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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广东省惠州市鹅岭南路28号五栋602(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略)五栋602(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广东(略)人民法院
(略)五栋602的拍卖公告
(第一次)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25日10时00分至2024年6月26日10时00分止(延时除外)(略)人民法院((略)(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
标的物名称:(略)
坐落位置
(略)五栋602房
(略)
粤(2021)(略)
权利人
苏顺民
用途
住宅
性质
市场商品房
建筑面积
64.5㎡
(略)
6层,共7层
占有使用或租赁情况
经本院依法通知各方当事人、在标的物处张贴拍卖文书后,截至本公告发出前,暂未有人申报租约,请自行考察,以实际情况为准。
户型、朝向等情况
拍卖物的户型为二室一厅一卫、朝向为南,相关信息以实际情况为准。
欠费情况
经调查,据标的物所在物业管理处反馈,截至2024年1月5日该标的物尚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电费、水费等,具体以实际欠费项目、金额为准)暂计(略)],以实际情况为准,由买受人成交后自行查明并承担,承担后可向相关当事人追偿。
标的物定价方式:(略)
(略)络询价
标的物处置参考价
人民币(略)
税费负担方式:(略)
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具体金额按成交价由税务机关核定。
备注
1.特别提示:经调查,根(略)复函反馈:该房产属于房改房,所依附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房产用途为住宅,土地用途与房产用途不一致,在处置前需依法完善用地手续,按申请之日房地产评估价格的2%计缴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相关部门出具的票据等凭证于垫付之日起十日内向我院申请退还。
2.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部门核实。拍卖物实际建筑面积等如与登记情况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他情况详见附件。
二、起拍价:人民币416388.7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及其整数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略)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略)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在竞买时应当符合国家及拍卖标的物所(略)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所(略)有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送达的《提交<购房资格证明>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房产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逾期未提交或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本院将不予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因买受人不符合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无购房资格的,本院将撤销本次拍卖并重新拍卖,该买受人不得参与本拍卖标的物后续竞拍。竞买人因无购房资格导致本次拍卖被撤销,如存在悔拍、恶意竞拍等情形的,本院将依法采取不予退还保证金、罚款等处理措施。
八、(略)络拍卖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标的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
十、有关税费的具体金额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主管部门核实。
竞买成功后,办理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于收到成交的执行裁定书后自行到不动产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办理垫付税费业务,并在垫付后凭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税通知、完税证明、收款账户确认书(需提供买受人本人收款账户)、银行卡复印件等到本院办理垫付税费退还事宜。
买受人应自收到成交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完上述垫付税费、向本院申请退税事宜,逾期未申请的,本院将依法分配拍卖款,买受人可另循其他法律途径解决上述代被执行人、原产权人垫付的税费问题。
十一、对上述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二、与本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四、(略)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五、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08133),逾期未足额缴纳余款的将被视为悔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院将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有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5。
法院咨询电话:(略)9,负责人:网拍小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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