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
(略)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琼综执
(略)
当事人
基本情况
姓名或
名称:
(略)
乐东抱由焖狗店正餐服务农家院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吉学彬
地 址
(略)
联系
电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MAD6MLAR8M
本单位:
(略)
以上事实有: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2.现场笔录1份。3.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4.相片8张。5.《询问笔录》1份。6.销售单4份。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
(略)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
本单位:
(略)
根据你(单位:
(略)
1.对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处人民币
(略)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略),罚没款共计
(略)。
你(单位:
(略)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略)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
(略)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单位:
(略)
乐东黎族
(略)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14日
受送达人:
年月日
(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本文书一式两份, 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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