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略))。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
(略)(略)人民政府将对项目规划定点蓝线图内11.7562公顷土地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土地征收涉及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
那洪街道留村,具体以项目选址蓝线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二、土地征收目的
作为综合
(略)配套项目建设用地,拟开发用途为仓储物流用地。
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按照《
(略))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略)负责组织实施。
五、本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告期10个工作日。
六、本预公告自生效之日起,任何单位:
(略)
(一)抢栽、抢种青苗;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
(三)办理产权变更、转移、抵押登记;
(四)办理工商、税务、户口迁移以及其他行政许可等可能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的行为。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在实施征收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略)(略)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6日
相关文件:
相关附件下载:2.综合
(略)配套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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