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4年营销中小修企业标识牌更换框架询比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略):AHZB2024-XM-051)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5月21日一、评标情况标段(包)[001]2024年营销中小修企业标识牌更换框架: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中标候选人第1名:
(略),投标报价:0.4266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中标候选人第2名:
(略),投标报价:0.4029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中标候选人第3名:
(略),投标报价:0.4068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中标候选人(
(略))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候选人(
(略))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候选人(
(略))的项目负责人://;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中标候选人(
(略))的资格能力条件:/;中标候选人(
(略))的资格能力条件:/;中标候选人(
(略))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略)
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1日,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1日17:00止。
(略)标段名称: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略)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⑴异议书异议人的姓名、地址:
(略)
被异议人的名称:
(略)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略)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
(略)
2024年05月20日采购人:
(略)
四、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物资供应处。
五、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3401
电子邮件:
(略)@163.com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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