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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拉河柱村垃圾填埋场修复改造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昆明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云南 - 昆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1.1(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维西傈僳族(略)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略)
二、项目基本情况2.1项目名称:(略)
2.2(略):ZZ(略)DQ10097
2.3服务地点:(略)
2.4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1)填埋场一期库内工程:库区防渗及排渗工程13545平方米;库底地下水导排工程4420平方米;填埋气体导排工程新建12座导气石笼((略)格、导气管、碎石等);垃圾翻堆及填埋作业约62500立方米;库区雨水导排工程新建HDPE成品排水沟460米。(2)新建餐厨垃圾暂存池3000立方米;(3)调节池柔性浮盖膜工程约1500平方米;(4)不锈钢防护围栏172米,(略)恢复270平方米等附属工程。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5服务范围:(1)施工阶段的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绿色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监督管理、合同、造价、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并负责监理工程范围内施工单位:(略)
2.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后,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直至维保期结束、工程结算审核完毕的全部期限。
2.6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略))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内容,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略)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略)(略).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略)
(略)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略)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略)供应商(略)站((略).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略)
(略)供应商在本(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略)
3.7采购人:(略)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略)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资质;(2)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在本单位:(略)
4.2获取:(略)
4.3获取:(略)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5.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5月3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略)
5.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略)
六、(略)(略))、(略)(略))上发布,(略)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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