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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新盛电线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2024年5月17日,(略)建设项目(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略)
(略)(一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略),占地面积为1000m2;建筑面积为1400m2,项目建设后总投资100万一期投资70万元,年生产电线1650万米、端子线100万根。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编写了《(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04月19日取得了(略)
项目为分期验收,一期工程开工建设时间为2023年04月22日,竣工时间为2024年01月01日。于2024年01月02日开始投入试运行(调试),(略)进行了监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一期工程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环保投资占一期工程总投资的2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自主验收范围包括:一期工程生产设施及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表1项目主要设备建设情况一览表
(略)
设备名称:(略)
环评申报数量
一期建设数量
未建设数量
单位:(略)
(略)
使用工序
1
芯线押出机
3
2
1

尺寸:长20m×宽1m×高2.5m
芯线押出
螺杆直径:50mm
功率:10kw
配有
冷却水槽
3
2
1

尺寸:长6m×宽0.2m×深0.13m
冷却
收线机
3
2
1

/
收线
裁线机
3
2
1

/
裁切
2
芯线押出机
2
0
2

尺寸:长20m×宽1m×高2.5m
芯线押出
螺杆直径:60mm
功率:10kw
配有
冷却水槽
2
0
2

尺寸:长6m×宽0.2m×深0.13m
冷却
收线机
2
0
2

/
收线
裁线机
2
0
2

/
裁切
3
外被押出机
2
2
0

尺寸:长20m×宽1m×高2.5m
外被押出
螺杆直径:60mm
功率:10kw
配有
冷却水槽
2
2
0

尺寸:长6m×宽0.2m×深0.13m
冷却
收线机
2
2
0

/
收线
裁线机
2
2
0

/
裁切
4
外被押出机
3
0
3

尺寸:长20m×宽1m×高2.5m
外被押出
螺杆直径:70mm
功率:10kw
配有
冷却水槽
3
0
3

尺寸:长6m×宽0.2m×深0.13m
冷却
收线机
3
0
3

/
收线
裁线机
3
0
3

/
裁切
5
印字机
10
4
6

/
印字
6
绞线机
2
2
0

/
绞合
7
铝箔机
2
2
0

/
8
绞铜机
20
16
4

/
绞铜
9
缠绕机
4
4
0

/
缠绕
10
碎料机
1
1
0

尺寸:长1m×宽0.5m×高1m;容量:150kg
破碎
11
过粉机
2
2
0

/
过粉
12
过油机
2
2
0

/
过硅油
13
五线端压机
1
1
0

/
打端子
14
静音端子机
3
3
0

/
15
双头排线机
1
1
0

/
排线
16
双头上锡机
2
2
0

工作温度:370℃
上锡
17
小型锡炉
1
1
0

尺寸:长0.2m×宽0.2m×高0.1m;工作温度:370℃
熔锡、磨平
18
砂轮机
1
1
0

/
19
小型缠线机
2
2
0

/
缠线
20
裁线机
1
1
0

/
裁线
21
扎线机
1
1
0

/
扎线
22
色环机
1
1
0

/
喷环
23
空压机
4
4
0

7.5KW
辅助设备
24
冷却水塔
1
1
0

8t/h
一期工程设计年加工生产电线1650万米、端子线100万根,未投产的设备有:芯线押出机1台(螺杆直径:50mm)、冷却水槽1个、收线机1台、裁线机1台、芯线押出机2台(螺杆直径:60mm)、冷却水槽2个、收线机2台、裁线机2台、外被押出机3台、冷却水槽3个、收线机3台、裁线机3台、印字机6台、绞铜机4台。经现场调查核实,项目为分期(一期工程)验收,项目生产的产品种类和规模、生产工艺、污染设备数量及非污染设备、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排气筒的数量均未超出环评及批复(东环建〔2023〕3544号)的要求,建设地点:(略)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略)雨水收集渠收集后(略)(略)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略)(略)引至(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芯线押出、外被押出、冷却工序冷却用水经冷却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
(二)废气
项目芯线押出、外被押出、印字、喷环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非甲烷总烃、总VOCs和臭气浓度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项目破碎工序开启设备密封盖时会有少量的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在上锡、熔锡过程中无铅锡条受热熔融,此过程会产生少量颗粒物,其主要成分为锡及其化合物(不使用助焊剂,不产生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固废仓内,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单位:(略)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果
1、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印字、喷环工序过程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按总VOCs、非甲烷总烃计、臭气浓度计。项目芯线押出、外被押出工序过程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臭气浓度计。项目将芯线押出、外被押出、印字、喷环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并在其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集气管道统一收集废气,该类废气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芯线押出、外被押出、印字、喷环工序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印字、喷环工序总VOCs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略))表2中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的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项目印字、喷环工序总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略))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同时严格控制NMHC无组织废气排放,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
项目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处理后的排放小于2000(无量纲),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项目破碎工序开启设备密封盖时会有少量的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其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上锡、熔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较少,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其厂界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略)于2024年04月10日-04月11日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监测期间,生产设备运转正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环保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略)出具的《(略)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略):KX(略))表明: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排放均达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
经核查,建设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废原料包装物、铜线边角料、铝箔边角料、线材边角料、无铅锡渣、废包装材料、废模具、废硅油罐)暂存于固废仓内,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单位:(略)
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执行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工程性质、规模、地点:(略)
七、后续要求
(一)项目已审批尚未建设的产能:电线1650万米/年,未投产的设备有:芯线押出机1台(螺杆直径:50mm)、冷却水槽1个、收线机1台、裁线机1台、芯线押出机2台(螺杆直径:60mm)、冷却水槽2个、收线机2台、裁线机2台、外被押出机3台、冷却水槽3个、收线机3台、裁线机3台、印字机6台、绞铜机4台。以后如因生产所需,另行增加生产设备及其工艺的,需及时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方可投入使用。如因生产所需,项目使用理化属性变更的原辅材料,需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申报。
(二)建设单位:(略)
(三)严格控制废水、废气的排放总量在环评审批要求之内,若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达不到环评批复要求或产生扰民情况,立即停止生产,待处理设施完善后才能进行生产。
(四)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五)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配备相关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
(六)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略)
2024年5月17日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07日-2024年06月17日(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公示载体:https://(略)((略))
附件1:新盛自主验收意见.pdf9.5MB,下载次数0
附件2:新盛一期自主验收报告表.pdf11.9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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