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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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略)项目名称:
(略)
(略)制剂研发项目工程江苏省南京
(略),建筑面积285.79平方米,进行制剂研发项目的开展,该项目不涉及生产,年研发量不超过40kg。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总投资380万元,投资建设周期6个月。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等,生活污水
(略)化粪池预处理,清洗废水等
(略)废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处理满足接管标准后排入仙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九乡河,最终汇入长江。
仙林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1中一级A标准。
(2)废气:本项目实验废气等收集后经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经现有排气筒排入大气。
本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有NMHC,NMHC有组织、厂房外无组织排放执行行业标准——《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中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NMHC边界外无组织排放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略))中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废外包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弃容器、废耗材、废活性炭、废样品、实验废液、残渣等(含初次清洗废液)所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
(略)
相关部门意见: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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