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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波县金鸿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雷波县原溪洛渡大酒店整体对外出租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凉山州 发布日期:2023-06-06
所属地区:四川 - 凉山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6/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LSZRHZ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43.(略)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租赁标的相关情况
(略)(1~5层),具体情况如下:
(一)东楼(3~8层),建筑面积2044平方米,其中:3层为咖啡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4~8层为客房。
(二)南楼(1~5层),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其中:1~2层为厨房餐厅,建筑面积600平方米,3(略),建筑面积300平方米,4~5层为办公及会议室。
(三)北楼(1~5层),建筑面积1896平方米,全为客房。
(略)。房屋结构:框架;设计用途:营业用房;标的现状:经营中。
二、租赁服务(实质性条件):
1.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承租方应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略)
2.履约保证金的退回
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由出租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略)
(1)《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按出租方要求将租赁房屋交还给出租方;
(2)承租方无《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房屋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三、其他要求
1.承租方在承租房屋后要充分合理的利用,不改变房屋现有建筑主体结构;
2.承租方在承租房屋后保证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将承租房屋以联营或合伙等方式:(略)
3.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承租方在承租房屋后,对房屋所属建筑进行装修的,必须安全施工,有关装修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略)栋要求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装修中及装修后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5.承租方在承租房屋后,不得利用该房屋生产储存有毒、有害、危化品、易燃品及高噪音等影响附近住户生活、休息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6.租赁期限届满后,除按相关要求继续续租外,承租方应将租赁房屋的基础设备、装饰装修工程(含配电设施、(略)(略)、外墙立面、门窗等)无偿交付给出租方;
7.承租方竞租成功后和出租方自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起1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次租金以及履约保证金。
8.承租方严格按照出租方要求对房屋相关围栏、窗户、厕所、排水沟、化粪池、(略)等进行清理、修缮和改造,如租赁使用存在电瓶车充电的则需搭建电瓶车停车充电棚等相关设施。
9.为了能给顾客提供便利,提高酒店档次,由承租方在进行酒店装修升级改造时,(略)采购安装一部电梯,费用控制在30万元以内(以实际安装价格为准),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出租方所有。
10.(略)栋安全疏散条件,由承租方在进行酒店装修升级改造时,(略)(略)梯,费用控制在10万元以内(以实际安装价格为准),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出租方所有。
四、建立奖励激励机制
出租方按照《(略)原溪洛渡大酒店整体对外出租实施方案》建立奖励激励机制:
(一)承租方接手酒店后能够积极拓展经营渠道,提升经营效益,为促进雷波服务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出贡献,依据雷委办发〔2022〕37号文件精神,在获得餐饮住宿服务行业相应奖补的基础上,公司将按照1:1的比例给予承租方奖励。
(二)为鼓励承租方搞好经营活动,提升酒店档次和品味,承租方连续租赁经营达三年以上(一次最多不超过8年),经营情况良好,诚实守信,做好品牌扶植,按时完成租赁费用交付,出租方将在收取到次年租金后按照上一年租赁价格的10%给予承租方奖励。
(三)将承租方装修免租期确定为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整个租期(含续租期)内只享有一次装修免租权利。
注:租赁服务及其他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若不响应或无应答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能够按照约定支付成交的租赁费用;3.完全响应招标人:(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3年06月07日至2023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租赁项目起租底价为143.536万元,低于起租低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竞价最高者作为本次租赁项目的成交方。
本次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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