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废旧物资的管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特对本单位:
(略)
第一部分:招(议)标申请内容
一、招(议)标申请内容,详细见下表
第二部分:招(议)标安排
一、招标时间:经总部批复且公告时间符合规范要求后安排招标
二、招标地点:
(略)
三、招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持人:经理:
(略)
委员:调度主任董雄亮、财务部长赵小娟、管理部长商玲瑜、管理主管周国德、维修班长卫平
四、招标办法:
采取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不能低于标的价,第一次报价最高价为第二次报价的标的价,第二次报价等于或高于第一次的最高价,第二次报价最高价为中标价格。若第一次报价不足三人时,经现场评委同意转为议标。对不能来招标现场的客户,可实行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略)
五、废旧物资相关信息:熟悉标的物人员现场解说招标物资信息。
六、招标要求:
1、招(议)标资格确认
无论单位:
(略)
2、身份确认
参加招(议)标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略)公章的复印件,
(略)法人代表,
(略)法人出具的招标委托书(单位:
(略)
3、招标纪律
1、招标时客户应按照废旧物资招标顺序进厂,不参与该废旧物资的在外等候通知。
2、招标过程中禁止随便出入、大声喧哗、相互协商、抽烟、拨打手机等。
4、悔标
客户中标后不接受中标价格、未按规定时间清运标的中废旧物资、无故不签订合同者,招标方均有权没收中标人向招标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不得参与双汇集团任何废旧物资的招标活动。
七、中标要求
1、合同签订:
(略)通知五日内签订承包合同,否则视为弃标;中标人弃标后,招标方有权扣除交纳的保证金并按中标价议标或重新招标。
2、单独经营:在合同期内,中标方应尽到对标的中废旧物资交由第三人处理时对其主体资格的审查义务,如:不准将承包的废旧物资转给不诚信客户经营等;因第三人原因引起的合同违约,视为中标方原因违约。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本合同全部保证金,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3、供货原则:招标方所有招标废旧物资,在合同期内优先无偿满足双汇集团内部需要,招标方不对所有标的中废旧物资的杂质含量(且不除杂质)、质量、产生量等相关信息作任何担保和承诺。
八、废旧物资销售:废旧物资销售范围按合同规定执行。
九、流标废旧物资:流标废旧物资
(略)场行情重新按流程招标销售。
十、附件:市场调查表及客户名单。
十一、本招标文件所有解释权归双汇发展销售招商招标管理委员会。
(略)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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