发经项目经理:(略)
(略)除涉及人身安全、工程质量及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分包人不得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书面或口头指令。分包人收到前述紧急口头指令后,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同时应在执行完毕后48小时内,配合承包人补充完善相应的发包人书面指令手续。
(略)分包人必须在工程签证事项完毕后7天内上报完整的签证资料至承包人,需提供支撑性资料,如工程签证指令单对应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照片、工程量计算式等。超此期限未申报的,视为分包人自动放弃该签证工程款项。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完整签证资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属于承包人项目部授权范围内签证事项,由项目经理:(略)
16索赔
分包人已经充分了解本合同范围内工程的实际情况,本合同的单价已经充分考虑了各种不确定因素、风险因素和不利条件,无论何种原因,不得向承包人提出任何索赔。
17合同价款结算
17.2结算的程序
结算程序: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完工后,分包人应将书面的最终结算申请书报项目商务合约部。项目商务合约部依据分包已完工项目任务单、分包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分包施工领用材料节超对比表、奖罚费用、中间结算等进行计算审核;项目商务合约部审核后发起分包结算初审流程,经项目工程管理部、技术质量部、安全生产监督部、物资设备部、商务合约部、商务经理:(略)
结算完成时间:分包人所有工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后,分包人移交全部工程资料及结算资料且经承包人审核无误后,于__60日__内办理完成最终结算。分包人承诺在最终结算办理完后,如涉及到其分包范围内发生安全质量检查等需要配合的事宜,分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如分包人拒绝配合,则发生的相应费用在其质保金中扣除。
分包人应在上述约定结算时限内配合承包人办理最终结算,如不配合则承包人应及时发函催告,分包人在接到结算催告函后4日内无来函回复或回复不配合的,视为分包人同意承包人按照已掌握的资料办理最终结算,最终结算以承包人办理的结果为准,分包人对此予以认可。
因分包人原因致结算不能及时办理的,承包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存在以下情形,属于因分包人原因导致结算不能办理:(1)未按期办理结算,拒绝接收承包人通知的;(2)未按期办理结算,收到承包人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不予回复的;(3)未按照合约要求保证结算质量,经多次沟通仍未改进的;(4)对结算结果表示异议,拒绝协商沟通,或在双方指定的时间内不进行协商沟通的;(5)恶意索赔或以其他方式:(略)
合同外增加、设计变更修改、现场签证等增加的工作内容在得到发包人确认的前提下,必须办理《现场签证工程指令》和《分承包(供)单位:(略)
18违约
18.1分包人违约责任
(1)有关工期的违约责任
1)分包人必须对承包人下达的控制工期的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进行分解,分解为周、日进度计划,并报承包人审批备案,进度必须按承包人进度计划按期完成。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分包工程月进度或节点进度滞后的,分包人应承担违约金(略)/天;月进度或节点工期延误超过(含)30天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人每月对分包人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分包人原因连续两次达不到工期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勒令分包人无条件退场。分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承担违约责任。
3)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分包工程总工期延误的,工期每延期一天,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略);总工期延误超过(含)30天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有关质量的违约责任
如果因分包人原因分包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分包人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分包人不再具有承包承包人的工程资格;工程必须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如不能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分包人必须无条件返修达到合格标准,若在承包人指定的时间内仍未返修达到合格标准的,还应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且工期不予顺延。
(3)有关安全文明的违约责任: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关安全文明违约责任约定有冲突的,以处罚较严格的条款为准。
(4)有关材料管理的违约责任
1)分包人必须提前一个月报送下月工程进度所需材料表至承包人项目进行审批,否则,按每延误一天,承担(略)/天的违约金及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
2)分包人应提前10日向承包人提供正式的甲供材料需用计划(若有),甲供材料需用计划应按承包人要求填写,按每延误一天或不按要求填写,承担(略)/天的违约金及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
(5)其他违约责任
1)分包人将本工程转包或非法分包的,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暂定总价5%的违约金且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分包人应及时缴纳各职能部门的各项行政性规费(免交的费用除外),如因分包人滞交或不交相关费用而造成该项目报建及施工进度的影响,将根据实际处以应缴纳规费等额的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分包人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特殊操作人员证件等证件应在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前始终保持有效。若分包人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过期,分包人应提前办理延期手续,并将更新后的证书报承包人备案。若经承包人催促后仍未提供的,按照(略)/次支付违约金。
4)分包人不按设计施工图纸、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操作规程施工的,除分包人应立即整改外,承包人有权视情况轻重要求分包人支付(略)元/次的违约金。
5)合同约定应当由分包人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如分包人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承包人有权安排第三方完成,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的双倍从分包人中间结算或结算中扣除,影响工期的责任由分包人负责。
6)因分包人违约造成合同解除的,分包人还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暂定金额10%的违约金。
7)特别约定:分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分包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具体违约金的情况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具体违约金的,分包人应按照承包人实际损失的125%进行赔偿。
8)若分包人无理停工、未能积极及连续性施工、触犯或违反合同,或经承包人多次指正后仍不能达到承包人的管理要求,承包人可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分包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退场并赔偿承包人因终止合同而蒙受之一切经济损失。承包人可雇用他人继续进行及完成本工程。
18.3违约金的扣除:承包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分包人应承担的违约金。
19合同的解除
出现下列情形的,合同当事人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3)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9.1因分包人违约而解除合同
(略)如发生下列情形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义务,承包人认为有必要解除合同的;
(2)分包人无正当理由,未能按合同约定开工;
(3)分包人无合理原因擅自中止合同履行或无能力完成分包工程;
(4)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分包方修补有缺陷工程,分包人拒绝执行或忽视此类指示;
(5)分包人扰乱施工秩序、阻碍施工生产或闹事以及分包方原因导致的其人员拒不施工或闹事等;
(6)因分包人原因无法达到承包人工期、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
(7)分包人无正当理由提出单价变更要求的或单价变更要求承包人无法接受的;
(8)分包人因非承包人原因提出停工或怠工的;
(9)分包人存在违法分包或者转包的;
分包人违反本分包合同通用条件第19.3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分包人退场不以结算、施工完成等为前提,应在收到承包人的退场通知后2日内无条件退场。分包人逾期退场的,分包人应承担合同暂定金额5%的违约金,并按10万元/天向承包人支付场地占住费。因分包人原因解除合同的,撤场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违约金为10万元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其他:因分包人原因导致法院、仲裁委、公安局等政府部门向承包人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或因分包人对外发生诉讼或仲裁案件,而对本项目产生影响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且分包人应立即退场,否则分包人需向承包人承担合同额的5%的违约金。
20担保及保险
20.1履约保证金
分包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工程承包人足额缴纳人民币(大写)元(¥元)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略)
1、现金担保。分包人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略)
收款人户名:(略)
(略)(略)000
收款人开户行:(略)北京阜外支行
(略)(略)2)
2、保函担保。分包人提供经承包人认可的商业银行保函。
1)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必须为承包人认可的商业银行保函出具。如遇工程延期超出原履约担保有效期,分包人应向担保银行申请重新开具保函或将原保函有效期延长(为避免歧义,不论工程延期的原因为何,只要工程出现延期情况,分包人均应向担保银行申请重新开具保函或将原保函有效期延长)。出具履约担保(包括延期)所需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2)出具银行履约保函应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自开具之日起至整个工程全部竣工之日后__30__日内无息返还。如因分包人违约导致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
如出现以下六种情况之一,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后提出不合理要求调整单价的;
(2)不能满足本合同工期要求的;
(3)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要求的;
(4)不能满足本合同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
(5)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的;
(6)因分包人原因,承包人中途要求退场的。
20.2(1)无论业主或承包人是否为本工程购买“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分包人均应在工程施工开始直至缺陷保修期完结期间按相关规定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保险等其他保险,并持续这类保险,提交复印件给承包人项目部备案。分包人须对其雇员的意外或伤亡负责任。分包人须以自己的名义与受雇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与参与本工程的所有有关人员包括其自身的管理人员和民工等,投保其认为必要的人身意外保险。分包单位:(略)
(2)分包人应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社会保险,若因分包人未及时购买社会保险,由承包人在应付分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代缴。
(3)分包人选派人员因病或因自身原因、管理缺陷、违章操作、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等住院、死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不负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分包人须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1争议
争议解决方式:(略)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4补充条款
(略)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合同双方均应采用书面(含电子邮件)形式联络,并指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略)
(1)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唐瀚森联络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2)分包人指定的接收人:联络电话:电子邮箱:(略)
分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略)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略)
(略)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略)
(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转移需经相对方书面同意,否则该转让行为对相对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略)(1)按标化工地要求搞好现场美化,做到每天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整洁。
(2)乙方应搞好(略)管理,做好自身(略)的治安保卫工作。
(3)按甲方要求设置消防设置,负责自用部分消防设施的费用。消防器材统一由甲方购置,乙方不得自制。公共使用品,由乙方负责维护、保管,损坏照价赔偿。
(4)甲方下发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中各种要求对乙方同样具有约束力,乙方承担由于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略)劳务需每月上报本月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相关费用票据,我司将根据票据金额审核本月安全措施费用,如投入不足将暂扣相关费用。(略)若因分包人原因不符合业主规范要求造成承包人被罚款,承包人将对分包人进行双倍处罚,罚款将从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略)乙方须接受并配合甲方现场进度、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及配合力度、执行力度等方面按月进行考评,(略)相关文件制度执行。
(略)如承包人提供工人(略),分包人需安排人员对工人(略)(略)定期除四害(每月两次,对于存在临时重要检查须额外增加的情况分包人须充分考虑),药品及喷杀设施由分包人提供,可能存在由于当地政府特殊缘故导致除四害单位:(略)
(略)分包人各班组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由分包人组织到承包人项目部完成入场安全教育及劳务实名制备案等手续,每月对工人受教育情况进行更新并将相关资料报承包人安全部,若承包人在检查中发现有施工人员未完善以上手续,将对分包人处以100元/每人的违约金处罚。分包人在进场后,需将与劳务班组、材料供应商等签订的真实的承包合同或协议、材料供应合同报至承包人项目部、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并留下供应方的有效联系电话:(略)
(略)木工、架工、钢筋工等主要班组必须至少提前一周报承包人审核、考察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如分包人未按承包人要求进行报审擅自安排班组进场,则分包人须承担5万元/次违约金,且如分包人未按承包人要求对考察不合格的班组进行清退置换合格班组,承包人有权自行安排班组进行施工,所产生一切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略)分包人应在竣工后7日内撤除施工无关的人员、设备和材料(除整改及收尾所需的以外)。
(略)在确定分包人中标后,分包人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登记手续,并在合同签订后配合办理合同备案手续,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如分包人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分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略)分包人应特别注意主体渗漏问题,如因分包人施工组织安排、施工缝处理失误,振捣不到位造成混凝土不密实,或有蜂窝、漏浆等情况引起的渗漏以及其它承包人最终定性为分包人施工原因导致的渗漏责任,分包人必须无条件处理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略)分包人应在工程开始前核实所有尺寸、标高、定位和质量等。分包人须承担因自身原因未核实所引起的错误而导致的费用。
(略)回填土方施工过程中,禁止使用大型施工机械直接往顶板上卸土,(略)边或通道边,用小型挖土机进行倒运;地库顶板土方堆载应避免在(略)域将土方集中堆载过高,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有)。
(略)分包人必须对负责钢筋加工和安装的工人进行详细交底,确保制作加工及下料安装全过程抗震及非抗震钢筋均能(略)分,严禁二者混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分包人负责承担。
(略)本合同对现场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要求如有矛盾的,以要求高的为准。本合同违约处罚相关条款矛盾的,以处罚力度大的为准。同时如因分包人原因造成业主、监理、监督机构或其他单位:(略)
(略)分包人应规范自身的纳税行为,禁止在递交发票后不交税或出现作废发票的行为。如有发生,导致承包人产生税务虚抵行为,承包人将对分包人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分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相应的损失。
(略)分包人供应的主材及辅材须与定标文件约定一致,在材料进场时,需承包人项目相关负责人(材料主管、生产经理:(略)
(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合同总价的X%,该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取。
25.16分包企业应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依合同约定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分包企业对所招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略)分包企业应建立职工花名册并办理劳动备案;根据(略)住建局等政府部门实名制管理要求,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工人工资专户制度、银行代发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分包企业要以先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为基本原则,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提交给总包方,总包方应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分包人必须在本项目设立专职劳资管理员与承包人专职/兼职劳资管理员对接,若分包人未配置专职劳务管理人员,承包人将自行聘请人员管理,人员工资按照(略)/人/月从分包人每月结算中扣除。
(略)分包企业要加强对农民工的进场教育,教育内容不限于安全生产教育、合理合法维权方法及上述有关内容,要积极组织相关考试,将教育情况、(略)
(略)本合同内承包人对各类违约处罚如有前后矛盾之处,以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略)分包人需负责保护及保管承包人设置于现场的视频监控、(略),如造成人为损坏,且分包人无明确证据证明非自身责任,则由分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略)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如工人进场前现场临建未搭设完成,分包人应自行解决住宿条件,并不得以此理由逾期进场,分包人投标报价时已考虑此部分费用支出
(略)为配合各类检查、视察及开放日等工作,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完成现场清理等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略)本合同对现场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要求如有矛盾的,以要求高的为准。本合同违约处罚相关条款矛盾的,以处罚力度大的为准。同时如因分包人原因造成业主、监理、监督机构或其他单位:(略)
(略)分包人应采取一切必须的步骤来减低自身施工作业的尘埃和噪音的骚扰。风钻机要装配消声器,压缩机要性能良好及尽可能低噪音的运行,并要安置在尽可能远离邻近房屋的地方。
(略)清单中未列项的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配合服务费、不可预见费及风险费等所有非实体费用均视为已在其他报价中综合考虑。
(略)分包人外架报价已充分考虑承包人分级管理标准及合同文件要求,进场后不得向承包人进行调价;
(略)(略)(略)费用。
(略)大量工人进场分包人必须提前报承包人同意,否则产生的窝工或任、安全、工伤等责任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略)分包人已充分考虑钢筋含量,不得因钢筋含量的变化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略)分包人安全防护报价已包含电梯井架及防护费用;
(略)分包人已充分考虑现场平面布置可能发生的调整,不因此要求增加材料设备的二次转运费用。
(略)所有洞口的一次封堵、拆模后结构与建筑1m线及阴阳角线均由分包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配合费中,不再另行计取。
(略)外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附墙件的拆除后的洞口修复由分包人负责,费用已经综合考虑在总价中,不再另外记取。
(略)若因分包人原因不符合业主规范要求造成承包人被罚款,承包人将对分包人进行双倍处罚,罚款将从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略)对电梯单位:(略)
(略)不含套管的孔洞预留和封堵由分包人施工;带套管的孔洞套管外侧至原混凝土边的封堵由分包人施工,套管内侧的封堵由专业分包单位:(略)
(略)分包人为装修、水电、电梯、幕墙、铝合金等各分包单位:(略)
(略)因分包人未能提供足够人员进行抽排水而给承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
(略)分包人必须依法招用和使用务工人员。分包人劳务工人进场前,必须与每一个劳务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动合同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方式:(略)
(略)防疫物资费用及防疫相关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
(略)外架钢管油漆涂刷及油漆材料均由分包人负责,费用综合考虑。
(略)土建的收边收口是分包人的重要责任,如铝合金门窗栏杆百叶安装、防火门安装、人防门安装、户内门安装、电梯门框安装等工序完成后的所不可避免产生的收边收口均为分包人的工作范围。
(略)本工程进场后分包人需按承包人要求进行样板(略)及样板展示层的布置(砌体,抹灰等粗装修样板,屋面工程等节点样板,具体以样板施工方案为准),承包人项目部将对样板层进行专项考核验收。
(略)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施工图纸7日内安排专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钢筋翻样、钢筋工长、模板工长等)配合承包人完成图纸会审工作。
(略)分包人下属所有班组(钢筋、模板、混凝土、砌体抹灰、外架等)进场后均需在我司的安排下开展样板施工。我司有权根据样板施工情况,决定该班组是否合格,不合格有权更换班组,劳务需无条件配合,并负责相应的退场费用及劳务纠纷。
(略)分包人对现场设置工人休息茶水亭,防暑解暑,消毒箱等常规应急药品。
(略)劳务需每月上报本月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相关费用票据,我司将根据票据金额审核本月安全措施费用,如投入不足将暂扣相关费用。
(略)塔吊进场前及塔(略)转运材料产生的费用由分包人综合考虑。
(略)分包人应确保工人工资的按期足额发放。如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或分包人的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未经承包人的同意,以索要工资、工程价款等名义,擅自进入业主、监理、承包人(略)或工程现场妨碍业主、监理、承包人工作人员正常办公,或影响正常施工,或做出任何影响承包人和业主声誉的行为出现,则承包人无须通知分包人或征得分包人的同意,可按工人提出的拖欠工资额直接向其支付工资,并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同时要求分包人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略)分包企业应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依合同约定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分包企业对所招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略)分包企业应建立职工花名册并办理劳动备案;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分包企业要以先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为基本原则,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提交给总包方,总包方应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略)分包人须设置安全防护班组,用于标准化设置和安全防护安装,人数不能少于8人;
(略)分包企业要加强对农民工的进场教育,教育内容不限于安全生产教育、合理合法维权方法及上述有关内容,要积极组织相关考试,将教育情况、(略)
(略)分包人为工人提供口罩,宿舍每天进行消毒,每天测温不少于两次,并提供影像资料及书面记录,并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费用已考虑在报价中,不另计费。
(略)疫情期间,分包人进场人员需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费用分包人承担。
(略)所有二次结构凿毛已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计取费用。
(略)混凝土结构达到免抹灰的要求,因分包人的原因导致混凝土达不到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负责。
(略)本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处罚标准、安全标准等标准要求若存在冲突或不一致的,以相较后更为严格的约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
附件1:业主/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
附件2:分包人提供的现场设备、设施及临时工程
附件3: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附件4:消防安全协议书
附件5: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
附件6: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明细表
附件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附件8:项目授权委托书
附件9:分包人现场管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10:质量管理协议书
附件11: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
附件12:廉洁从业共建协议
附件13:项目分包环境保护协议
附件14:劳务实名制管理及农民工工资发放协议
附件15:总承包管理配合协议书
附件16: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协议书
附件17:招标过程的重要函件
附件18:投标报价书(单价确认函)
附件1:
业主/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
(略)
材料、设备名称:(略)
(略)
供应数量上限
损耗率
1
2
3
4

