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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街道1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发布日期:2023-10-07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店街道11(略)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略)
(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一、采购项目内容
新店街道11(略)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新店街道11(略)文件精神,现需对以上11(略)的居家养老服务、1家幸福院运营(蔡厝)引入嵌入式养老服务进行购买服务。
1、服务对象:
项目所(略)内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
2、服务期限
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末期评估成绩为良好以上的,可与采购方续签第2年的服务协议;合同末期评估成绩为良好以下的(不含良好),取消续签资格,原项目重新组织进行招标。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的目标及主要功能
1.幸福院的成立,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新店街道城(略)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满足新店街道老年人就近就便、多层次、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
2.(略),发挥辐射和拓展功能,为更多的老人提供满意的养老服务。
3.幸福院坚持立足实用、不拘形式、注重实效的原则,为老年人提供“看得见、摸得着、老年人得实惠”的生活照料、家政维修、文化娱乐、卫生保健、精神慰藉等满足老年人个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
4.本地人居多的城(略)需配备会讲闽南话人员;
5.助老员需掌握具备基础电脑办公操作技能。
(三)服务内容
1.(略)以及(略)域不同类型的老人提供健康指导、文化娱乐、陪聊、心理(精神)慰藉、组织老年人收看电视、读书看报、上网等,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免费提供测量血压和血糖等简单体检服务。
2.生活照料
2.1为“五保”,“三无”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低保老人、低收入家庭老人、高龄老人、空巢老人和孤寡老人建立一人一档的健康档案;同时每月至少做到1次入户关怀。
2.2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做个案工作,不得少于5个个案。
2.3适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外空气流通,无异味;
2.(略)卫生,桌面、门窗、地面及墙壁清洁无积灰;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活动场所定期消毒;每周大扫除一次;
2.5建立卫生消毒制度,餐具和茶具严格消毒;对老年人使用的桌椅、手工用品、康复用具、运动器材等定期消毒;
3.健康指导
3.1提供量血压、测血糖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开展义诊/体检,每年不少于2场。
3.2定期组织人员举办健康知识培训,加强老年健康教育,提供疾病预防、伤害预防、自救及自我保健等健康指导,每年不少于4场。
3.3为“五保”,“三无”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低保老人、低收入家庭老人、高龄老人、空巢老人和孤寡老人提供康复、上门送药、上门体检服务。
4.文化娱乐
4.1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类型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内容包括组织书法、绘画、棋牌、唱歌、戏曲、趣味活动、益智游戏、阅览、品茶、看电视以及健身运动等。每年不少于12场。
4.2开展闽南特色的老年金银婚,民俗等庆典活动,每年不少于2场。
4.3明确活动设施场所的开放时段、注意事项、服务保障措施,在不同时段安排适宜的活动方式:(略)
4.4所有活动遵守安全、自愿原则,满足老年人身体和精神健康的条件和需求。
4.5活动场所宜由专人定期打扫清理,确保干净整洁。
5.心理(精神)慰藉
5.1及时掌握接受服务老年人的心理变化,满足老年人心理需要,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
5.2心理慰藉主要以陪同聊天、情绪安抚等形式开展。陪同聊天以老年人感兴趣的话题为切入点,多倾听,引导老年人倾诉,与老年人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帮助消除不良情绪反应及孤独,满足老人情感慰藉和心灵交流需求。
5.3心理慰藉服务应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权。
5.4心理慰藉服务的人员主要由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医护人员担任,也可由经验丰富的养老护理员担任。
5.5要有危机处理的意识,制定相应的危机处理预案和程序。
6.咨询保障
6.1(略)老人提供养老政策咨询,链接协调相关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法律咨询、健康咨询、消费咨询等服务。
6.2协(略)为老人办理安康险。
6.3协(略)为老人办理年度体检。
6.4为老人代办优待证、乘车卡。
(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及标准
为项目所(略)所有60周岁以上老人提(略)居家养老基础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要求:入户关怀、建立档案、紧急救援、文化活动、精神慰籍、社区参与、老年教育、医疗保障、咨询保障等。具体内容如下:
1、告示服务
1.1应汇集(略)及周边公益性养老服务资源、老年人优待政策、(略)、公共养老服务热线电话、社区助老服务人员联系方式:(略)
1.2告示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并告知,保证内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1.3社区老年人或其监护人对告示内容的知晓率应达到80%以上。
2、建档服务
根据入户走访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及时更(略)老人的个人档案,(略)配备的信息化采集设备或web端端口,(略);老人电子版、纸质版档案(即花名册)要给(略)、街道留底。
2.1完(略)内服务对象100%信息档案建立,包括户籍老年人和常住老年人,档案内容完整率及准确率达到90%以上。
2.2档案应分类明确,可识别出不同类型的基本服务对象。
2.3信息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础信息、家庭信息、居住情况、健康信息、服务需求信息等。
2.(略)
2.5定期自查信息更新情况,确保更新核实数据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3、巡访关爱服务
3.1应建立定期巡访制度,通过上门巡访、电话巡访、视频巡访等方式:(略)
3.2巡访过程中应认真了解并核实、更新老年人相关信息。
3.3基本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巡访不少于2次。
4、近邻志愿服务
4.1应建立助老志愿服务团队,主要面向基本服务对象提供志愿服务。
4.2宜鼓(略)低龄健康老年人组建老年志愿者队伍。
4.3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应以老年人自愿参与为原则。
4.4每月至少为2名基本服务对象开展主动志愿服务。
5、慈善支持服务
5.1应为经济特别困难或个人、家庭遭遇重大疾病、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的老年人争取慈善支持。
5.2应主动联系对接慈善组织、爱心人士等慈善力量及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略)
5.3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每年争取提供3次以上慈善支持服务。
6、互助养老服务
6.1应配合政府、第三方机构开展互助养老服务。
6.2应主动入户采集基本服务对象的互助服务需求信息,每人每月不少于1次,可结合巡访关爱服务进行。
