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我要打印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配电房维保服务(二次)院内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点击率:190次 发布日期:2024-05-14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配电房维保服务(二次)院内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查看详细信息请 注 册 或 登 录

一、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预算(元):930,000.00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册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格式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略)
3.特殊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略)
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略)
3)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承修类五级或以上、承试类五级或以上的资质。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四、报名时间
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五、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报名联系电话:(略)
报名联系人:(略)

六、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