附件2:
分包人提供的现场设备、设施及临时工程
(略)
设施、设备、临时工程名称:(略)
(略)
供应数量上限
损耗率
1
2
3
4
附件3: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略)(以下简称承包人)
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分包人)
分包人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环境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略)(略)的各项环境安全管理的制度。经甲乙双方协调,现就分包人承接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务分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与安全管理达成以下协议:
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等国家、地方的环境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中的环境、安全责任、目标及要求,严格执行局、公司、项目各级环境安全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分包人环境、安全管理目标
基本目标:
1.杜绝一般及以上事故,努力控制和减少重伤、轻伤事故。
2.杜绝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减少(控制)污染物(废物)的产生、排放(废弃),综合能耗(吨标准煤/万元产值)(略)的年初计划。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控制达标合格率100%。
4.(略)上公示批评。
5.严格按照《中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图册》的要求开展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略)标化评分达到优良标准。
6.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7.满足当地政府对项目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创优目标:
确保省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
确保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第二部分、环境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要求。
为确保项目完成以上环境安全目标,分包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要求如下:
1.分包人为专业分包单位:(略)
2.分包人为劳务分包单位:(略)
3.分包人必须正式任命一名安全负责人,至现场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负责人姓名:
(略)
4.分包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C类安全考核证、熟悉电脑操作。
5.分包人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服从承包人的统一管理。
6.分包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统一纳入承包人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中,服从承包人项目安全部门的管理与安排,并应参加承包人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种安全培训及会议。
7.分包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应按(略)/人/月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直至人员全部到位。对于履行安全职责不到位、不服从管理的分包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承包人有权清退出本工程。
第三部分、承包人、分包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承包人的权利
1.承包人对分包人的生产环境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承包人组织、指导分包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工人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3.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的安全管理人员纳入承包人的安全管理体系中,统一协调与管理。
4.承包人必须每周召开一次生产安全例会,协调解决分包人施工生产的安全隐患。
5.承包人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安全会议,分包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场参加会议。
6.承包人监督分包人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采购、租赁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其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等三证齐全,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承包人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审核分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各项安全措施,并有权对方案、措施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确保专项安全措施能满足生产安全施工的要求。
8.承包人定期、不定期对分包人施工的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分包人整改不彻底,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整改,承包人有权按制度对分包人进行处罚。
9.承包人有权制止分包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违法、违章、违纪、违规行为,对于重大违法、违章、违纪行为,承包人有权现场停工整顿、暂停支付工程款及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罚。
10.如分包人未能提供有效相关施工资质、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曾经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有权直接终止同分包人的合同关系,限期要求分包人退场。
11.如分包人未能按时支付工人工资,承包人有权直接扣除分包人工程款,用以补发分包人工人工资。
12.承包人可就分包人施工部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用电等安全管理工作,同分包人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给分包人管理。分包人必须严格按住建部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其他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做好移交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如因移交部位分包人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的人员伤亡、损失,则由分包人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13.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违反承包人的内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行为进行处罚。
二、分包人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分包人应自觉接受承包人的安全监督管理,并遵法、遵规、遵章、守纪。保证完成本协议中约定的环境、安全目标。
2.分包人在现场施工中,必须服从承包人的统一安全管理,遵守承包人相关安全环境管理制度。
3.分包人必须提供齐全有效作业活动相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场开展作业。
4.分包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劳动法》的规定,合理地安排技术水平、身体素质、安全意识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人上岗作业。严禁使用未满16岁的工人及男超过55周岁和女超过45周岁的现场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18岁到45岁间。
5.分包人负责为其作业人员购买保险,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并发放给工人。分包人应为工人配备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设备及劳保用品,安全帽、反光背心、安全带、由承包人统一代买,所产生的购置费由分包人承担。安全帽38元/个((略)费),反光背心30元/件、安全带65元/副,费用从每次的中间结算中扣除;进场工人必须按承包人要求凭人脸识别进出场。其他安全设备及劳保用品由分包人按承包人要求购买,如需承包人代购的,由分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如分包人自行购买经承包人查验未按本合同约定配备安全设备、安排安全措施的,每发现一例,应承担违约金或罚款(略)
6.分包人必须服从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但对承包人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7.分包人应建立工人动态管理花名册。工人进场前,必须将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相片、政府要求办理的证件汇总,并填写“工人入场申报表”上报至项目综合办公室及安监部门,由其组织开展入场安全教育。教育合格并发放施工现场出入卡后,方可入场。分包人有工人退场时,应及时书面报告至综合办公室及安监部门,以便动态更新工人花名册。
8.分包人应对所属施工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组织好班前安全活动,并保存记录。分包人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阶段、作业类型等实际情况,定期及不定期地对工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9.分包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承包人组织开展的各类安全检查,及生产安全会议。
10.(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方可上岗,(略)上查询正确信息。
11.分包人施工设备、机具进场前必须通知承包人,在办理进场地验收、安装合格后方可使用。
12.如由(略)上一般警示,分包人必须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略)(壹拾万元整),并负责消除后续影响,承包人有权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3.如由(略)上严重警示,分包人必须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略)(贰拾万元整),并负责消除后续影响,承包人有权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4.(略)上一般警示或严重警示造成了承包人被暂停招投标工作时,分包人应赔偿承包人的所有损失,消除事件的负面影响。此外,还应按(略)/天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有权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5.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分包人违反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或承包人企业要求,造成以下事实或存在以下行为时,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部分、安全事故的处理
1.分包人施工发生工伤事故时,承包人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非法用工单位:(略)
2.分包人施工的工程发生轻伤、重伤、死亡事故时,分包人必须按当地政府的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进行赔偿,并积极消除事故的负面影响,因事故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如未及时支付费用,则承包人有权由分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支付;
3.分包人(劳务分承包方、专业分包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等同于分包人发生安全事故,并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停止分包人在承包人的内部投标资格一年,情节严重的取消合格分承包方资格;
4.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由于分包人未全面履行安全职责,造成死亡事故的,情节严重的主要和直接责任人,提请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处理;
5.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由于分包人违章、违法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略)、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而造成死亡事故,应依法追究分包人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6.分包人施工的工程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时,分包人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抢救伤者、保护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的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的证物,并在十分钟内向承包人报告。
第五部分、安全管理违约处理
分包人应严格按国家、省市地方法律法规相关文件以及承包人企业内部相关安全标准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分包人如发生以下“表一安全管理不良影响违约金标准表”中的情况时,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且无异议,违约金额见“表一安全管理不良影响违约金标准表”。

