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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GLP实验室建筑运行维护保养项目(项目编号:XLZB-2024-C-0103)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受天津中医药大学委托,信立(天津)(略)将以公开招标方式:(略)
一、项目名称:(略)
1.项目名称:(略)
2.(略):XLZB-2024-C-0103
二、项目内容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项目内容:
(略)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维修和保养服务
GLP实验室建筑运行维护保养;
维保服务期限:1年。
26.6
三、项目预算
总预算:人民币:RMB266,000元(大写:贰拾陆万陆仟元整)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略)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告。
B.2024年度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略)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略)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略)
六、获取:(略)
1.获取:(略)
2.获取:(略)
3.获取:(略)
A.选择“现场获取:(略)
B.选择“网络获取:(略)
4.招标文件的售价:300.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星期五)15:30分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3.开标时间:2024年6月7日(星期五)15:30分
4.开标地点:(略)
八、项目联系人:(略)
1.联系人:(略)
2.联系电话:(略)
九、采购人:(略)
1.采购人:(略)
2.采购人:(略)
3.采购人:(略)
十、采购代理机构:(略)
1.采购代理机构:(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3.采购代理机构:(略)
4.采购代理机构:(略)
5.采购代表机构电子邮箱:(略)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略)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2.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略)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信立(天津)(略)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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