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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银川市绿电园区29.42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配建330千伏升压站工程核准的批复

所属地区:宁夏 - 银川 发布日期:2024-03-18
所属地区:宁夏 - 银川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审批项目
更新时间:2024/03/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报来《(略)关于(略))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略)(略)消纳能力,同意建设(略)绿(略)29.42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配建330千伏升压站工程(项目代码:(略)-(略))。(略)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330千伏升压站1座。
三、建设地点:(略)
建设地点:(略)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期工程总投资约2814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建设单位:(略)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自然资源厅关于(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略)2)。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略)
七、(略)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略)发展改革委         
2024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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