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略)
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496.4万元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开标方式:
(略)
资格审查方式:
(略)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略)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项目名称:
(略)
(略):E
(略)G
(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5日
澄清事项: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二、综合评估法正文附件1:
二、投标报价评审(30分)
1、评标基准价=合成范围内随机抽取9家投标报价(不足的全部抽取)中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偏差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四)投标报价得分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M=3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M=30+偏差率×100×E2;
其中: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E1=1E2=0.5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现变更为:
二、投标报价评审(30分)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偏差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四)投标报价得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
说明: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其余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163.com
递交时间
源文地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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