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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办发〔2024〕26号)

所属地区:青海 发布日期:2024-04-11
所属地区:青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青海省医疗保(略)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办发〔2024〕26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级公立医疗机构,(略),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和《(略)服务规范(1.0版)》(医保办发〔2024〕1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价格招采经办服务,(略)工作质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略)(略)(略)全年开放,符合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规范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3〕53号)(略)采购范围产品由二级及(略)(略)需求后,(略)(略)价格,(略)每月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略)申请,经公示、公布等流程后,(略)上采购资格,全流程服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则上每月公布执行不少于一批。
二、办理流程
(一)(略)(略)-(略),进入“基础管理-药品委托授权管理-药品招标管理”维护产品资质、(略)价格,审核通过,经公示公布后执行,全流程线上办理。
(二)(略)(略)-(略),进入“基础管理-耗材委托授权管理-耗材招标管理”维护产品资质,(略)价格,审核通过,经公示公布后执行,全流程线上办理。
三、有关要求
(一)企业应按要求如实提交企业和产品资质、挂网价格等信息,并对每个产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承诺。(略)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略)挂网价(含实际交易价格)(略)价格的企业应主动开展价格联动,(略)提出价格调整申请,(略)(略)价格。企业未按要求如实申报或由他人投诉,经查证涉及提供虚假证明资料、选择性提供材料或采取其他方式:(略)
(二)(略)审核确认企业提交的资料信息,对资料信息齐全、符合政策要求、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政策要求、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略)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本通知自2024年4月15日起执行。
联系方式:(略)
0971—(略)(医用耗材)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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