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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2年第55号)

所属地区:安徽 - 安庆 发布日期:2022-11-15
所属地区:安徽 - 安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2/11/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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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等3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略)等12家企业生产的接骨七厘丸等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略)生产的1批次维U颠茄铝胶囊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略)生产的8批次接骨七厘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重金属及有害元素。
(略)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略)(略)(略)(略)(略)(略)(略)生产的7批次金银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含量测定、性状、重金属及有害元素。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略)(略)(略)生产的3批次桃仁(桃仁)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羰基值、含量测定和水分。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略)
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略)
特此通告。
附件:1.19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2.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
国家药监局
2022年11月11日
普通附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55号通告附件1.docx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55号通告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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