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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第一人民医院扩建项目智慧物流系统建设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3-01-05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1/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重庆两(略)(略)建设项目
答疑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补遗内容发布如下,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答疑补遗文件为准。(略)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招标文件第187页,11(略)中“(略)截图证明或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请问具体指哪两份证书?
回复1:(略)(CNVD)(略)截图证明或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要求内容已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2:招标文件第188页,12(略)中第(5)和第(6)(略)标志,是否需要提供WEB页面截图证明并加盖厂商公章的资料?
回复2:无★的条款不需提供证明材料,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要求内容已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3:技术参数中多处要求提供提供制造商或品牌商产品功能截图证明,(略)站或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介绍书类的图片即可?
回复3:(略)站或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介绍书类的图片即可,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要求内容已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4:技术参数中多处要求提供产品相关资料并加盖制造商或品牌商公章,是否理解为资料里放加盖了制造商或品牌商鲜章的扫描资料,然后盖牵头单位:(略)
回复4: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要求内容已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5:招标文件第237页项管理机构组成表中要求填写项目技术负责人,本项目未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该项是否不填写或划斜线?
回复5:本项目无技术负责人要求,该项不填写或划斜线均可。

问题6:本项目为全费用清单,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了全费用清单报价里面,但投标函格式还要求填报安全文明施工费,请问投标函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如何填报才能满足要求?
回复6:安全文明施工费按0元填报即可。

问题7: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维护(略)场秩序,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保障农民工权益,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略)
回复7:本项目无预付,相关进度款支付比例已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8:招标文件第七章设置了很多“★”条款并附于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具有明显的排它性。既然招标人:(略)
回复8: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要求内容已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9:我公司对重庆两(略)(略)建设项目,提出质疑、具体质疑事项及理由如下:
招标文件(182页至191页码)(略)部分、(略)键设限、阻扰其他品牌正常参与。
质疑说明:
招标文件182页至191(略)键部分招标文件全篇都是为某某中型箱式物流品牌量身定制参数,仅中型箱式物流部分就用了26(略)键进行项目锁定、(略)0(略)键、(略)0(略)键、(略)0(略)键,主要目的就是排除其他参与者、(略)(略)(略)(略)(略)等组成,难道6900万的项目只有箱式物流最为重要吗?就此说明该参数具有排他性和倾向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第五十一条招标人:(略)
综上各条款参数:只有某某中型箱式物流品牌满分,其他品牌均扣除大部分技术分,且这些条款多为软件功能性描述条款在功能上无从考证、不具备参考价值,同时,(略),用26(略)软件条款作为大扣分项直接排除竞争对手而不对硬件设备做硬性要求,这种做法不合情不合理!(略)品牌控标而设置的不合理要求。
在此,敬请招标人:(略)
回复9:本项目总造价约为6629.795万元((略)金额约为2318.17万元、(略)金额约为1041.825万元、(略)金额约为1891.9万元、(略)金额约为300万元、(略)金额约为1077.9万元),各系统均根据项目设计方案及实际需求设置了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条款,(略)约占项目总造价的35%,为本项目核心产品,故★(略)进行设置,不存在对任何品牌量身定做情形,且本项目未对任何技术标准和要求条款设置分值,(略)设备满足相应要求即可。

问题10:招标文件第237页项管理机构组成表中要求填写项目技术负责人,本项目未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该项是否不填写或划斜线?
回复10:本项目无技术负责人要求,该项不填写或划斜线均可。

