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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高质量发展对策研究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5-20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5/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南京港高质量发展对策研究发布时间:(略)
(略)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的委托,(略)就南京港高质量发展对策研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项目概况
南京港高质量发展对策研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略):NJSME-24004-FW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50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0万元。
5.采购需求:南京港高质量发展对策研究。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研究周期: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和转包完成内容。
9.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或提(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或提(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备注:依据(略)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2.2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略)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为(项目名称:(略)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略)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与招标人:(略)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略)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略)的材料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略)
(9)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10)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略)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5.(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根据《(略))有关规定,凡在南(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略).cn)或“(略)(略)”((略).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略)
(1)(略)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陆“信用南京”或“(略)(略)”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略)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③系统审核后,(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略)(略)”在线打印其“(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略)(略)客服电话:(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获取:(略)
2.获取:(略)
3.获取:(略)
4.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采购人:(略)
(4)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注: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和接受审查的投标单位:(略)
5.采购文件服务费:人民币壹佰元整/份(¥1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5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4.各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
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4年5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略)(略).cn/)(略)(https://(略))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略)(略).cn/)(略)(https://(略))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本次采购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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