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SZC-321302-SQHS-C
(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首次公告日期:
(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三条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二)详细评审中承保服务方案措施的评审标准:
承保服务方案措施
9.0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承保服务方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上门服务、简化索赔手续、结案速度、特色服务及超值服务。方案完整详实,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高、人力投入和资源融合上优于采购需求,得9分;方案表述有一定偏差,可操作性一般,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方案及措施不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高,但承诺通过后期优化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现更正为:
承保服务方案措施
10.00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承保服务方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上门服务、简化索赔手续、结案速度、特色服务及超值服务。方案完整详实,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高、人力投入和资源融合上优于采购需求,得10分;方案表述有一定偏差,可操作性一般,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方案及措施不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高,但承诺通过后期优化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2.原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三条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二)详细评审中理赔服务方案措施的评审标准:
理赔服务方案措施
9.0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理赔服务方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范围、响应时间应急处理方案。方案完整详实,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高、人力投入和资源融合上优于采购需求,得9分;方案表述有一定偏差,可操作性一般,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方案及措施不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高,但承诺通过后期优化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现更正为:
理赔服务方案措施
10.00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理赔服务方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范围、响应时间应急处理方案。方案完整详实,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高、人力投入和资源融合上优于采购需求,得10分;方案表述有一定偏差,可操作性一般,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方案及措施不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高,但承诺通过后期优化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3.原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三条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二)详细评审中保险宣传的评审标准:
保险宣传
9.0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保险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形式、宣传方案。注重保险宣传,让投保人家喻户晓,理赔方式:
(略)
现更正为:
保险宣传
10.00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保险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形式、宣传方案。注重保险宣传,让投保人家喻户晓,理赔方式:
(略)
4.原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三条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二)详细评审中项目组人员的评审标准:
项目组人员
15.00
成立本项目专项服务团队,由投标人机构副总以上领导担任组长。
1.服务团队配备人员>10(不含)人,得5分;配备人员10(含)-6(含)人得3分,配备人员6-3(含)人得1分;不足3人不得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具有医学专业服务人员的,每有1人加0.5分,最高加10分。
注:以上人员信息须在项目人员中详细列明,并提供学历证书或医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电子件及2023年10月(含)以来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
项目组人员
10.00分
成立本项目专项服务团队,由投标人机构副总以上领导担任组长。
服务团队配备人员>10(不含)人,得10分;配备人员10(含)-6(含)人得5分,配备人员6-3(含)人得1分;不足3人不得分。
注:以上人员信息须在项目人员中详细列明,并提供2023年10月(含)以来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否则不得分。
5.原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三条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二)详细评审中售后服务的评审标准:
售后服务
8.0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式:
(略)
现更正为:
售后服务
10.00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式:
(略)
6.磋商文件中“投标人”均替换“供应商”。
更正日期:
2024年0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采购包1
单位:
(略)
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单位:
(略)
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3.中标、
(略)的,应公告注册
(略)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更正公告】——
(略)2024年度农村小额人身及财产保险采购项目.docx附件:
(略)2024年度农村小额人身及财产保险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附件:(更正后文件)
(略)2024年度农村小额人身及财产保险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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