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招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库
比选公告
经研究,
(略)(以下简称“比选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建立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库,本次比选共确定三家律师事务所入库,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比选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安徽省司法厅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二)服务律师团队
1、服务律师团队中律师均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
2、服务律师团队律师数量至少为三名,均为已执业律师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且近五年内均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注:服务律师在比选前应提交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书面承诺书,若书面承诺书中内容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
(略)将立即解除合同关系。
3、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或2002年以前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二、法律服务内容:
(略)诉讼(仲裁)案件,办理并推进强制执行案件、
(略)业务评审会议(每周一次)、解答法律问题、法律审核,
(略)内控合规体系等日常性法律服务工作。
三、服务期:自签订入库协议之日起五年,采取1+1+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发包人考核合格后续签,考核不合格,发包人在备选单位:
(略)
四、比选方法:综合评分法
比选规则:比选人将在比选申请人中选择比选得分排名第一的律师事务所确定为常年法律顾问入库,比选得分排名第二、第三的律师事务所作为备选常年法律顾问入库。
在服务期内比选得分排名第一的律师事务所因法律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与比选人解除合作关系时,比选得分排名第二的律师事务所递补为常年法律顾问,以此类推。
五、比选程序:
(一)获取:
(略)
1、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4日(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3、获取:
(略)
①
(略)(https://
(略))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
(略)上所有发布的项目。下载者操作手册(https://
(略).html)。
②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报名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
(略)出具。
(略)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略)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
(略)不承担相关责任。
③平台咨询电话:
(略)-2,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④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
(略)系统下载磋商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招标单位:
(略)
4、售价:文件费0元/份,平台下载费105元。
(二)比选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比选申请文件。
2、地点:
(略)
3、比选文件提交方式:
(略)
(三)公示
入库律师事务所名单将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四)入库及聘任
经公示无异议的入库律师事务所,将与比选人签订入库协议,列入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库。比选得分排名第一的律师事务所,将与比选人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
六、参加比选时需提供的材料(以下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袋装密封,密封袋上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一)必须提供项
1、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的服务律师团队律师信息表(附件二)以及服务律师团队中所有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应为本项目服务律师团队中的律师)(附件一);
3、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的申请入库承诺书(附件四);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报价函(附件三)。
(二)非必须提供项(比选加分项)
1、在市级及以上律师协会中任职情况,证明文件:需提供由律师协会出具的文件;
2、加盖律师协会党组织公章,证明律师事务所独立设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织的证明材料;
3、获
(略)级及以上司法部门颁发的优秀律师(含十佳律师),证明文件:提供司法部门颁发的奖项或荣誉证书、
(略)发布的通知公告页面截图(提供证书、文件、网页截图之一即可);
4、加盖律师协会公章的,比选申请人2024年5月份的执业律师花名册;
5、服务方案。
七、其他事项
1、以分所参加投标的,注册所在地、成立时间、执业律师数量、综合实力情况等比选项均以分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登记为准;
2、比选公告中涉及时间的起算点为2024年5月13日;
3、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时所提供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原件评审后退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4、
(略)。
八、联系方式:
(略)
(一)比选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二)比选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2024年5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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