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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全南县金竹水库工程施工监理

所属地区:江西 - 赣州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江西 - 赣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金竹水库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金竹水库工程施工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金竹水库工程位于(略)以供水、灌溉为主,兼有防洪效益的小⑴型水利枢纽工程。
2.2建设地点:(略)
2.3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29362.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3598.17万元,监理费约258.83万元。
2.4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期、保修期(1年)及工程竣工验收,即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36个月。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为(略)金竹水库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具体内容为对该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等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2.6标段划分:1个监理标。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略)交易主体中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略)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7)本项目拟派人员需满足招标人:(略)

(略)
职务
数量
条件要求
备注
1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1、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略)
2、依据: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3
水利监理工程师
≥2人
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1、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上的单位:(略)
2、依据: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4
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员
≥3人
持有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的监理证书须为水利类专业。
1、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上的单位:(略)
2、依据: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3.3本次监理标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略)(略)、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施工监理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3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略)
6.2未在投(略)中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略)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砼坝、隧洞工程之一。(略)交易主体公示信息。
7.3本项目施工监理标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江西省水利厅相关文件执行。
7.4本项目的施工监理标采用“(略)”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不见面开标会议,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5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90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10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7.6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略)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上发布。
9.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
查看操作说明交易主体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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