表一安全管理不良影响违约金标准表

分类
内容
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额
检查
承包人在政府主管部门或承包人上级机构组织的检查中被罚款
罚款金额×2
承包人在政府主管部门或承包人上级机构组织的检查中被通报批评
(略)/次
不良影响、记录
承包人企业被记省、市不良行为记录并扣分
(略)/分
承包人项目经理:(略)
(略)/分
承包人安全员被记省、市不良行为记录并扣分
(略)/分
对承包人有负面影响的事件被报纸、新闻等媒体曝光
(略)/篇报道
对承包人有负面影响的事件被政府通报或批评
(略)/次
行政处罚
承包人项目经理:(略)
(略)/次
承包人项目经理:(略)
(略)/次
(略)上严重警示
(略)/次
(略)上一般警示
(略)/次
事故
发生轻伤事故纠纷造成投诉或其他影响
(略)×轻伤人数
发生重伤事故纠纷造成或其他影响
(略)×重伤人数
发生死亡事故
(3n2+n)/2万元
(n=死亡人数)
第六部分、其他
1.分包人不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在工程开工至竣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除没收安全风险抵押金以外,还应按分包合同约定及《中建七局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给予处罚。
2.本合同自签订日期起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承包人安监部一份、项目部一份、分包人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此页无正文,为盖章页)


承包人(盖章):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处罚通知单
工程名称:(略)
受罚单位:(略)
罚款时间
罚款金额
事由:



内容:



现根据合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明细表中约定,经项目研究决定,对你司处以元(大写:元整)的罚款。望你司立即落实整改,加强人员教育,强化人员安全意识,服从我司管理,后期施工过程中严禁出现类似情况,否则将加倍处罚。




(略)
XX项目
年月日
罚款人
罚款时间
签收人
签收时间
是否拒签

注:本表一式三份:出单部门、商务部、受罚单位:(略)

附:处罚依据照片
附件4:消防安全协议书消防安全协议书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努力实现“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力争消灭一般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施工现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预防施工现场火灾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地方性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明确双方在施工生产中的消防安全责任,特制定本协议。
一、管理目标
1.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2.严格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制度,加强监管,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
二、安全生产
1.分包人必须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人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国家、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做到安全生产,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活动。
2.分包人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火灾等事故,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承包人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承包人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4.分包人现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安监部门备案的产品,否则承包人有权停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在工地使用。
5.分包人应定期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各类电动、手动机械、工具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及承包人有关规定和安全使用标准。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或电动、手动工具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和其它安全事故均由分包人负责。
6.分包人必须做好班内安全教育,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形成书面记录。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制安管理条例。
7.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分包人负责人应积极配合承包人做好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不得逃避、懈怠以及推脱责任等。
8.分包人必须定期做好班组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
9.分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
10.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承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及食宿范围内的清洁工作。
11.分包人作业层的材料堆放必须整齐、井然有序。
12.严禁使用年龄不满16周岁和年龄超过55周岁的现场一线作业人员。
三、消防安全
1、分包人运送施工用料进场前,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保证其使用时完好有效。
2、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由分包人施工人员提前到承包人安全部门申请,到承包人安全部办理动火证后方可施工,分包人负责人要加强动火人员的管理,落实安全措施。
3、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易挥发的材料不允许在施工现场及本项目内任何地方设置库房保存,施工现场存放的数量不得超过当日用量,在进行易燃、易挥发液体作业时,不准与易产生火花的工种交叉作业。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无证动火。
5、分包人施工过程中严禁埋压,圈占消防栓和其他消防设施,分包人必须自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其有效,分包人施工人员必须了解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提前将电器设备的功率,用电部位报承包人工程部,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要按指定部位取得电源,不准超负荷用电,严禁乱接拉电线。
7、施工现场需停水、停电必须提前先向承包人工程部申请,经承包人工程部同意后方可施工。
8、施工现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包单位:(略)
9、分包人要承担其施工现场内的一切防火、治安等事故责任。
10、在承包人重点防火部位施工,必须报承包人保安部同意后并做好相应保护后方可施工。
11、如分包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并造成后果,分包人将承担一切责任。
12、分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严格遵守承包人的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堆积,违者按承包人的奖罚规定处罚。
13、接受承包人的指挥和监督、遵守承包人消防管理制度,参加工地消防领导机构,参加工地消防会议,消防会议决议。
14、必须在施工现场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建立禁止烟火标志和工地防火制度牌。
15、易燃、易爆材料必须专库存放,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易燃仓库极其附近不准明火作业及吸烟,(略)
16、分包人指定为现场消防负责人,全面负责分包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17、组织义务消防队,并接受专门训练,一旦遇到火灾时,能够积极完成火灾报警、启动水泵、扑救等一系列的工作,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消防业务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在出现紧急情况,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前进行扑救,减少火灾损失,并且服从公安消防机构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调动,执行火场总指挥员的灭火命令。
18、按规定动火,无证不准用火,在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焊、汽焊、热沥清、汽油喷灯等明火作业时,应事先向承包人申请用火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采取严密的消防措施,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时必须有专人看护,负责施工现场清理和工作结束后的检查,确保不留火险隐患。
19、教育职工在吸烟室内吸烟,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进行危险性作业要有书面安全交底。
20、分包人在施工现场接引电线时,应事先征得承包人工程部同意,并由正式电工按规定接引,使用安装电气设备、线路、现场照明,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21、进入冬施阶段后,使用的电热器,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资料,并经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要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备采取保温措施,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22、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专库储存,对易燃、易爆、剧毒等用品要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规定存放,并设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过程建立严格的领、用、退登记管理制度,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及时的在规定地点:(略)
23、在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乙炔、油漆、稀料等)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危险物品存放不得超过当日用量,并有专人保管,在使用存放时,做好通风工作。
24、仓库或堆料场内禁止使用碘钨灯,以防电器设备起火。对仓库内的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和管理。
25、严禁氧气、乙炔瓶在阳光下暴晒。
26、易着火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驶到的地方,并应设在下风口。
27、现场支搭临时设施,须经项目消防领导小组审批,符合防火要求,防火材料搭设。
28、任何单位:(略)
29、任何人发现火情都迅速报警,任何单位:(略)
30、凡因分包人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除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外,要视情节轻重接受承包人的违约金。
四、分包人消防职责:
1、分包人要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承包人、公司及项目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2、分包人现场委派授权的现场消防负责人必须是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责任人。
3、分包人必须成立安全消防组织(必须有书面内容),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消防、防火安全教育、演练、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4、分包人要接受承包人对其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要按照承包人的要求对不合格的消防项目及时整改,要服从承包人的安排。
5、分包人要设消防安全员、义务消防员,做到人员落实,责任明确。
6、分包人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承包人并消防隐患。
7、分包人不准将消防器材及设施它用。
8、分包人不准占用消防栓和消防通道。
9、分包人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应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必须有专人负责。
10、分包人不准随意动火和明火作业,分包人如须动火作业,作业人员每次用火作业前(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必须办理用火申请,经承包人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并落实看火监护人,在确认周围安全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设备必须安全完好。动火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懂防火知识,有防火预备措施,有看火人,记录动火时间、地点:(略)
11、施工交叉作业时,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准动火作业。
五、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执行。

承包人:(盖章)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附件5: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略)(以下简称承包人)
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分包人)
为了保证承包人能够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根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略))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2002年352号令)等法律法规,参照《中建职业健康安全手册》和《(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分包单位:(略)
第一条:分包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按照当地建筑行业的有关施工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1、分包人参加本工程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用工手续,人员更换必须及时通报承包人并补办手续,不得私招乱雇社会闲散人员和未成年人进入工地做工,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任何后果,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2、分包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司机、登高架设、指挥、爆破工、电工、电气焊工、垂直运输机械司机和场内机动驾驶等)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合格证,并经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否则发生的任何后果,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3、分包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建设部及当地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4、分包人应将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花名册(造册内容:姓名、年龄、(略)码等)报承包人一份备案。
第二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分包单位:(略)
在进行入场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后,分包人应在承包人的安全教育记录上予以签字确认。
第三条:承包人在分包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向分包人全面介绍本工程概况、场地环境、分包人施工范围,作业条件及工期进度、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等,以及安全、防火、防盗、生活、卫生和交通安全、劳动纪律等有关注意事项。
第四条:对包工包料的分包作业项目。分包人在组织作业前必须向承包人报出分包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提出该项目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和有关技术资料。措施未经承包人认可,不得实施作业,对强行组织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
第五条:对包工包料的分包作业项目,承包人负有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之责,分包人有权对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提出合理改进意见,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一经签认,便视分包人认可。分包人则必须严格按照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进行施工管理,对未按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分包人负责。
第六条:分包人应按照当地政府对于建筑企业专(兼)职安全员配备比例,根据进场人数,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和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员;
分包人安全管理人员和职业健康管理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积极配合承包人做好分包人人员和分包项目的日常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分包人安全员和职业健康管理员应接受承包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和工地安全员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统一管理。分包人应将确定的安全员名单报承包人备案。
第七条: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向分包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好,并应办理点验,签认手续。
1、对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分包人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定人定职责,并应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分包人人员要勤于维护保养,保持机况良好,以确保正常运行、安全使用。
2、分包人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承包人提供的电源、电闸和电气设备,严禁自行拉接电源和拉闸送电,对分包人自备的电闸、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置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的漏电保护器。
3、对承包人所提供的各种脚手架、防护棚、(略)及已实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施工不便时,分包人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在事先未争得承包人同意情况下,不得自行拆除、改动,否则,对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应由分包人承担。
4、分包人在施工中需使用自备机具或自行搭设架子及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由分包人先进行检查、验收并报承包人,经检查确认合格方可使用,对未经承包人认可即行使用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应由分包人负责。
第八条:双方均应建立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
1、承包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卫生、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承包人在检查中发现分包人在安全、卫生、防火、文明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分包人必须在限期内认真整改,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承包人有权处以停工整顿,对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事故和因停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应由分包人负责。
2、分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卫生检查要点,不定期的组织施工现场检查和整改,检查应有记录,整改要有措施,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承包人。
3、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安全员均应坚持日巡回安全检查制度,承包人安全员在检查分包人有重大隐患时有权处以停工和发出书面隐患通知或整改指令书,对严重违章人员有权按照承包人的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给以经济处罚。对屡教不改者,承包人有权予以清退出场。
第九条: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承包人、分包人双方管理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对因此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由违章指挥者负主要责任。
2、分包人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来自各方的违章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因严重违章、违纪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由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
3、因分包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他人伤害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分包人应严格执行承包人制定的或提供的关于易燃、易爆、易损、有毒、危险品和防火、防盗、成品保护及环卫等方面有关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严重后果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必备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鞋,必须是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产品。
第十二条:分包人在施工中发生的任何工伤事故,必须迅速通报承包人。重伤以上事故还应做好事故调查配合工作,同时应按当地有关规定做好伤者的医治、生活安置、工伤补偿等各项工作,由于打架斗殴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由分包人按内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分包方若开设工地食堂,必须履行国家及地方饮食卫生相关管理规定。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食堂必须由资格单位:(略)
3、食堂必须接受主管部门日常卫生监督。
第十四条:职业病预防的管理
1、粉尘的管理:作业人员要佩戴符合防尘要求的劳保用品,相关部门要不定期抽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
2、有毒有害气体的管理: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通风,防止吸入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检查人员在作业过程开始前负责检查落实通风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具备通风条件禁止施工。
3、噪声的管理:在封闭的木棚工作的木工、混凝土浇筑现场的混凝土振捣手等强噪声环境工作的作业人员,须佩戴耳塞以减轻噪声对身体的危害。
4、劳动时间的管理:执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员工因为工作需要而进行加班劳动时,安全检查人员要加强对加班期间的工作环境检查,观察员工的工作状态,防止员工过度疲劳。
5、防暑降温工作的管理:高温季节为防止中暑,调整工作时间,避开高温时间段;对从事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防暑降温药品及白糖、绿豆汤等,防止中暑现象发生。
第十五条: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1、各单位:(略)
2、至少每年一次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和异常人员的复查治疗。由分包单位:(略)
3、分包单位:(略)
4、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5、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应急准备和响应
1、分包单位:(略)
2、分包单位:(略)
3、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紧急情况、事故类型及特征分析;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分工、联系方式:(略)
(3)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调用程序;
(4)与外部政府、消防、抢险、医疗等相关单位:(略)
(5)抢险急救的组织、现场保护、人员撤离及疏散等活动的具体安排。
第十七条:对于分包人因疏于管理,违反上述规定而被地方政府部门处以违约金或责令停工整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分包人承担。

