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六十万吨废电池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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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对“
(略)六十万吨废电池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建设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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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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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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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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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建设破碎熔化压滤车间、库房、
(略)及配套公辅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处理废旧铅酸蓄电池60万吨/年,年产合金铅7万吨、铅网2.4万吨、精炼铅原料铅泥20万吨,精铅13.6万吨,塑料制品4.8万吨。
二、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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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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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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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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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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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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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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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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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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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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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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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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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众意见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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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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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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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自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略)
2024年5月23日
对于
(略)服务电话:
(略),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
(略)
(略)六十万吨废电池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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