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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4-JQ49-F2001)(第1包)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律师事务所所采购项目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需求概况:
1、采购内容:采购一家提供日常法律服务优质律所。
2、采购数量:1个
3、主要功能或目标: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尤其擅长医疗、工程、劳动关系等领域
4、需满足的要求:
(1)维护法律权威,坚决捍卫合法权益
(2)服务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受理各类涉法需求
(3)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法律风险
(4)报各企业需在丹东、沈阳设有办事处
5、初步参数:
(1)律所资质:要求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许可证
(2)业绩和信誉:所提供的过往业绩证明能展示其在相关领域内的成功案例和经验。
(3)服务质量和效率:应承诺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6、预算金额:15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略)
3.单位:(略)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示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5月24日
四、反馈方式:(略)
供应商请在公示期内,以下列形式反馈到我单位:(略)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略)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提交方式:(略)
1.申请人提交的各项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略)
2.公示期内,申请人须在公示期截止前,将PDF文件与doc/docx版文档的扫描件和电子版技术参数(附上提供参数的联系人:(略)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技术参数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略)
注明: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略)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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