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项目:2022年浙江省关于公布《浙江等16省(
(略))联盟冠脉导引导管集中带量采购文件(ZJHCCG-2022-01)》的通知
各地(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医药企业:
根据冠脉导引导管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我区将组织开展中选产品配送关系建立和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议签订主体
(一)医疗机构。已报送采购需求数据且形成中选产品协议量的医疗机构。
(二)中选企业。冠脉导引导管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
(三)配送企业。由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中选产品配送企业。
二、协议签订产品及价格
采购协议签订产品为冠脉导引导管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价格执行中选价格。
三、操作程序
(略)(略)(以下简称“
(略)”)内属于本次冠脉导引导管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调入带量采
(略)。
(一)协议采购量内中选产品采购操作程序
1.
(略)
(1)
(略)址:
(略)(网址:https://
(略).gov.cn/webPortal/),点击“登录入口”选择“
(略)”进行操作。
(2)登录方式:
(略)
2.配送关系建立
(1)中选企业以地(市)为单位:
(略)
(2)配送企业对中选企业勾选的配送关系进行确认。配送企业一旦确认
(略)域,原则上不得再修改。
(3)医疗机构根据协议采购量,在中选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范围内选择配送企业并分配合同采购量。医疗机构分配的合同采购量一旦确认,原则上不得再修改。
3.三方协议签订
医疗机构、中选企业、
(略)签订三方购销协议,协议签订顺序为【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三方依次响应。
配送
(略)“帮助文档”。
(二)协议采购量外中选产品和非中选产品采购操作程序
医疗机构与各相关企业建立配送关系的方式:
(略)
四、时间安排
(一)配送关系建立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5月25日。
(二)三方协议签订时间:2023年5月26日至5月30日。
(三)全区统一执行时间:2023年5月30日起执行。
采购周期内,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配送关系维护工作是确保冠脉导引导管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采购和使用顺利落地的重要环节,有关单位:
(略)
(二)各地(市)医保局负责指导和督促
(略)域的有关医疗机构,并协调相关企业做好配送关系的建立以及三方协议的签订工作。
(三)相关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冠脉导引导管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采购和使用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选企业指定的配送企业进行入院配送其供应清单产品,不得设置任何条件增加中选耗材生产(经营)企业负担,确保按时完成配送关系的建立和三方协议的签订,确保中选企业产品正常使用。
附件:
(略)注册操作指引
西藏
(略)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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