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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家园35-3、4、5、7房屋招租

所属地区:江苏 - 无锡 发布日期:2024-05-21
所属地区:江苏 - 无锡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略)WXCQCZ242043
挂牌期限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6月03日
(略)
招租资产情况房地产类
房屋坐落地址:(略)
(略)锡房初登字第(略)(略)0660号、(略)(略)0652号、(略)(略)0694号、(略)(略)0678(略)--
房屋面积(㎡)1108.81土地面积(㎡)
招租面积(㎡)1108.81
房屋用途商业土地性质划拨
其他
招租用途商业
招租底价34.4008万元/年租金年递增率1%
招租期限(年)5
特别事项1、本次招租标的现处于租赁状态,于2024年7月31日到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拟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应当报名参与本次招租程序,递交交易保证金,在无锡产交所内行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2、本次招租标的由于历史原因,未取得产权证。
承租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为独立法人实体或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最近3年经营中,无不良记录,无严重违约行为,未涉及重大被执行案件。意向承租方是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名时需提交资料:(1)法人单位:(略)
2、意向承租人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略)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人民币11.7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可在其支付了首期租金或履约保证金后申请原额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缴纳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承租人承租期间须缴纳11.7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租金半年度一付,先付后用。合同终止时,如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4、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并接受招租标的物的现状情况。租赁期内对招租标的物进行任何装修工程((略)(略)等)所产生的一切手续以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和承担,装修工程不得改变或者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方对装修进行任何补偿。
5、承租人从事的生产经营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自行办理营业执照,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消防、环保等各项政策和法规。
6、租赁期间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网络通讯费、卫生保洁费与租赁相关的费用等)由承租人承担。
7、租赁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政府部门调整需收回租赁场地、改变场地用途、禁止进入、场地征用等原因而造成租赁场地搬迁、基建维修或经营方式:(略)
8、承租期满后,招租标的物内承租人自行添置的可移动物品归承租人所有,不可移动物品归产权方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
9、承租人如需对标的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可享受装修改造免租期2个月(承租人须向出租方递交装修改造方案)。
10、承租人不得将招租标的物对外转租。
11、本次招租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文件执行。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交易服务费可减按80%收取。
12、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其他说明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略)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出租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能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4、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略)里,并缴纳保证金:
企业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3)企业最近的征信报告;
(4)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5)《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盖章);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个体工商户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2)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
(3)经营者最近的征信报告;
(4)《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盖章)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自然人
(1)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
(2)自然人最近的征信报告;
(3)《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签字);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签字。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8电话0510-(略)
微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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