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印章、证照作废声明
(2024)淼佳薄膜破管字第5号
(略)同意,
(略)(以下简称:
(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
(略)移
(略)的方式:
(略)
管理人接到指定文书后,进行了实地调查,但未发现破产企业,同时也无法联系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及保障债权人权益,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
(略)在破产受理后存在被滥用企业印章、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
(略)的全部印章、证照自2024年5月7日起作废,作废的印章、证照包括但不限于:
(略)的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等全部印章、证照。
自2024年5月7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证照产生的一切行为均不予认可,
(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略)管理人
2024年5月20日
附件淼佳薄膜印证公告.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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