承包人:(盖章)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附件6: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明细表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明细表
(略)
违章内容
责任单位:(略)
违约金金额(元)

临时用电、施工机械工程
2
施工机具使用无专用开关箱,末级箱没有按照规定设置
使用单位:(略)
200元/台
3
未按规范要求及临电方案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现场用电不能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机电管理、责任班组
300
4
开关箱无防雨措施、开关箱未固定或无支架、电箱无门无锁、箱内堆放杂物(每处)
机电班组、责任班组
50
5
(略)未使用绝缘材料固定、私自乱接乱拉(每处)
责任班组
200
6
(略)无编码、接线混乱、电器件破损失灵、(略)、金属丝代替熔丝、熔丝不匹配(每处)
责任班组
100
7
电线不符合规要求、电线老化破损、电线接头包扎不好绝缘差、采用花线护套线代替电缆(每处)
责任班组
100
8
室内、(略)梯间施工照明不足(每处)
责任单位:(略)
100
9
非电气专业人员擅自接线、装灯,动用配电设施
指挥人、违章人
各300
10
电工缺岗、未及时维修、延误、无巡查记录
班组、个人
200
11
电焊机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箱,无进出线防护罩,一、二次线超长,焊把线绝缘差(每处)
责任班组
300
12
焊、烙动火无监护、末带消防器材、无动火审批
责任单位:(略)
300
13
未经项目部验收合格私自将不符合规范要求设备、机具带进施工现场使用
所有权方
500
14
私自拆除机械设备上安全防护装置
违章人
300
15
设备违规使用倒顺开关
违章人
100
16
不使用插头而直接将电源线头插入插座内
违章人
200
17
机械操作工停机离开未断电源
操作人
50
18
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砼机械无防护棚(每处)
责任单位:(略)
400
19
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砼机械防护棚不能按照项目部规定设置,达不到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
责任单位:(略)
500
20
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砼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罩,应配保险销、保险钩未配(每处)
责任班组
200
21
(略)、无楼层呼叫装置
责任单位:(略)
200
22
施工电梯安全门未关闭,(略)层电梯安全门强行私自打开(为检查联锁装置失灵除外)
责任人、责任单位:(略)
200
23
施工电梯超高限位、断绳、防坠落限位失灵
责任人、责任单位:(略)
2000
24
(略)工、其他人员违章指挥
责任单位:(略)
(略)/人、500
25
塔吊在吊运过程中由于混吊、违反吊装或十不吊规定导致物料滑落,违章事故造成损失均由分包单位:(略)
责任人、责任单位:(略)
2000
26
(略)周转物料和施工层吊大模板时塔吊指挥人员不在吊运处、指挥人员不跟吊钩指挥
责任人
200
27
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砼机械无按钮开关、无保护接零、无验收合格牌(每处)
责任班组
150
28
塔吊无力矩限制器、限位、人货电梯无限位等或失灵,带病运转、运转中维修、钢丝绳断丝超标
主管、班组长、机操人
各200
29
塔机违反“十不吊”管理规定
指挥、机操工
500、200
30
施工电梯运物超3米未办审批、无监护
司机、使用单位:(略)
200、500
31
塔机未划(略),吊装无警戒,塔吊没有采取防攀爬措施
分包项目经理:(略)
500
32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未与PE线相连接的
责任单位:(略)
200
33
配电箱220/380V混用
责任单位:(略)
500
34
手持电动工具不符合规范要求仍在使用
违章人、责任单位:(略)
各300
35
施工现场出现拖线板的
违章人、责任单位:(略)
100
36
焊机使用进线无绝缘防护罩
违章责任单位:(略)
100
37
焊机无专用二次限载保护漏电装置的专用配电箱
违章责任单位:(略)
300

临边防护、脚手架工程
38
“四口”防护设施不符合规范(每处)
责任班组
200
39
“五临边”防护不符合规范(每处)
责任班组
200
40
“四口”无防护(每处)
责任班组
500
41
“五临边”无防护(每处)
责任班组
500
42
班组擅自拆除安全设施(每处)
分包/班组
500
43
私自拆除、挪用、破坏安全防护设施(每处)
违章人
300
44
拆除临边防护未报审批
责任班组
300
45
临边防护未按规定保养维修
责任班组
300
46
现场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滞后的
责任人、责任班组
500
47
临边防护拆除虽经批准,但下班前未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
责任人、责任班组
500
48
现场安全通道、临边防护等未按照项目规定设置,达不到相关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规定的(每处)
责任班组
800
49
脚手架未跟上作业层而其他班组继续作业
责任单位:(略)
停工并罚500
50
(略)(略)
责任人、责任班组
400
51
(略)使用过程中,发现超载、长短料混吊、(略)防护等现象
责任人、责任班组
200、1000
52
搭设脚手架拉结、竹跳板、斜道等不符合规范
(每处)
专业班组
100
53
脚手架剪刀撑及连墙件滞后。
专业班组
500
54
搭设脚手架拉结、竹笆、斜道等不符合规范
责任班组
300
55
外脚手架上违规堆放物料,造成外架倾斜的
责任人、责任班组
500、1000
56
在外脚手架上施工完毕后未将材料、工具等清理干净
责任人、责任班组
200、500
57
悬挑层工字钢反拉钢丝绳松动和缺少木楔
责任人、责任班组
200、50

高空作业、施工作业人员、特殊上岗人员
58
2米以上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人次)、
不佩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
违章人、指挥人
50、100
59
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安全帽未系帽带(每人次)
违章人
50
60
违反个人防护用品、违规、违章
分包班组
500
61
吊篮作业人员安全带未正确系挂
作业人
200
62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
作业人
200
63
酒后进入现场作业
违章人
400
64
带小孩、孕妇等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违章人
200
65
使用单木方做跳板(每人次)
责任人、责任班组
200
66
施工现场未佩带门禁卡
违章人
10
67
穿拖鞋、高跟鞋、光背裸身作业
违章人
50
68
爬梯无防滑、缺挡、未固定
安排人、违章人
各50
69
高空作业向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工具等物
安排人、违章人
各300
70
酒后操作机械、从事危险作业
违章人
300
71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
违章人
100
72
强令机械带病运转而发生机械事故
指挥人
200
73
经查封的机械设备擅自启封使用
违章人
100
74
现场人员在(略)域吸烟
违章人
100
75
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
违章人
100
76
无证人员从事特殊作业
分包单位:(略)
300

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资料
77
安全设施、分部分项未办理验收手续
分包主管人员、班组
100、1000
78
未组织三级教育、班前安全教育
分包主管、分包安全员
各200
79
未参加或未经三级教育上施工现场作业(每人)
分包单位:(略)
100
80
三级教育记录不全、字迹不清卡上未签名(每人)
分包单位:(略)
100
81
工人进场未考试或不合格上岗(每人)
分包单位:(略)
50
82
考试合格未及时办理并发放门禁卡(每人)
主管部门
50
83
未组织召开安全例会
项目现场主要负责人
500
84
安全例会不参加、迟到
责任单位:(略)
300
85
周例会无签到、无纪要
分包资料员
50
86
班组不组织班前活动、不按时提交相关记录
分包班组
300
87
每周未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责任单位:(略)
300
88
每周安全生产检查未参加者
违章人
200
89
每周安全检查无记录
分包主管人
100
90
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不到位
分包
300
91
隐患整改无有效验证(如照片、记录)
指定验证人
100
92
上级部门检查未及时告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开出的整改单未如实上报回复
项目班组负责人
各200
93
单位:(略)
责任单位:(略)
100
94
拒绝签收整改通知单
被接受单位:(略)
500
95
项目发出整改条款未按时间整改或不整改(每项)
分包单位:(略)
100
96
未见方案、交底就安排危险作业
施工员、技术员、班组长、安排人
各200
97
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不全面、针对性不强、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
分包技术负责人、班组长
100、200
98
未做到安排工作“一事一交底”
安排人
200
99
特种作业操作证未验原件复印件未盖用人单位:(略)
分包单位:(略)
100
100
安全日记未填写、未装订成册
分包安全员、分包单位:(略)
100
101
每周定期安全检查不作记录
分包安全员
50
102
分包合同无《安全协议》、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分包主管
300
103
安全教育未签名
分包安全员、分包班组、工人
各50元/人
104
分包未给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每人)
分包单位:(略)
500
105
分包不配合总包办理工人信息卡、无实名制(每人)
分包、班组
100
106
未给进场作业人员办理综合保险(每人)
分包单位:(略)
200

后勤、防盗、保卫等其它方面
107
对成品不加强保护(有意、无意、除修复外)
违章人、班组、单位:(略)
500
108
未经项目主要负责人同意擅自带人进场作业、闲转
个人、单位:(略)
100、500
109
门卫离岗
违章人
50
110
门卫无当天进出材料、人员记录
分包主管和材料、门卫
各50
111
来访人员未登记就放行
门卫
50
112
进出材料未作登记随便放行
分包主管人、门卫
100、300
113
上下班高峰门卫未站在门外上岗
当班人
50
114
破坏、挪用施工现场安全标语、安全警示牌
违章人
200
115
现场安全警示牌未挂、不符合要求
劳务主管人、所有权人
100
116
吊索用具使用钢筋等金属材料代替
责任单位:(略)
300
117
施工现场积水、施工未做到工完场清(每处)
责任班组
200
118
送材料汽车乱停、材料乱堆放、野蛮卸货
分包材料员、供应商
300
119
材料未按总平面布局堆放整齐、未挂牌
分包材料员
100
120
在建筑物体上用粉笔、墨汁、油漆等乱涂乱画
违章人
200
121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未按指定堆放、野蛮乱倒
责任单位:(略)
500
122
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未标识、无专人管理
材料主管人、分包单位:(略)
200、600
123
氧气瓶、乙炔瓶储存不符合要求,使用状态下气瓶间距和距明火间距不符合要求,乙炔瓶无防回火装置
责任人、责任班组
300
124
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未经审批,使用不符合规范
责任人、责任班组
300
125
宿舍内用电乱拉乱接
违章人
150
126
宿舍卫生差、乱倒饭菜、乱扔垃圾、乱泼
违章人
100
127
宿舍内做饭
违章人
200
128
宿舍内用碘钨灯、大灯泡、电炉取暖
违章人
100
129
宿舍内长明灯、人离电扇空转
违章人
100
130
故意破坏生活设施
违章人
200
131
未经批准集体宿舍内住家属、小孩
违章人、分包主管人
各200
132
宿舍内私自留宿外人
违章人
100
133
宿舍内赌博
违章人、分包单位:(略)
200、1000
134
食堂无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分包后勤部食堂主管
150
135
食堂设施不全或违反规范使用非标设施
分包后勤主管
100
136
食堂卫生差、无防疫、防鼠、防蚊蝇措施
分包主管、食堂班
150
137
厕所、浴室卫生差
分包后勤主管、保洁员
100
138
自行车乱停乱放
违章人
50
139
偷窃现场材料、破坏成品或半成品
所属单位:(略)
成品的十倍处罚
140
偷窃他人财物
当事人、所属单位:(略)
500、3000
141
打击报复管理人员
分包单位:(略)
500、5000
142
集会围攻项目部
分包单位:(略)
5000、10000
143
打架斗殴((略)(略)(略)
分包单位:(略)
2000、5000
144
打架斗殴闹事((略)(略)(略)
当事人
500
145
分包方、材料商车辆不服从管理乱停
违章人
200
146
分包人自行购买的安全设施、安全设备、防护用具等经承包人验收不合格的
分包单位:(略)
1000
147
分包、材料商发生责任事故隐瞒不报或不及时上报
分包单位:(略)
全额赔偿损失并按照合同违约金30万
148
(略)层住人(每天/每人)
分包单位:(略)
200
149
材料商送货违反规定、野蛮装卸、不服从管理而发生责任事故
材料商所属分包单位:(略)
全额赔偿损失并按照合同违约金10万
150
报监资料不随材料到而影响生产
材料商
2000
151
分包违犯规范、不按方案施工、违章作业,不服从管理,不及时整改隐患等,导致发生责任事故
分包单位:(略)
全额赔偿损失并按照合同违约金30万
152
不服从项目各项管理工作
分包单位:(略)
2000
153
管理人员上班未佩带胸卡
违章人
50
154
办公室卫生差、(略)域卫生差
分包主管人、保洁员
50
155
办公桌脏、乱
违章人
50
156
野蛮施工破坏结构造成安全隐患
分包单位:(略)
10000以上
157
对开出的违约金迟迟不交(每周)
对单位:(略)
100以上
158
管理人员在现场纠正违章者时受攻击
违章人
500

