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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JCR[2024]72(蓬江11)号)_8897858

所属地区:广东 - 江门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广东 - 江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出让公告(略)宗地总面积:10015.4平方米宗地坐落:(略)北侧、(略)厂区西侧地段
年限:50.00年容积率:2.000≤并且≤3.500建筑密度(%):40.000≤并且≤70.000
绿化率(%):5.000≤并且≤20.000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略)
工业用地10015.4
投资强度:8250万元/公顷保证金:226(略)(略)BA0066
起始价:752万元加价幅度:2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4年06月07日挂牌结束时间:2024年06月24日
备注:1.地块红线范围内所拟建项目需符合国家、(略)有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按相关准入负面清单执行。项目落户后需按相关程序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2.地块红线范围内所拟建项目行业类别为包装装潢印刷。地块投资强度不得低于550万元/亩,该项目投产后,第一年用地创税率达到15万元/亩以上,第二年至达产前,每年用地创税率达到25万元/亩以上。项目须自取得建设用地后的第5年(含第5年)达产,达产当年的产值不得低于3亿元;宗地开发建设达产后连续5年的年纳税额达到676万元或者5年纳税额累计达到3380万元。3.地块红线范围内所拟建项目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经土地出让地块程序的竞得人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拟建项目建设前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4.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在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略)人民政府签订《(略)(略)项目投资协议书》、《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并遵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款。若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能(略)人民政府签订《(略)(略)项目投资协议书》、《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出让人将取消其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5.(略)负责,在交付土地前应达到“三通一平”条件(即通(临)电、通(临)水、通(临)路到用地红线边,土地平整),由竞得人负责清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5月18日至2024年06月19日到(略)(略)--(略)(略)-index.do)获取:(略)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9日到(略)(略)--(略)(略)-index.do)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9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06月19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略)地块:2024年06月07日00时00分至2024年06月24日09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无
八、联系方式:(略)
(略)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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