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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人民法院关于隆昌县金鹅镇大南街4号工程2号楼5-702号住宅(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内江 发布日期:2023-02-08
所属地区:四川 - 内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3/02/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特别说明
1、竞买人需在竞拍前认真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描述表等内容,详细了解标的物信息,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
2、本次拍卖所涉及到的标的物不包含房屋内部的家具、家电、装饰等可移动物件。
3、拍卖后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所涉及的双方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核算为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10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拍卖成交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物拍卖后,买受人自行到标的物所(略)办理物业交接等手续,标的物所欠水电气费、物业费以及配钥匙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6、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略)络服务提供者;
7、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8、(略)上公示;
9、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川省(略)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略)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2月28日10时起至2023年3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https://(略),户名:(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建筑面积:118.22平方米,二拍起拍价24万元,保证金4.8万元,增价幅度(略)
特别提示:
1、该标的物,本院依法张贴了拍卖公告;
2、上述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偶尔居住,现位于:富顺街15号2幢,有意者请自行调查了解标的物可能涉及的竞买风险,未作相关详尽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所有后果自行承担。
3、上述标的拍卖成交后的所有税费、过户费等费用依法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房屋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房屋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该标的物以现状拍卖。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案件的相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略)站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略)站关注本次竞卖活动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略)络服务提供者,如有委托他人购买,需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公证后的委托书;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四、标的物竞得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相关文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后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所涉及的双方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核算为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10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拍卖成交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拍卖后,买受人自行到房屋所(略)办理物业交接等手续,房屋所欠水电气费、物业费以及配钥匙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2月24日前于本院取得联系。
七、(略)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3月11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略))并在余款缴付后十日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身份材料到(略)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后于十五日内联系执行法官办理领取执行裁定书等相关事宜。
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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