分包单位:(略)
159
现场作业人员达到50人没有设置专职安全员
责任单位:(略)
1万元
160
专业分包单位:(略)
责任单位:(略)
1万元
161
现场设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无证(双证)上岗
责任单位:(略)
500/人
162
劳务分包没有按照投标文件、合同配备项目经理:(略)
劳务单位:(略)
不按合同配备安全员每人5万元
163
(一)专业承包单位:(略)
(二)劳务分包单位:(略)
劳务单位:(略)
每缺少1人,违约金2万元
说明
《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明细表》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与合同其他约定不一致的,按照较重者执行。
附件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略)
(略)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略)
项目特征
单位:(略)
计量规则
工程量
投标综合单价(不含税)元
投标分项合价(不含税)
增值税税率(%)
含税(元)
人工费①
材料费②
机械费③
管理费
利润
安全文明施工费
小计
综合单价
合价
1
砌体
2
加气砼砌筑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墙体类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不分内外墙2.墙体厚度:100~350mm3.砌块品种:参照图纸,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5.砂浆强度等级:参照图纸,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符合绿色建筑要求二、工作内容:单价不分内外墙、含拉结筋制作安装、拉结筋及二构植筋费用(不含钢筋材料费)、防潮层施工;零星砌体也执行此单价。洞口边配块工程量计入砌体工程量,配块材料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单价含场内所有垂直和水平转运费(包括地下室部分)。三、甲供材料及设备:加气混凝土砌块,钢筋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设备之外的所有材料及设备
m3
1、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为依据,以体积计算
3404.82
3%
3
(略)加固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名称:(略)
m2
1、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为依据,以面积计算
6895.33
3%
4
砖砌体砌筑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施工部位:砖基础(含砖胎膜)、实心砖柱、地下室顶板砖砌舞台、零星砌砖(含台阶)2.不明之处详见图纸二、工作内容:砂浆的拌合制作、运输;墙体砌筑,刮缝、浇水养护;各类小型洞口封堵、门洞木砖预埋、预埋件预埋、拉结筋安装;砌筑材料垂直水平运输(含二次搬运)、材料退库。价格已充分考虑砌体门垛及安装门窗水泥预制块。三、甲供材料及设备:砖砌体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设备之外的所有材料及设备
m3
1、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为依据,以体积计算
729.4876
3%
5
电缆沟、地沟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高(低)压电缆沟2.沟做法:详见大样图3.砌体采用Mu10砖M7.5水泥砂浆,符合绿色建筑要求4.砌体面抹灰:1:2水泥砂浆厚度10mm5.电缆进出口孔洞封堵二、工作内容:砂浆的拌合制作、运输;砌筑,抹灰、刮缝、浇水养护;砌筑材料垂直水平运输(含二次搬运)、材料退库。三、甲供材料及设备:砖砌体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设备之外的所有材料及设备
m
1、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为依据,以m计算
33.196
3%
6
混凝土浇筑
3%
7
地下室顶板及以下的混凝土浇筑(含后浇带、垫层,不含二次结构)
一、工作内容1.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2.(略);3.泵管与布料机的安拆、清洗;4.钢板止水带的制安;5.接茬凿毛、伸缩缝的处理6.底层平整、表面压光、(略)搭拆、新旧砼界面处理、(略)拦截、混凝土试块制作取样及送检、闭水试验、预留洞口、配合埋管等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算。二.甲供材料及设备:混凝土、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三.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m3
1、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为依据,以体积计算
7864.2
3%
8
地上主体结构混凝土(含后浇带,不含二次结构)
一、工作内容1.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2.(略);3.泵管与布料机的安拆、清洗;4.接茬凿毛、伸缩缝的处理5.底层平整、表面压光、(略)搭拆、新旧砼界面处理、(略)拦截、混凝土试块制作取样及送检、闭水试验、预留洞口、配合埋管等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算。二.甲供材料及设备:混凝土、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三.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m3
4704.77
3%
9
二次结构砼浇捣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分砼强度等级2.混凝土拌和料要求:综合考虑3.浇筑部位:不分部位、不分层高,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建筑规范等所有范围内所有二次结构(如砌体结构中的构造柱、圈(过)梁、墙垛、抱框柱、基座、反沿、反坎、压顶、挑檐、下挂板、设备基础等)所有范围4.养护:综合考虑5.输送方式:(略)
m3
450.5
3%
10
钢筋
11
钢筋制作安装±0以下
一、工作内容1.原材验收:配合原材验收、卸车、堆码2.钢筋制作:除锈、调直、切断、弯曲、钢筋连接下料、端头切割、磨角、预留钢筋防锈、半成品的分类码放、配合取样及试件制作、马镫筋、定位筋制作3.场内运输(含现场倒运):水平及垂直运输(含二次运转费)、钢筋安装部位核对4.钢筋安装:清理模板杂物、安放垫块、保护层塑料卡、钢筋安放、绑扎、焊接、马凳筋安放、调整、钢筋预埋、清理工作面。5.钢筋采用绑扎、焊接(含电渣压力焊、闪光对焊、双面焊及单面焊等)等连接形式不再另外计算费用(除套筒连接),统一在钢筋综合单价中考虑6.因施工需要铁件的支架,固定双层钢筋的普通铁马凳、长马凳(含地下室马凳筋),垫铁件、(略)(略)增加的费用分包人在分包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工程量7.楼梯植筋、砌体植筋及二次结构(构造柱、圈(过)梁、墙垛、抱框柱、基座、反沿、反坎、压顶、挑檐、下挂板等)按预留钢筋考虑,如发生植筋(清孔、钻孔、植筋用工、植筋胶等)费用不另计算,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8.验收报验:钢筋安装验收、报验二、甲供材料及设备:钢筋、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三、乙供材料及设备:等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t
1、钢筋抽筋软件计算设置:排布根数按四舍五入+1(非(略)箍筋/拉筋按四舍五入-1),中轴线计算(考虑弯曲调整值)2、钢筋的搭接(不论搭接方式:(略)
920.29
3%
12
钢筋制作安装±0以上
一、工作内容1.原材验收:配合原材验收、卸车、堆码2.钢筋制作:除锈、调直、切断、弯曲、钢筋连接下料、端头切割、磨角、预留钢筋防锈、半成品的分类码放、配合取样及试件制作、马镫筋、定位筋制作3.场内运输(含现场倒运):水平及垂直运输(含二次运转费)、钢筋安装部位核对4.钢筋安装:清理模板杂物、安放垫块、保护层塑料卡、钢筋安放、绑扎、焊接、马凳筋安放、调整、钢筋预埋、清理工作面。5.钢筋采用绑扎、焊接(含电渣压力焊、闪光对焊、双面焊及单面焊等)等连接形式不再另外计算费用(除套筒连接),统一在钢筋综合单价中考虑6.因施工需要铁件的支架,固定双层钢筋的普通铁马凳、长马凳(含地下室马凳筋),垫铁件、(略)(略)增加的费用分包人在分包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工程量7.楼梯植筋、砌体植筋及二次结构(构造柱、圈(过)梁、墙垛、抱框柱、基座、反沿、反坎、压顶、挑檐、下挂板等)按预留钢筋考虑,如发生植筋(清孔、钻孔、植筋用工、植筋胶等)费用不另计算,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8.验收报验:钢筋安装验收、报验二、甲供材料及设备:钢筋、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三、乙供材料及设备:等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t
1、钢筋抽筋软件计算设置:排布根数按四舍五入+1(非(略)箍筋/拉筋按四舍五入-1),中轴线计算(考虑弯曲调整值)2、钢筋的搭接(不论搭接方式:(略)
741.967
3%
13
机械连接
一、工作内容1.钢筋套丝2.套筒连接3.满足图纸及项目特征的全部工作内容二、甲供材料及设备: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三、乙供材料及设备:套筒等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按个计算(竖向构件根据图纸按软件设置计算,水平构件按现场点数计算)
22559
3%
14
金属结构工程
15
钢梯、钢走道
一、工作内容1.原材验收:配合原材验收、卸车、堆码2.预埋铁件制作安装:除锈、调直、切断、弯曲、下料、端头切割、磨角、防锈、半成品的分类码放、配合取样及试件制作、清理模板杂物、安放垫块、保护层塑料卡、安放、绑扎、焊接、马凳筋安放、调整、钢筋预埋、清理工作面。3.场内运输(含现场倒运):水平及垂直运输(含二次运转费)、安装部位核对4.验收报验:验收、报验5.不明之处详见图纸二、甲供材料及设备: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三、乙供材料及设备:等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t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按吨数计算
10.22
3%
16
预埋铁件
一、工作内容1.原材验收:配合原材验收、卸车、堆码2.预埋铁件制作安装:除锈、调直、切断、弯曲、下料、端头切割、磨角、防锈、半成品的分类码放、配合取样及试件制作、清理模板杂物、安放垫块、保护层塑料卡、钢筋安放、绑扎、焊接、马凳筋安放、调整、钢筋预埋、清理工作面。3.场内运输(含现场倒运):水平及垂直运输(含二次运转费)、安装部位核对4.验收报验:验收、报验二、甲供材料及设备: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三、乙供材料及设备:等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t
1、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为依据,以t计算
0.62
3%
17
其它
18
坡道1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20厚1:2水泥砂浆抹面,15宽金刚砂防滑条,中距80,凸出坡面2.200厚C25混凝土,每6米设缝,密封胶嵌缝二、工作内容1.地基夯实、铺设垫层、模板及支撑制作、安装、拆除、堆放、运输及清理模内杂物、刷隔离剂等、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变形缝填塞等。三.甲供材料及设备:混凝土、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m2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面积计算
4.55
3%
19
坡道1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100厚C15混凝土台阶2.80厚C10混凝土垫层3.素土夯实4.不明之处详见图纸二、工作内容1.地基夯实、铺设垫层、模板及支撑制作、安装、拆除、堆放、运输及清理模内杂物、刷隔离剂等、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变形缝填塞等。三.甲供材料及设备:混凝土、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m2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面积计算
2.88
3%
20
散水1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100厚C25混凝土随打随抹光,与墙体连接处,转折处及每6米设缝,缝宽20,密封胶嵌缝2.100厚C15素砼垫层3.100厚6%水泥石粉垫层碾实4.素土分层(每层250厚)夯实,压实系数≥94%5.不明之处详见图纸二、工作内容1.地基夯实、铺设垫层、模板及支撑制作、安装、拆除、堆放、运输及清理模内杂物、刷隔离剂等、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变形缝填塞等。三.甲供材料及设备:混凝土、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m2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面积计算
13.41
3%
21
散水2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名称:(略)
m2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面积计算
18.6
3%
22
混凝土地面(地1、地2、地4)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100厚C25混凝土随打随抹平(每6米分格浇注)2.C15素砼垫层100厚3.100厚6%水泥石粉垫层碾实4.素土分层(每层250厚)夯实,压实系数≥94%5.不明之处详见图纸三.甲供材料及设备:混凝土、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m2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面积计算
493.68
3%
23
室内地坪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地坪厚度8cm2.普通预拌混凝土碎石粒径综合考虑C203.100厚6%水泥石粉垫层碾实二、工作内容1.地基夯实、铺设垫层、模板及支撑制作、安装、拆除、堆放、运输及清理模内杂物、刷隔离剂等、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变形缝填塞等。三.甲供材料及设备:混凝土、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m2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面积计算
59.65
3%
24
平整场地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场地平整二、工作内容1.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地基夯实等。三.甲供材料及设备:无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m2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面积计算
24945
3%
25
(略)床(槽)整形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满足压实度要求的土基,压实度>94%二、工作内容1.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地基夯实等。三.甲供材料及设备:无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m2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面积计算
12482.7
3%
26
水泥稳定土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80mm厚水泥石粉稳定层,水泥含量6%二、工作内容1.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回填碾压水泥石粉稳定层,试验检测、现场安全防护、场地清洁等三.甲供材料及设备: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m2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面积计算
12482.7
3%
27
(略)硬底化
一、清单项目特征描述:1.(略)面厚度20cm实际厚度(cm):102.普通预拌混凝土碎石粒径综合考虑C253.缩缝4.(略)面养生水养生二、工作内容1.测量放线、标高抄测、模板制作安装,传力杆安装、混凝土浇筑、泵送、试验检测、现场安全防护、场地清洁等三.甲供材料及设备:混凝土、正常施工周期内的塔吊、施工电梯。四.乙供材料及设备:除甲供材料及机械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
m2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面积计算
12482.7
3%



