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招标项目名称:
(略)
标段(包)名称:
(略)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樵山湖畔居监理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略):GC2024(NH)WZ0051
项目名称:
(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5月23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6月6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根据招标文件第9页“2.3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工期730日历天,自委托人书面通知监理人进场之日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对此编制经济标时,投标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一)投标函及(二)投标函附录中的“监理服务期限”需要填写日历天数。
请问:(1)该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应填多少日历天?
(2)《投标函附录》中“
(略)”一列内容可否不填写?
回复:(1)该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应填730日历天。
(2)可以。
2、招标文件第39至40页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中
(略)(1)“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与招标文件第117至118页的“技术标明标目录”存在差异。请问:该目录是否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中
(略)(1)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的格式自拟?
回复:目录格式可以自拟。
3、招标文件第40页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中第
(略)(1)“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中“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类的相关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请问: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类的相关证书是否包括安全管理类的人员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请明确。
回复:是指能证明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技术能力,不包括安全管理类的人员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澄清修改内容:无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2024年5月23日
招标代理:
(略)
相关附件附件名称:
(略)
点击查看内容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孟娟 |
|
【联系电话】 |
19720413970 |
【客服微信】 |
197204139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