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公安局“五小工程”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XJDB-2024CS-044)
项目所
(略):新疆维吾尔
(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一、招标条件本伊犁州公安局“五小工程”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63183.22元,招标人: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伊犁州公安局“五小工程”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伊犁州公安局“五小工程”改造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伊犁州公安局“五小工程”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投标人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略)成立之日起到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缴纳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
(5)税务机关出具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个月投标人依法纳税凭证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
(略)成立之日起到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缴纳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说明。
(6)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2023年资信证明原件。
(7)投标人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略)成立之日起到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
(略).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供应商;不得为“
(略)”网站(网址:
(略).cn/corp-query-homepage.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
(略)(
(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以上查询结果须自采购公告发布
(略)站中自行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8)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
(略)区外投标人应当具备:
(略)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
(略)建筑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进疆信息登记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供应商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信息登记册中。
(11)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九、联系方式:
(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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