备注:管理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率%
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费率%
附件8:项目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略)(略)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项目部综合授权书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就该项目相关事务行使权限:
一、项目部有权行使以下权限:
(略)
板块
授权事项
授权权限
1
总包管理
申请开工
有权向建设单位:(略)
2
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的编制、交底、实施和落实。
3
报送工程进度
对外报送工程进度计划及调整。
4
物资需用计划
有权向建设单位:(略)
5
甲供材过程及质量问题反馈
有权就建设单位:(略)
6
废旧物资处理
(略)、分公司确定的方案实施处理废旧物资。
7
设计变更、签证、索赔
有权向建设单位:(略)
8
对外报量书
有权编制对外报量书并报送承包人审核。
9
付款申请
有权向建设单位:(略)
10
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有权报监理单位:(略)
11
工程交付
有权组织向建设单位:(略)
12
撤销保函
(略)对外开立的保函撤销相关工作。
13
递交结算资料
有权向建设单位:(略)
14
应收账款对账
有权与建设单位:(略)
15
催款单
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在存在拖欠工程款时,有权向建设单位:(略)
16
分包(供)管理
分包(供)合同管理
(略)/分公司授权范围进行谈判,(略)/公司审批签约。
17
分包(供)合同签证管理
分包(供)合同签证接收与初审(单项签证索赔金额在3万元以内,总金额在15万元以内的以项目部为主洽商,(略)/分公司审核,审核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略)/分公司牵头与项目部共同洽商)。
18
分包劳务工人进退场
有权确认劳务分包工人进退场。
19
劳动力分配计划
有权要求分包方按要求配置劳动力。
20
现场零星工程指令
有权根据需要向分包人签发现场零星工程指令(金额在5万元以内)。
21
紧急采购、零星物资采购
零星采购:公司权限内,材料类单项采购金额低于10万元,周转料具类单项租赁金额低于5万元,设备类单项采购金额低于5万元。
紧急采购:报公司审核后,项目实施采购。
22
材料、料具、设备进退场
有权向分包人发送物资进退场通知单;有权确认材料、料具、设备及退货材料的进退场单据。
23
物资发放
有权确认有关物资发放的领料单、退货单、混凝土浇灌申请表(不含调拨单)。
24
履约整改通知
对分包分包人工程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监控和核查,发现问题后,有权通知要求分包分包人进行整改。
25
分包分包人处罚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不服从管理或违约的分包分包人作出处罚的决定。
26
分包分包人结算扣款
有权在中间结算和最终结算时扣除分包分包人应扣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采购材料扣款、料具、机械租赁费扣款、项目现场管理费用扣款、临建费、维修费扣款、规费分摊扣款、水电费、罚款及税金扣款等)。
27
安全管理
事故现场秩序维护
有权维护安全事故现场秩序。涉及赔偿的,(略)审批(不含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
28
安全事故处理方案
发生安全事故后,有权启动应急预案。
29
质量管理
质量验收
有权组织实施质量验收工作。
30
质量事故应急措施
质量事故发生后,有权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略))。
31
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略)、分公司制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处理事故相关事宜。
32
环境管理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措施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有权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略))。
33
维保管理
维修整改通知
有权向分包分包人发送维修整改通知。
34
协商维修方案
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有权与建设单位:(略)
35
组织维修
有权向建设单位:(略)
36
维修验收
有权组织建设单位:(略)
37
催收清欠
质保金到期催付
有权向建设单位:(略)
其他到期应付款催付
有权向建设单位:(略)
38
往来函件
工程往来函件
有权报送或接收项目工程联系函(如图纸会审、技术核定、设计变更通知等)。
二、项目部无权决定或审批以下事项:
(略)
禁止事项
1
签署(或变更)各类经济类合同(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物资设备料具采购、租赁合同、设备安装拆除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各类合同)。
2
(略)/公司书面批准擅自购买材料、设备。
3
放弃或限制行使工程项目优先受偿权。
4
进行银行贷款等融资活动。
5
对外提供担保、出具欠条、签订还款协议、签订调价协议。
6
对外开立各类保函。
7
对外拆借资金。
8
私设小金库,坐支现金。
9
超出本综合授权书权限的分包(供)合同签证办理。
10
确认总包结算、确认分包合同结算(含甲指分包)。
11
确认材料、设备、料具结算及赔偿(含零星材料、甲供材)。
12
设立或变更劳动关系(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等)。
13
向工伤认定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确认工伤事故。
14
确认第三方维修费用。
15
决定废旧物资处理方案。
16
分包分供合同涨价、奖励、补偿、增加合同外的工作范围、变更分包分供合同模式。
17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18
接收诉讼法律文书、处理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或参加仲裁、诉讼。
三、该项目不得超越权限,不得违规行使授权。该项目超越权限行使本授权书已明示禁止的事项,一律无效。该项目超越权限行使本授权书未明示授权的事项,(略)书面形式予以追认,均属无效。
四、本授权未涉及事项,若该项目确有必要行使权限的,(略)另行授权后,(略)名义处理。
五、(略)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除合同另有约定,该项目行使授权须加盖项目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略)
七、该项目按照本授权书规定开展各项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本公司予以认可,并承担法律责任。否则,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本授权书与合同约定的授权类条款不一致的,以该合同约定的条款为准。
九、本授权书经盖章后生效,本公司有权随时变更或撤销本授权。

(略)(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略)(略)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部
管理人员授权委托书
致:公司
为了更好的完成主体劳务分包合同范围内合同履约工作,现就明确我方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对以下我方管理人员进行授权委托,具体如下:
(略)
板块
授权事项
授权权限
被委托人员
1
总包管理
申请开工
有权向建设单位:(略)
唐瀚森
2
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的编制、交底、实施和落实。
谢云辉
3
报送工程进度
对外报送工程进度计划及调整。
谢云辉
4
物资需用计划
有权向建设单位:(略)
谢云辉
5
甲供材过程及质量问题反馈
有权就建设单位:(略)
唐瀚森
6
废旧物资处理
(略)、分公司确定的方案实施处理废旧物资。
唐瀚森
7
设计变更、签证、索赔
有权向建设单位:(略)
唐瀚森
8
对外报量书
有权编制对外报量书并报送承包人审核。
唐瀚森
9
付款申请
有权向建设单位:(略)
唐瀚森
10
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有权报监理单位:(略)
唐瀚森
11
工程交付
有权组织向建设单位:(略)
唐瀚森
12
撤销保函
(略)对外开立的保函撤销相关工作。
唐瀚森
13
递交结算资料
有权向建设单位:(略)
唐瀚森
14
应收账款对账
有权与建设单位:(略)
唐瀚森
15
催款单
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在存在拖欠工程款时,有权向建设单位:(略)
唐瀚森
16
分包(供)管理
分包(供)合同管理
(略)/分公司授权范围进行谈判,(略)/公司审批签约。
谢云辉
17
分包(供)合同签证管理
分包(供)合同签证接收与初审(单项签证索赔金额在3万元以内,总金额在15万元以内的以项目部为主洽商,(略)/分公司审核,审核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略)/分公司牵头与项目部共同洽商)。
谢云辉
18
分包劳务工人进退场
有权确认劳务分包工人进退场。
谢云辉
19
劳动力分配计划
有权要求分包方按要求配置劳动力。
谢云辉
20
现场零星工程指令
有权根据需要向分包人签发现场零星工程指令(金额在5万元以内)。
唐瀚森
21
紧急采购、零星物资采购
零星采购:公司权限内,材料类单项采购金额低于10万元,周转料具类单项租赁金额低于5万元,设备类单项采购金额低于5万元。
唐瀚森
紧急采购:报公司审核后,项目实施采购。
唐瀚森
22
材料、料具、设备进退场
有权向分包人发送物资进退场通知单;有权确认材料、料具、设备及退货材料的进退场单据。
唐瀚森
23
物资发放
有权确认有关物资发放的领料单、退货单、混凝土浇灌申请表(不含调拨单)。
谢云辉
24
履约整改通知
对分包分包人工程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监控和核查,发现问题后,有权通知要求分包分包人进行整改。
唐瀚森
25
分包分包人处罚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不服从管理或违约的分包分包人作出处罚的决定。
唐瀚森;谢云辉
26
分包分包人结算扣款
有权在中间结算和最终结算时扣除分包分包人应扣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采购材料扣款、料具、机械租赁费扣款、项目现场管理费用扣款、临建费、维修费扣款、规费分摊扣款、水电费、罚款及税金扣款等)。
唐瀚森;谢云辉
27
安全管理
事故现场秩序维护
有权维护安全事故现场秩序。涉及赔偿的,(略)审批(不含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
唐瀚森;谢云辉
28
安全事故处理方案
发生安全事故后,有权启动应急预案。
唐瀚森;谢云辉
29
质量管理
质量验收
有权组织实施质量验收工作。
谢云辉
30
质量事故应急措施
质量事故发生后,有权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略))。
谢云辉
31
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略)、分公司制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处理事故相关事宜。
谢云辉
32
环境管理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措施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有权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略))。
谢云辉
33
维保管理
维修整改通知
有权向分包分包人发送维修整改通知。
谢云辉
34
协商维修方案
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有权与建设单位:(略)
谢云辉
35
组织维修
有权向建设单位:(略)
谢云辉
36
维修验收
有权组织建设单位:(略)
谢云辉
37
催收清欠
质保金到期催付
有权向建设单位:(略)
唐瀚森
其他到期应付款催付
有权向建设单位:(略)
唐瀚森
38
往来函件
工程往来函件
有权报送或接收项目工程联系函(如图纸会审、技术核定、设计变更通知等)。
唐瀚森
上述被委托人员不得超越权限,不得违规行使授权。该被委托人员超越权限行使本授权书未明示授权的事项,(略)书面形式予以追认,均属无效。
本授权未涉及事项,若该项目确有必要行使权限的,必须经另行授权后,方可以处理。
(略)的各项规章制度。
上述被委托人员无权转委托。


委托单位:(略)

日期:年月日

附件9:分包人现场管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分包人现场管理人员授权委托书

致:(略)
(略)承接的分包合同范围内合同履约工作,现就明确我方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进行以下授权,我单位:(略)
1、项目经理:(略)
职责范围:(略)履行合同中载明的权利义务及项目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管理工作,(略)均予以认可。
2、商务人员:姓名:,(略)码:,联系方式:(略)
职责范围:负责项目全过程中所有中间结算资料、最终结算资料、签证资料的编制、报审工作。
3、财务人员:姓名:,(略)码:,联系方式:(略)
职责范围:负责项目工程款的收取,并办理确认工作。
4、材料、设备管理人员:姓名:,(略)码:,联系方式:(略)
职责范围:负责现场材料领料、保养、保管、维护工作。
5、专职安全责任人:姓名:,(略)码:,联系方式:(略)
(略)
职责范围:负责按月向承包人提供劳务人员花名册、工资表发放记录及安全培训资料以及现场安全管理。

