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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0张掖至马鬃山高速公路张酒交界至马鬃山段特许经营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 - 张掖 发布日期:2024-05-20
所属地区:甘肃 - 张掖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S10(略)张酒交界至马鬃山段
特许经营资格预审公告
(略):A(略)(略)J-(略)-048971-4
(略):GXTC-A1-(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10(略)张酒交界至马鬃山段已由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甘政办发〔2024〕46号、(略)批准实施,(略)人民政府授权(略)交通运输局作为实施机构,招标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内容和规模:包括S10(略)、S44(略)及S63(略)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交叉、绿化及环保、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等全部工程(建设方案以最终核准为准)。
(略)线全长约356.838km,全线拟设置桥梁13241m/171座,其中特大桥1296m/1座、大桥6099m/21座、中桥3255m/55座、小桥2591m/94座,涵洞722道;互通立交14座(其中枢纽立交4座,一般互通立交10座,立交连接线12.1Km/2条);全线共设置收费站11处,(略)5处,(略)4处,养(略)3处,(略)3处,公安检查站1处。全线设置完善的交通标志、标牌和标线工程等安全设施及绿化美化设施。
S44(略)线全长约87.326km,全线拟设置桥梁3423米/61座,其中大桥1376m/6座、中桥1161m/21座、小桥886m/34座,涵洞166道,互通立交2座(其中枢纽立交1座,一般互通立交1座,起点枢纽立交计入S10),立交连接线9km/1条;全线共设置收费站1处,(略)1处,养(略)1处。全线设置完善的交通标志、标牌和标线工程等安全设施及绿化美化设施。
S63(略)线全长约134.300km,全线拟设置桥梁4865m/69座,其中特大桥1320m/1座,大桥776m/6座,中桥2040m/32座,小桥729m/30座,涵洞257道,互通立交5座(其中枢纽立交2座,一般互通立交3座);全线共设置收费站3处,(略)2处,(略)1处,养(略)1处,改移公安检查站1处。全线设置完善的交通标志、标牌和标线工程等安全设施及绿化美化设施。
本项目S10与S63(略)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m;S44(略)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2.5m。
2.3项目估算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283.74亿元(以实际批复为准),其中S10(略)投资总金额约185.53亿元;S44(略)投资估算总金额约35亿元;S63(略)投资估算总金额约63.21亿元。由特许经营者100%出资,其中项目资本金比例暂定为20%,融资资金比例80%。
2.4招标范围:确定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2.5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同收费期),其中:
建设期包含前期工作准备期和施工期,前期工作准备期暂定不超过12个月,以特许经营协议签订日起至项目开工日止,如受用地等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经实施机构审批同意后可按照“分期、分批”形式开展项目核准、勘察设计、征地拆迁及开工准备等工作;
施工期为48个月(即4年),以开工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日止;
运营期为360个月(即30年,以实际中标为准),自本项目收费许可取得之日起计。
注:特许经营期内,(略)收费期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综合考虑符合届时法律法规、项目情况、协议约定等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特许经营期限。
2.6其他:
(略)(略)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方案编制、特许经营者选择、特许经营协议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合作期满移交接收等工作。
2.6.(略)(略))。
(略)本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具体实施方式:(略)
(略)在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前12个月,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应共同成立移交委员会,制定资产评估和性能测试等移交方案,负责过渡期内有关特许经营期届满后项目移交的相关事宜。特许经营期届满时特许经营者((略))应向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完好无偿、无条件移交本项目资馋。
(略)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特许经营者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运营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运营或勘察、设计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运营或勘察、设计服务可由其自行承担,不再招标,如不具备的则由特许经营者另行公开招标确定。
(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和《(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建设规模划分标准》要求,该项目属于“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类。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者由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财务要求:
(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则指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并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2021和2022年度或2021、2022和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最近一年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
(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则指联合体整体)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35%;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567480万元人民币(以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数值为准,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方总和为准),融资能力不低于(略)万元人民币(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或“金融机构贷款意向书”或“其他融资方案”等一项或多项累加确定,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方总和为准)。
3.3业绩要求
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则指联合体整体)近五年以来(自2019年1月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取得收费许可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略)项目业绩(联合体整体以各方总和为准,可以是各成员单独参与的项目,也可以是以股东身份参股的项目,需提供投资协议(或特许经营协议或PPP合同)以及项目收费许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3.4信誉要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略)(略).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略))”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5联合体要求:
(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申请,组成联合体的单位:(略)
(略)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略)
(略)单位:(略)
(略)(略)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略))不得提出投标申请,(略)股东。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略)
5.1获取:(略)
5.2获取:(略)
(略)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略)上注册,获取:(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11时00分;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地点:(略)
6.3本次招标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略)”(http://(略))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略)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按照“(略)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略)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6.(略)网上开标程序,本项目开标采用“钉钉软件”视频会议形式,请各申请人的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添加代理机构:(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http://
(略).cn/)、(略)(http://jtys.
(略))上同步发布。
8.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略)
项目执行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略)
电话:(略)
邮政编码:730030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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