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灵武市自然生态保护补偿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 - 银川 发布日期:2024-05-20
所属地区:宁夏 - 银川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略):2024NCZ(YC)001677
(略):NXTTCG(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元):(略).00
最高限价(如有):(略).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略)
(略)自然生态保护补偿项目一标段(略)自然生态保护补偿项目一标段其他林业服务1开展退化草原生态修复种植羊草、草木樨、沙打旺;(略)
(略)自然生态保护补偿项目二标段(略)自然生态保护补偿项目二标段造林服务1实施灌木林未成林补植补造2000亩+围栏建设(略)
(略)自然生态保护补偿项目三标段(略)自然生态保护补偿项目三标段其他林业服务1湿地生态恢复450亩810000
数量合计:3预算合计:(略)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略))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2)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略)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CA(略),通过CA(略)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略)及相关信息,(略)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3)(略)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略),联系电话:(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docx
代理机构:(略)
发布日期:(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