委托单位:(略)
日期:年月日
分包人拟派管理人员及身份证复印件
分包拟派管理人员名单
(略)
姓名
职位
(略)
联系方式:(略)


分包拟派管理人员身份证附件
附件10:质量管理协议书质量管理协议书(劳务分包)

承包人(全称):(略)(以下简称承包人)
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分包人)
根据国家、(略)有关质量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在分包人的所有承包合同范围内签订本质量管理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质量管理权利和义务并作为XXXX劳务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共同遵守。
第一适用条款
第一条: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二条:双方应共同遵守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以及中建七局一系列为强化质量管理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努力提高工程质量,减少质量通病,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第二专用条款
第一条:承包人的质量责任、权利和义务
1.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和相关法规,对建设工程的各个施工环节进行现场监督;
2.承包人应及时检查分包人所使用的国家和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建筑规范和有关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并及时做好记录,承包人负责对标准的咨询解答工作,及时转达国家和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质量规定和文件精神,根据规范、标准负责指导和纠正分包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防止隐患出现;
3.承包人对分包人施工工程质量负有监督、指导、检查的责任,在各项工程施工作业前,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对分包人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口头和书面的技术交底,根据工程特点,说明注意事项,并履行签字手续;
4.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并向分包人进行交底,严格工序管理,合理的安排施工顺序,为分包人提供作业面;
5.工程的施工难点,承包人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经过业主、监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方可用于施工。施工前,承包人按照专项的施工方案对发包人方进行专项的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6.承包人在工程质量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责令分包人及时整改,经整改仍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或拒不整改的,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进行处罚直至责令退场;
7.对需要隐蔽的工程项目,承包人应做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承包人方应当通知建设单位:(略)
8.承包人负责每月对分包人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对策,同时发出整改通知,并及时进行复查;
9.承包人负责参加分包人每月质量工程量的质量评定工作,质量评定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廉洁奉公;
11.承包人有权制止分包人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分包人的违章行为,承包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12.承包人有权对素质差、不服从质量生产管理指挥的施工人员限期退场;
13.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的工作过程和结果实施监督检查,在分包人未按本合同履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存在瑕疵的,承包人可依据承包人及其项目部规定对分包人进行经济处罚,分包人不得有异议。
14.(略)质量目标中有要求申报优质工程的总分包人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分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评优申报工作,监督、检查分包人申报资料,并监督其整改;
15.承包人负责监督、协助分包人严格按GB/T(略)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协助分包人按该质量体系持续、有效、正常进行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16.承包人负责组织分包人对发生质量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工作。
17.因分包人过错造成承包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进行经济处罚。
18.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将收到的工程竣工维修通知及时告知分包人,分包人应立即组织维修,维护承包人的利益,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第二条:分包人的质量责任、权利和义务
1.分包人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施工质量管理,严格按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并建立内部质量责任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具有操作性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制度,同时按要求配备专职质量员XX人,本项目专职质检员为XXX,(略):XXXXXXXXX;配置试验人员配合承包人进行取样送检等工作,本项目试验人员为:XXX,(略):XXXXXXXXXX。
2.分包人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法律、法规、规范和检验标准,以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文件和要求,杜绝违纪违规现象;
3.分包人应自觉接受承包人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按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组织施工,严禁偷工减料,严禁以次充好,严禁擅自修改设计文件;
4.分包人应在施工过程中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按照承包人要求严格执行“(略)”制度,待样板由建设单位:(略)
5.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严格工序管理,做好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同时认真执行“四检制”,上道工序没有通过验收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并作好完整的“操作者自检、互检、责任工程师中间交接检、质量工程师专检”检查记录,严格把好工序质量关,相应记录应清晰准确;
6.分包人应遵守承包人制定的项目建筑材料、建筑购配件和设备进场验收、检验制度,严禁原材料未经检验就制作加工使用,杜绝不合格品和不合格材料使用到工程中去,发现不合格材料或其他不符合事项应及时报告或通知承包人;
7.分包人应自觉接受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上级领导和建设单位:(略)
8.分包人必须挑选技术熟练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对于分包人施工人员在施工中造成的质量问题和出现的质量事故,分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9.分包人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应设立一名技术负责人,各个班组设立专职或兼职质检员,经常督促班组人员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及时调整施工人员不规范的施工行为;
10.分包人应严格按照承包人的安排的施工顺序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承包人的现场监督和检查;
11.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
12.分包人对承包人提出的整改内容应及时完好地执行,不得以种种理由拖而不办,影响整个工程的验收工作;
13.分包人应及时将中间验收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资料等及时报予承包人存档、备案;
14.分包人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必须与施工同步进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15.分包人应认真执行有效版本的国家检验评定标准,使竣工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100%,控制质量通病,杜绝质量事故;
16.(略)下达的质量目标:
①、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②、确保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100%,满足工程合同要求;
③、有效防治质量通病,杜绝质量事故。
④、工程总体质量目标工程总体质量目标:本工程质量目标见表3-1;3-2。

(略)
质量目标
主要内容及要求
1
合同质量目标
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表3-2工程质量目标分解

分部、分项工程
质量目标
分部名称:(略)
分项工程
主体结构
承台基础
合格
钢筋工程
合格
模板及支撑工程
合格
混凝土工程
合格
砌体工程
合格
抹灰
合格
砌体勾缝
合格
(略)
合格

17.在每月二十二日前按承包方要求上报各种质量报表和施工资料;
18.(略)质量目标中有要求申报优质工程的,分包人必须全力配合,按承包人要求提供申报优质工程相关资料,否则承包人将视情况进行处罚;
19.分包人有义务配合承包人开展的各项质量管理活动,包括且不限于QC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专项治理等。
20.对承包人违章指挥或者可能造成质量事故的指挥,分包人有权拒绝。
第三条奖罚措施
1.分部/分项工程分包人在自评的基础上提交承包人验收,若经承包人验收达不到现行标准/规范/设计要求,分包人需按照承包人所发的“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认真、及时整改,因此而造成的返工/修复费用及其相关费用由分包人自负,同一事项连续两次整改不合格,承包人另按不低于(略)/次给予分包人违约处罚;若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仍达不到要求的,除继续整改修复至满足要求外,承包人另按该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总额的5-10%扣减分包人的结算金额;
2.上道工序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分包人擅自进行隐蔽作业或进行下道工序的,必须拆除重建,分包人除须承担所有费用损失外,承包人对分包人另处以(略)元/次的违约处罚,且工期不得顺延。
3.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略)
6.因分包人施工质量缺陷导致后续分包工程施工质量受影响未能满足验收要求,需返工、修理与整改的费用及工期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
7.分包人必须建立完善自身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对质量体系不完善,责任不明确,管理混乱的,承包人将对其处以5000~(略)/次的罚款。
8.对由于分包人所负责施工内容质量原因而影响工程最终交付的,除按照与建设单位:(略)
9.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质量管理部门认真做好成品和半成品保护的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有破坏成品和半成品的,分包人必须自费进行修复,同时承包人将视情节严重处以500~(略)/次的处罚。
10.对分包人虚报、谎报测量和质量检测数据的行为,承包人将处以300~500元/次的罚款。
11.对承包人三令五申,但是仍然存在严重质量通病的给予批评,责令分包人限期整改,并给与1000~(略)的处罚。
12.对故意损坏现场质量标识的行为,分包人负责进行复原,并处以300~800元/次的罚款。
13.使用未经检验试验或者检验试验不合格的材料造成质量问题的,给予分包人1000~(略)/次的处罚,并对不合规行为限期整改。
14.对不服从质量监督人员管理,对监督人员的意见不予采纳或者阳奉阴违的,给
予分包人500~(略)/次的处罚。
15.对于不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的施工部位,承包人将要求整改,如分包人整改不及时造成工程质量和进度受影响的则对分包人处以300~(略)/次的处罚。
16.分包人对质量资料管理混乱,出现损毁、遗失质量资料的,对分包人处以300~800元/次的罚款。
17.对承包人规定的每周、月生产例会、质量例会以及其他重要生产、质量会议,不按时参加的单位:(略)
18.对违反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及施工方案规定,擅自修改工程做法的单位:(略)
按要求整改,对分包人每次罚款500~(略)
19.分包人对于违约产生的罚款,每月20号之前以现金形式交至项目财务部,否则当期结算不予付款。
20.承包人将定期组织进行月度/季度质量检查、质量优秀班组评定等活动,对检查及活动中表现优秀的班组及个人将进行奖励。
第三质量事故处理
1.若发生质量事故,由承包人主管部门牵头,分包人为主,承包人分包人共同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对事故造成的影响由分包人负责进行整改,对事故造成的损失按照责任划分由各责任方承担;
2.由于没有尽到自身质量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在承包人权限范围内已不能处理的,视情况承包人有权提交相关上级或政府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因承包人管理不善、渎职、(略)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及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有关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其他
1.上述各条双方按月、季、年进行检查,以保证责任合同的实现;
2.本协议条例规定由承包人、分包人双方人员共同监督执行;
3.分包人不能认真履行质量管理责任制或履约期间发生质量事故,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4.未尽事宜双方应相互协商解决;
5.工程质量保修约定详见专业分包合同保修条款。
6.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保修期过后,该协议自动失效。


承包人(盖章):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附件11: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

承包人(全称):(略)(以下简称承包人)
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分包人)

为保证(工程名称:(略)

第一条工程质量保证范围和内容
分包人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按照有关合同相关条款,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等。
第二条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自本项目整体工程实际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市政桥梁工程为/年;(3)(略)基工程为2年;(4)(略)面工程为2年;(5)综合管沟工程为2年;(6)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7)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8)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9)(略)工程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10)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11)其他项目保修期为2年。
第三条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1、本分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分包人承诺无条件无偿按要求进行返修,并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分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电话或书面通知的24小时内派人维修,如分包人不予以响应,或未付诸实质性行动,承包人可另安排第三方进行维修,按照第三方维修费用的2倍直接在分包人的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或保修金退还后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由分包人另行支付。若在保修期内未对工程进行保修服务,分包人除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保修责任外,并承担违约责任,每出现一次,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略),由承包人直接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承包人委托第三方维修的,仍不能免除分包人的保修义务。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分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事故现场抢修。
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略)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承包人代表验收。

第四条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费用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责任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的支付
承包人在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满后第14个日历天内,将剩余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无息支付给分包人。
保修期内发生保修问题,经合同约定检测机构鉴定为质量缺陷(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所致,分包人除承担修复、赔偿承包人损失责任外,还应按次向承包人支付合同结算价5%的惩罚性违约金。

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由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以下无正文,此页为签字页


承包人(盖章):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附件12:廉洁从业协议廉洁从业协议
承包人(全称):(略)(以下简称承包人)
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分包人)
为更好遵守法律,保证双方合作健康运行,避免合作中的不正之风,经甲、分包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承包人的招(议)标程序确定供应商,确保公正、公平对待所有合作方;不得在招标文件中有针对性地故意设定条件,以不公正的方法确定劳务队伍;
2.按照承包人的项目管理流程办理分包人的各项业务(现场签证、验收、结算、付款等),对己方员工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制止,如承包人员工出现上述情况以索贿论;
3.不安排己方员工的亲友在分包人工作;
4.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分包人推荐分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5.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分包人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不得参与分包人付费的娱乐、消费活动,不得接受分包人的钱物等各种馈赠,不得在分包人报销属个人的开支。
二、分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自己的实力参与承包人的招(议)标,遵守承包人的管理制度;不得招标之前或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中标;
2.不得以照顾为由安排承包人员工亲友在己方工作;
3.不得安排承包人员工参与己方付费的娱乐活动消费,不得向承包人员工提供钱物等馈赠,不得报销承包人属个人的开支;
4.不得为承包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旅游等提供方便;
5.对承包人员工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及时向承包人的上级监督部门报告。
三、双方认可承包人建立不诚信合作方黑名单制度,如分包人发生向承包人员工的行贿行为、分包人和承包人的员工勾结虚增结算款项的行为,则该分包人进入承包人不诚信合作方黑名单。
四、如分包人对承包人人员行贿,则按行贿金额的5倍扣减分包人应结算的款项;如发现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中标的,立即清除出场,终止合同执行,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如分包人和承包人的员工勾结虚增结算款,则按照虚增款项的5倍扣减分包人应结算的款项;如发现分包人接受承包人人员要求安排承包人人员亲友在分包人工作,违者除令被安插人员在两天内退出外,并对责任人按每人每次(略)给予罚款。
五、双方人员的违纪行为,各方均有责任向其上级报告,所有贿赂物品一律没收上交;对拒贿者,除表扬外,可给予上交贿物价值5-30%的奖励;对举报者,按举报有功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六、承包人分包人必须认真履行本协议,遵纪守法,相互监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廉政建设。对违反者,按本协议和有关廉政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承包人上级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
本协议一式三份,承包人分包人各执一份,(略)纪检监察室留存一份。