6.3应及时做好需求者信息和互助者信息的匹配对接,需求对接成功率应达到90%以上。
6.4应建立服务监督机制,客观真实做好需求者、互助者、服务内容、服务时长、服务次数、服务效果的记录。
6.5可通过座谈、发宣传单、入户宣传等方式:(略)
7、社会工作服务
7.1应有专业社会工作者开展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服务宜包括沟通、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内容。
7.2在巡访过程中发现老年人有交流沟通特别困难、心理行为异常的,应及时协调社会工作者开展针对性服务。
7.3每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老年社会工作服务。
8、应急助援服务
8.1应建立紧急事件应急助援机制,宜为有需要的、独居老年人提供应急助援服务。
8.2应急助援包括接受紧急呼叫来电并响应服务、为老年人联系紧急情况下的联系人:(略)
8.3社区助老服务人员应保持24h紧急求助电话畅通,接收老年人求助信息后应在15分钟内响应并有效协调处置。
8.4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助援预案演练。
9、康乐活动服务
9.1应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文化健康娱乐活动。
9.2康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艺活动、体育健身活动、益智活动、节日慰问、生日庆生等。
9.3宜举办老年人康乐兴趣小组,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并以适宜的方式:(略)
9.4群众性康乐活动应每月不少于1次,社区老年人全年参与率应达到40%以上。
9.5对于重度失能老年人,应在身体允许及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开展入户康乐活动,每人每年至少1次。
9.6康乐活动中应特别关注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如遇老年人身体不适,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10、安全防范提醒服务
10.1应为老年人提供安全防范提醒服务,通过公益广告、入户宣教、短信告知等方式:(略)
10.2可联合金融机构、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消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单位:(略)
10.3每年至少提供6次老年人安全防范提醒服务。
11、教育与咨询服务
11.1应为老年人提供老年教育与咨询服务。
11.2教育与咨询服务宜包括老年营养、保健养生、常见疾病预防、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康复、法律、安全教育等内容。宜采取老年人易于接受的形式,如知识讲座、面对面解答、表演、观看影视资料等。
11.3宜组建学习交流组织,开展各种学习研讨交流活动,扩大老年人的社会交往范围。
11.4应建立和完善老年人信息提供和问询解答的机制和流程。协调相关专业人士为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法律咨询、健康咨询、消费咨询、服务查询、办事指引等服务。
12、就餐助餐服务
12.1应面向基本服务对象提供就餐助餐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基本饮食提供和特殊协助进餐。对街道年满60周岁的重点优抚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革命“五老”人员、低保人员、计生特殊家庭等无偿对象,每日补助12元;低收入家庭、9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等低偿对象,每日补助9元。目前街(略)洪前832人、蔡厝1121人、东兴40人、新店462人、溪尾453人、陈塘66人、洪琳湖366人、祥美249人、祥吴780人、曾坂130人、新兴235人均为暂估具体人数以实际用餐人数为准。针对政府社会救助保障对象中有用餐需求的人员进行沟通评估,签约用餐服务协议,街道按季度与中标人单价(12元或9元)进行结算。
12.2做好每月用餐服务登记,满意度调查,投诉整改登记;根据每个月用餐数量进行公示和用餐者或监护人签字确认,每季度报送新店街道社会事务办进行审核确认,结算按照规定用餐补贴标准发放给中标运营机构。
12.3每位老人用餐前的评估与合同协议,做好食谱公示和需求调查。
12.4制餐、助餐、分餐、送餐、就餐服务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的相关要求,全过程应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12.5服务应符合“城(略)居家养老服务规范(DB35/T(略))”中(略)的相关要求。
12.6社区老年人就餐助餐服务满意度应达到80%以上,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
(五)评估标准
评估分为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由评估机构(略))等文件规定,中结合本项目合同的相关内容制定。
1.评估效果评价:社区公益性养老服务工作(略)组织考核,每半年考核1次。考核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考核等级为优;考核总分达到80分(含)~90分(不含),考核等级为良;考核总分达到60分(含)~80分(不含),考核等级为合格;考核总分未达到60分,考核等级为不合格。考核总分80分(不含)以下的,由考核单位:(略)
2.评估主要从城(略)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履行、服务目标达成度、受益群体满意度以及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如市、区民政部门出台相关评估标准,按新的文件标准执行评估。
(六)、退出机制项目解除,有下列情形的,采购人:(略)
1.项目在启动后,因提供中标人的自身原因,未按合同要求按时启动项目、配备配(略)助老员的,或者项目开展进度缓慢、未按约定完成项目工作、无不可抗拒等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服务内容的,经业主核实确认并约谈中标人后,拒不履行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
2.中标人在开展服务过程中,因派(略)助老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服务需求方造成严重损失的;或因派(略)助老员故意或重大过失在社会上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3.业主在中标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现中标人存在虚假伪造相关档案资料或者虚构完成工作情况的,业主有权解除项目合同,同时,可向业主主张已付金额30%的违约金。
4.最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
(七)、风险承担与责任认定机制
1.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需对所有服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在工作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安全和双方财物安全)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中标人服务人员的工伤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因意外事故或作业安全问题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中标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与采购人:(略)
4.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以公安部门裁定为准;非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因服务人员不作为造成的,负完全责任并照价赔偿;如服务人员被胁迫无法在第一时间阻止或报警而造成的,免责或负一半责任,一方不服的以诉讼或仲裁方式:(略)
5.采购人:(略)
6.采购人:(略)
7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中标人有义务配合采购人:(略)
8中标人有义务配合参与采购人:(略)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略)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2

