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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顶路2号山顶道壹号车库幢-3-C33停车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5-21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略)车库幢-3-C33停车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特别提醒:除公告中写明的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中介服务。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助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公示栏
最高人民法院《(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23日10时至2024年6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略)址https://(略)。户名:(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略)车库幢-3-C33停车用房。
据评估报告记载,(略)为:201房地证2009字第22452号,房屋建筑面积为42.7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3年5月29日,房屋用途为停车用房。所(略)”,所在建筑物共36层(地上32层,地下4层),约建成于2008年,钢筋混凝土结构。拍卖对象位于负3层,现他人占用。
注:1、该拍卖车位截止2024年5月物管费无欠费,水、电等欠费情况无法查明,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交付时以实际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该拍卖车位优先满足(略)业主,请各竞买人予以关注。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15.7万元,起拍价(保留价):10.99万元,保证金:0.8万元,增价幅度:8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二、委托看样:(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略)安排,或自助预约。(略)联系电话:(略)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略)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略)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一)、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二)、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三)、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视为悔拍;执行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六、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信息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略)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必要时,本院协助,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开始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略)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法院有权在拍卖进程中依法定事由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略)将冻结竞买人相应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0日内缴纳,(略)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略)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可能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正确选择处理方式:(略)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三、未尽事宜,(略)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略),联系电话:(略)
本院监督电话:(略)
本院咨询电话:曹法官(略)
(略)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略)
(略)监督电话:(略)
拍卖办理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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