承包人(盖章):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附件13:项目分包环境保护协议项目分包环境保护协议
承包人(全称):(略)(以下简称承包人)
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分包人)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证施工生产符合环境管理的要求,承包人分包人经友好协商协议如下:
第一部分、分包人环境、安全管理目标
基本目标:
1、杜绝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减少(控制)污染物(废物)的产生、排放(废弃)。
2、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综合能耗(吨标准煤/万元产值)(略)的年初计划。
3、(略)上通报公示批评。
4、施工现场环境控制达标合格率100%。
创优目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各分包人必须协助总包完成以下创优工作,施工过程维持和维护创优成果。
确保级绿色施工现场观摩会。
确保级绿色施工示范工地。
第二部分、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及要求。
1、分包人至少配备1名现场专(兼)职环境管理人员,配置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并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及环境污染程度适度增加;
2、分包人项目负责人及环境管理人员纳入总包环境管理领导小组,履行职责。
3、分包人未配备专(兼)职环境管理人员,应按(略)/人/月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直至人员到位。对于履行环境管理职责不到位、不服从管理的分包人环境管理人员,承包人有权清退出本工程。
第三部分、承包人、分包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承包人的权利
1、承包人对分包人的生产环境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组织、指导分包人专(兼)职环境管理人员对工人开展环境保护、绿色施工教育工作;
2、承包人监督分包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环境污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废物排放标准采购、租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确保废气、噪音排放标准达标,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承包人按照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审核分包人编制的施工方案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有权对方案、措施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确保专项环境管理措施能满足生产环境保护的要求。
4、承包人定期、不定期对分包人施工的工程进行环境保护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污染隐患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分包人整改不彻底,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整改,承包人有权按制度对分包人进行处罚(同时分包人在整改到位后,再次出现同样环境污染隐患,承包人可直接进行处罚,不予再次发放整改通知)。
5、承包人有权制止分包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违法、违章、违纪、违规行为,对于重大违法、违章、违纪行为,承包人有权现场停工整顿、暂停支付工程款及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罚。
二、分包人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分包人应自觉接受承包人的环境监督管理,并遵法、遵规、遵章、守纪。保证完成本协议中约定的环境目标。
2、分包人在现场施工中,必须服从承包人的统一环境管理,遵守承包人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分包人项目负责人、环境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承包人组织开展的各类环境检查,及环境管理相关会议。并根据承包人环境保护交底的内容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环境保护教育。
3、分包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承包人缴纳环境保证金(已包含在履约保证金中)
4、工程施工前,应充分考虑向大气和水体排放的污染物、固体和液体废弃物、噪声对周围环境、社区居民生活的影响以及资源能源和原材料消耗给环境、社区等造成的影响等内容,参与对办公(略)域、施工现场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对重要环境因素应监督班组实施。
5、分包人自备的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不得泄漏油污。施工强噪音机械封闭使用,采取降噪措施。清洗机械设备的废弃物存放在指定地点:(略)
6、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控制事故扩大和蔓延,并协助承包人做好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分包人违反承包人现场环境及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承包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和下达《环境整顿通知书》强制其消除污染隐患。如因分包人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件,遭到居民投诉、政府相关部门处罚或被地方、(略)站计入不良行为公示或新闻媒体、网络曝光的,分包人无条件配合承包人进行销项,并承担消除影响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同时处以1万元/次的违约金罚款。相关经济责任,承包人有权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8、(略)上一般警示或严重警示造成了承包人被暂停招投标工作时,分包人应赔偿承包人的所有损失,消除事件的负面影响。此外,还应按(略)/天就暂停招投标期间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有权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9、工程完工后,如分包人顺利地完成了承包人了下达的各项环境目标及指标,承包人将全额返还保证金给分包人。如分包人未完成承包人下达的生产环境目标,则承包人有权没收分包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六部分、其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1、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不准用喇叭叫门,施工现场内行驶不超过5千米/小时。
2、现场运输材料不得遗洒。运输粉状材料须遮盖或装袋、用容器,防止遗洒与飞扬。搬运货物轻拿轻放,不准抛扔。
3、搬运货物轻拿轻放,不准抛扔。砖、砌块码放不超过1.5米。
4、运输化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有保护措施和符合有关规定。
5、分包人施工人员要杜绝故意打、喊叫及随便便溺等不良行为,禁止向建筑物外抛扔任何物品。
承包人(盖章):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附件14:劳务实名制管理及农民工工资发放协议
劳务实名制管理及农民工工资发放协议

承包人(全称):(略)(以下简称承包人)
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分包人)
双方就xxxx项目xxxx工程分包事宜签订了((略):),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规范建筑行业劳务用工行为,切实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双方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本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及农民工工资发放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承包人设立专职劳资管理员,负责落实本项目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等具体事宜;承包人本项目劳资管理员为同志,联系电话:(略)
2、承包人负责督促分包人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并有权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支付情况。
3、承包人加强对农民工的进场教育,教育内容不限于安全生产教育、合理合法维权方法及上述有关内容,积极组织相关考试,将教育情况、(略)
4、承包人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分包人招用的劳务工人工资支付实行实名制及专户专发管理,承包人按月对分包人报送的工人考勤的真实性、分包款、人工费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考勤表、结算单(人工费用单列)、工资支付表报至项目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进行严格审核无误后向银行申请使用工人工资支付专户对农民工工人工资进行支付。
二、分包人分包人权利和义务
1、分包人必须在本项目设立专职劳资管理员与承包人专职劳资管理员对接,双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分包人本项目劳资管理员为同志,联系电话:(略)
2、分包人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3、分包人与劳务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方式:(略)
4、分包人劳务工人进场前,必须与每一个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办理劳动备案、进行进场教育,并建立健全工人身份信息台账、合同台账、进出场登记台账、考勤计量台账、工资结算支付台账等管理台账,按月更新台账信息并报送承包人备案。工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及工人台账必须在进场前3日报承包人劳资管理员备案。分包人应每月将工人签字确认的考勤表及工资支付表于每月10日前送至承包人劳资管理员备案。以上资料如因分包人延误报送致使工人工资无法及时发放,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5、分包人须认真负责自己工人的工作安排,出勤情况,工资核算,做到数目清晰、严谨、准确,如有意见分歧,需及时协商确认,不可拖而不决,影响工人工资发放,进而引起群体讨薪事件。
6、分包人须及时按承包人要求登记每名进场劳务工人个人信息,(略)码,工种、所属班组、(略),准确核实有关信息。(略)人员可联系银行统一开户开卡。
7、分包人要监督农民工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农民工务工期间需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子女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农民工要密切关注委托监护质量,对无力监护或者监护不到位的受委托人要及时更换;务工父母要每周不少于1次与子女沟通交流,利用春节或寒暑假等节假日尽量与子女团聚或见面每年不少于1次,及时了解掌握子女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加强亲情关爱,做到安全生产和关爱子女两不误。
8、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对农民工的进场教育,教育内容不限于安全生产教育、合理合法维权方法及上述有关内容,分包人应积极配合承包人组织的农民工相关考试,配合承包人将教育情况、(略)
9、分包人有义务有责任,与承包人一同处理工人工资纠纷和其他相关问题,不得推诿矛盾,推卸责任;更不得鼓动工人,放大矛盾,制造事端。
三、违约责任
如因分包人未按承包人要求及时报送实名制相关资料,每次罚款(略),如分包人报送的资料经承包人核查发现资料不完整或者不真实,不准确,每次罚款2000至(略)。若因分包人原因未落实本项目劳务实名制或未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致使承包人受到行政处罚或其他不良影响的,由分包人负责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其他
本协议一式陆份,承包人执伍份,分包人执壹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包人(盖章):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附件15:总承包管理配合协议书总承包管理配合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略)(以下简称承包人)
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分包人)
为优质、高效、低耗、廉洁的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明确分包方专项分包工程需向总承包方承担的责任;经总包方与分包方协商一致,分包方承诺签订本协议。
一、总则
1.(略)项目部为业主授权的履约机构,对工程项目实施总承包管理;
2.总承包方成立总承包管理组织机构;向分包方明确总承包管理的相关要求,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3.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服从总包方管理,执行总包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和相关专项方案,并接受总包方的监督检查;
4.未签订协议书的分包方不能进入施工现场;
5.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财务手续办完失效。
二、总包方责任
1.健全项目总承包管理体系,项目经理:(略)
2.制定项目总承包管理专项方案,明确项目疫情防控、平面布置、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3.履行总承包管理职责,将项目所有分包纳入总承包管理体系,对分包方施工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管理与协调;
4.全面负责整个现场的协调和管理,为分包方提供现场已有的施工便利条件;
5.建立项目所有参建人员树状图,负责做好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门禁管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分包方责任
1.分包方进场前,要签订“总承包管理配合协议书”,服从总包方在项目疫情防控、平面布置、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统一指挥和管理;
2.分包方要配齐疫情防控专职人员,安全、质量管理专职人员,统一纳入总承包管理;
3.分包方工程款的发放,必须经总包方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支付(甲指分包、甲直分包采用此条);
4.分包方农民工工资要由总包方进行工资代发(甲指分包、甲直分包采用此条);
5.分包方要按照要求向总包方缴纳总承包管理费用(甲直分包采用此条);
6.分包方要做好本单位:(略)
7.分包方要做好本单位:(略)

承包人(盖章):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附件16: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协议书
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略)(以下简称承包人)
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分包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建集团、(略)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项目职工和劳务工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承包人与分包人协商,现就分包人承接承包人xxx项目xxxx工程,在项目管理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达成以下协议:
1.分包人必须根据分包内容的实际,制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建立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配备疫情防控人员,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2.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应做好本单位:(略)
3.分包人应定期对所属务工人员居住场所通风换气、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并按承包人现场管理要求,严格进行实名登记和出入管理。分包人应保障防疫物资配备,配置足够的消毒液、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服、消毒手套并及时发放。分包人应安排人员按时对(略)、工人房间、食堂、卫生间进行消杀,不定时开展巡查,防止工人聚集,督促工人戴好口罩,并做好防疫措施台账记录,相关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4.承包人、分包人双方须贯彻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承包人发布的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检查,对于提出的要求按所属责任立刻整改,确保疫情防控的管理落实到位。
5.分包人应指导员工及时关注国家疫情变化情况,发现有中高风(略)经停史、旅居史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属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及承包人报告,并配合做好管控。分包人应严格遵守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的防疫政策法规,按承包人或政府部门要求,做好管理人员及下属工人疫情排查、检测、流调、隔离和治疗等,如发生不配合情况,相关法律责任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6.分包人承诺做好管理人员及下属工人隔离安抚,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及时足额发放隔离期间劳动报酬及相关费用补贴,如分包人未能按时支付相关费用的,承包人有权直接扣除分包人工程款,用以补发相关工人的隔离期间劳动报酬及相关费用补贴。
7.新冠肺炎疫情为不可抗力,因疫情导致分包人成本费用增加的,该部分费用在承包人向建设单位:(略)

承包人(盖章):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附件17:招标过程的重要函件
招标过程的重要函件

(如有则粘贴在此。指招标过程中分包作出的澄清、重要承诺等相关函件,如无则本部分直接写无,不用删除。)
附件18:投标报价书(单价确认函)投标报价书(单价确认函)

(指定标前要求分包提供的最终的投标报价函,(略)最后一轮报价,分包所提交的签字版pdf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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