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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横沥镇新村经济联合社大同街40号边耕地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5-23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受(略))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耕地,面积:0.4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新村村大同街;
3、资产使用范围:农业(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4、租赁期限:17年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5、交易底价(略)/年/亩;报价梯度:每次加价不少于50元/年/亩;
6、租金收取方式:(略)
7、租金递增方式:(略)
8、交易保证金为¥(略)(大写:柒仟伍佰圆整),以转账形式在报名期间内缴纳至账户名:(略)(略)006133;开户银行:(略)广州珠江华侨农场支行。(注:竞投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返还。)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略)(大写:贰仟壹佰圆整),承包方竞得标的物缴清首年的租金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如承包方未按合同时间规定缴纳首年租金,将作违约处理,新村村将回收物业并没收竞投保证金。
10、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1、凡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参投,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以及出租方提供的合同。中标后不得因合同条款问题或其他原因拒签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12、农业农村办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投人(单位:(略)
承租者必须为新村本村村民。
三、本次项目竞投方式:(略)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3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农业农村办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凡企业法人竞投,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体经营者竞投,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自然人竞投,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6月3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资料签收回执。
八、其他说明
(一)资产交付时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违约责任:若承包方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交易取消。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不得在承包地内养殖禽畜;2、在租赁期内如该地块被征收、征用、旧村更新改造或留用地开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上级部门规定期限内停止被征收、征用、旧村更新改造或留用地开发土地上的生产经营活动,交还土地。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偿款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奖励金甲方占80%,乙方占20%。因征收、征用、旧村更新改造或留用地开发所得的全部权益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乙方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之日。如征收、征用、旧村更新改造或留用地开发仅涉及部分土地面积,未涉及征收、征用、旧村更新改造或留用地开发的土地面积仍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乙方不得多占土地面积或要求整体解除本合同;3、承包期内,承租方须承担税金,计算方式:(略)
(四)其他具体条款详见合同。
九、联系方式:(略)
资产所属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交易机构名称:(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1: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方案
附件2:耕地租赁合同
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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