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年劳保用品采购项目答疑澄清
1.“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防尘口罩3M3200、高压绝缘橡胶手套、高压绝缘靴、耐酸碱胶鞋、安全带)需配有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或安全标志等文件”项目答疑澄清公告如下:
回复:根据“2019年9月18号发布了(国发〔2019〕19号)《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取消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前的三证一标已没有强制要求。简单来说就是:2019年9月起取消部分产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已经不存在;安全标志(LA认证)取消强制认证,改为自愿性认证。
目前根据最新《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国发〔2024〕11号文件产品类别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规定,确保于2024年9月底前开始实施。要求在后续提供的同一厂家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
2.“具有劳保用品生产厂家的合法授权,
(略)的货物仅允许一
(略)域代理商参与投标。”项目答疑澄清公告如下:
回复:仅对供货清单17-22项中指定为“3M”产品,不限在“具有劳保用品生产厂家的合法授权,
(略)的货物仅允许一
(略)域代理商参与投标。”框架要求内,不做生产厂家的合法授权要求,均可参与投标。
联系方法:
单位:
(略)
地址: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5
(略)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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