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响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谈判截止前任意 1 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谈判截止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响应人应提供 2021 年3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1份合同金额13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订单。
(4)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重大违法记录(自拟格式进行承诺说明),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响应人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其他要求: 无 ;
(6)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
(7)未尽事宜,遵照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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