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2024年度工程项目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吉林 - 吉林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吉林 - 吉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2024年度工程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邮箱:(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ZASX(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14.1112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4.1112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选取2家审计服务机构为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2024年度工程项目提供审计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单项工程投资500万元(不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开展竣工结算审计。此部分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包括但不限于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项目(以下简称“国债”或“国债项目”)工程项目及其他2024年开工建设的500万元以上审计项目审计工作完成为止。单项工程投资在500万元(含)以下的非国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设备、服务采购),服务时间从2024年7月4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1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2024年度工程项目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2024年度工程项目审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应将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ZASX(略)
采购方式:(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114.1112万元。
采购需求:选取2家审计服务机构为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2024年度工程项目提供审计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单项工程投资500万元(不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开展竣工结算审计。此部分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包括但不限于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项目(以下简称“国债”或“国债项目”)工程项目及其他2024年开工建设的500万元以上审计项目审计工作完成为止。单项工程投资在500万元(含)以下的非国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设备、服务采购),服务时间从2024年7月4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
3.3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略)站的基础信息截图(应包含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
②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无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三个查询项的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略)(略).cn/)自行查询单位:(略)
3.6与采购人:(略)
3.7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常驻员工(提供2023年1月以来社保证明)。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需提供的材料内容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5)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略)
售价:(略)/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略)(略)(略)上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国家文件的最新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最新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