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响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响应人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响应人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资质证书包括:营业执照等;
(3)2021年3月 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等重大违法记录(自拟格式进行承诺说明),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响应人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响应人应提供 2021 年3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3份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订单。
(5)响应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其他要求: 无 ;
(7)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
(8)未尽事宜,遵照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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