其他
服务期限:2年。
3

交货地点:(略)
(略)(四馆合一)
4

交货条件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有关合同附件、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5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6

履约验收方式:(略)
1、期次1,说明: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及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均为验收依据。2、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估,由采购人:(略)
7

合同支付方式:(略)
1、签订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服务项目费用的3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中期评估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再支付第一年服务项目费用的3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剩余的服务项目费用的40%于末期评估合格后且第一年服务期限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采购包1:不缴纳
其他商务要求
8、报价要求
8.1本次招标为二年服务整体招标,投标人必须对所投的所有服务进行完整报价响应。
8.2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略)
8.3投标人投标报价为完成采购人:(略)
8.4★采购人:(略)
8.5人员成本必须满足(略)最低基本工资标准。
8.6因系统不支持分项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辑投标分项报价表,(略)中的“附加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模块上传完整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未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本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41.3万元(大写:叁佰肆拾壹万叁仟元整),采购预算为投标总报价的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属无效投标。
8.8叁佰肆拾壹万叁仟元整最高限价不含“助餐部份”金额,其结算方式:(略)
9、知识产权:投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中标后需保证采购人:(略)
(二)采购需求调查响应文件要求
请根据以上概况,综合考量后于2023年10月10日17:30时(北京时间)前提供采购标的相关信息:
1、供应商名称:(略)
2、供应商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产业发展情况;
4、市场供给情况;
5、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6、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
7、其他相关情况。
注:提供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对本公告载明的全部内容提供完整的材料,未按此规定提供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17:30时(北京时间),(略)(厦门火炬(略)),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要求:纸质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一份,统一用A4纸打印。(正、副本与电子文档材料需装袋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文档应为纸质材料的原价扫描件,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不一致以纸质材料正本为准。)
(四)递交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邮箱:(略)

二、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17: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公告“(略)(略)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店街道11(略)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略)公告固定格式,本公告为新店街道11(略)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二)公告概要“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17:30”及本公告“二、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17:30”修改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17:30时(北京时间)”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41.300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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