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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 - 银川 发布日期:2024-05-20
所属地区:宁夏 - 银川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略)
品目服务/农林牧渔服务/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略)
(略)(略)公告时间2024年05月20日10:52
获取:(略)
响应文件递交地(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5月31日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略)
预算金额¥18.7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项目概况
(略)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略)站查询截图、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略)邮箱:(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NXDS采招字(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8.7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7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60个。其中开展监督抽查1次,抽取水产样20批次;例行(风险)监测任务抽样2次,抽取水产样40批次,每次20批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工程采购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的应出具“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类政府采购的项目,仅限于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2.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认可;2.3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3.3.投标人须进行“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网上查询,以评审当天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4.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3.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注:以上资格审查要求文件均应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至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不符合资格要求或资质文件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3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在获取:(略)
2、请各供应商在获取:(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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