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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海市金城街道办事处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锦州 发布日期:2024-05-20
所属地区:辽宁 - 锦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5/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略)办事处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略)(略)
撰写单位:(略)
(略)办事处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办事处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268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略):001
预算金额(元):1,013,663.17
最高限价(元):1,013,663.17
采购需求:查看
1、全街道下辖东花、西花、姚夏、东四合、赵复兴、三段、东彰、西北彰、梁山,9个行政村(14个自然村,31个自然屯)采取循环不间断的清理办法,清理各个村内垃圾箱内的生活垃圾。由于季节原因,造成垃圾量的不确定,乙方约对(略)域的垃圾箱每月最低清理三至五次。
2、清理范围
金城街道办事处所管辖的9个村:东花、西花、姚夏、东四合、赵复兴、三段、东彰、西北彰、梁山,9个行政村(14个自然村,31个自然屯)。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4年05月21日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3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略)),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略)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的规定,(略)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略)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供应商务必保证电子响应备份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略)上传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略)上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略)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开户行:(略)锦州宝地城支行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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