问题11:技术和要求中多处要求提供产品相关资料并加盖制造商或品牌商公章,是否理解为资料里放加盖了制造商或品牌商鲜章的扫描资料,然后盖牵头单位:(略)
回复11: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要求内容已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12:第七章技术和要求中多处要求提供提供制造商或品牌商产品功能截图证明,(略)站或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介绍书类的图片即可?
回复12:(略)站或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介绍书类的图片即可,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要求内容已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13:招标文件第188页,12(略)中第(5)和第(6)(略)标志,是否需要提供WEB页面截图证明并加盖厂商公章的资料?
回复13:无★的条款不需提供证明材料,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要求内容已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14:招标文件第184页,(略)中“(略)截图证明或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请问具体指哪两份证书?
回复14:(略)(CNVD)(略)截图证明或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要求内容已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15:招标文件第186页,(略)中“(略)截图证明或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请问具体指哪两份证书?
回复15:(略)(CNVD)(略)截图证明或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要求内容已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16:招标文件第187页,11(略)中“(略)截图证明或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请问具体指哪两份证书?
回复16:(略)(CNVD)(略)截图证明或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要求内容已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17:我公司对重庆两(略)(略)建设项目,提出质疑、具体质疑事项及理由如下:
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1)、(2)要求:
(1)机电安装业绩要求:
①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②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卫生建筑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工程造价:机电设备安装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
③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略)”的网页截图,截(略)站名称:(略)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业绩。
(2)(略)业绩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1个合同金额1500(略)业绩。
(略)(略)中标结果公示截图。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业绩。
质疑说明:
此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四)以特定(略)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略)
质疑说明:
评分标准技术部分(30分)均为主观分
评分标准主观评审分值比例不当。评分标准未提出可量化的评审标准,主观评审分值过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调整。否则影响采购结果的公平公正。
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关于评审因素主观分设置比例的明确规定。但随着国家大力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改革,要求规范采购文件评分标准及主观分设置、科学设置采购文件评分方法等。各地也出台了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略)
回复17:(1)(略)安装站点包括重庆两(略)等,根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略))本项目属于卫生建筑;本项目总造价约为6629.795万元((略)金额约为2318.17万元、(略)金额约为1041.825万元、(略)金额约为1891.9万元、(略)金额约为300万元、(略)金额约为1077.9万元)。机电设备安装单位:(略)
(2)本项目评分分值构成参照(略)标准招标文件范本设置,其中技术部分不高于30分,投标总报价不低于70分。

问题18:我公司对重庆两(略)(略)建设项目,提出质疑、具体质疑事项及理由如下:
招标文件全篇为中型箱式物流厂家量身定制,具有排他性和倾向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采购人:(略)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略)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略)
(略)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须为所投智能中型箱式物流传输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质疑说明:
(1)本次采购属于医疗专项,不需要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排斥中小企业和其他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2)“(略)(略)(略)(略)(略)(略)等的设备采购及安装”,投标人却只需是中型箱物流传输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此条设置为中型箱物流厂家量身定制,极不合理,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招投标法相关要求。
(略)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1)、(2)业绩条件:
(1)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卫生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2)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1个合同金额1500(略)业绩。
质疑说明:
(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四)以特定(略)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略)
3.2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智能中型箱式物流传输设备。投标人所投的智能中型箱式物流传输设备须为同一品牌,智能中型箱式物流传输设备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智能中型箱式物流传输设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可以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质疑说明:
此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四)以特定(略)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略)
且应提供相关需求论证、专家论证、可研报告作证,为何选型为中型箱式物流传输设备,为何其他如轨道物流传输设备被否定。
回复18:(1)本项目总造价约为6629.795万元((略)金额约为2318.17万元、(略)金额约为1041.825万元、(略)金额约为1891.9万元、(略)金额约为300万元、(略)金额约为1077.9万元),机电设备安装单位:(略)
(2)本项目总造价约为6629.795万元((略)金额约为2318.17万元、(略)金额约为1041.825万元、(略)金额约为1891.9万元、(略)金额约为300万元、(略)金额约为1077.9万元),(略)约占项目总造价的35%,为本项目核心产品,本项目仅要求核心产品提供授权即可。
(3)(略)安装站点包括重庆两(略)等,根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略))本项目属于卫生建筑;本项目总造价约为6629.795万元((略)金额约为2318.17万元、(略)金额约为1041.825万元、(略)金额约为1891.9万元、(略)金额约为300万元、(略)金额约为1077.9万元)。机电设备安装单位:(略)
(4)(略)(略)(略)(略)(略)均根据项目设计方案及实际需求设置,本项目无轨道物流传输设备。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略).00元,大写:陆仟陆佰贰拾玖万柒仟玖佰伍拾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本项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答疑补遗文件一并发布,具体详见附件。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所有内容投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满足即可,中标公示期间,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将相应证明材料交由招标人:(略)
3、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略)进度款支付金额和时间第(1)、(2)、(3)条内容调整如下:
(1)每批次设备及材料到场并开箱验收合格(该验收并不免除发包人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后,承包人以批次为单位:(略)
(2)开箱验收合格的设备及材料安装完成后,根据报验设备及材料对应清单综合单价报送进度款,经监理人审查签证,发包人审批后于当月30日之前支付。报送设备及材料进度款支付比例:按安装完成后的设备及材料对应清单综合单价的20%。
(3)全部设备安装完成、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按安装完成的设备及材料对应的合同价款报送进度款,经监理人审查签证,发包人审批后支付至签约合同总价的85%。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2023年1月5日
[(略)(略)1].CQCF重庆两(略)(略)建设项目-限价清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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